利用游客购物给予商业贿赂 南通一超市被罚12.2万元

(记者沈雪梅)记者近日从市工商局获悉,通州区市场监管局5月28日对羊某、孙某某、李某某、赵某某等4人利用游客旅游购物给予旅行社、导游、驾驶员商业贿赂及无证无照从事食品、日用商品经营的行为开出12.2万元的罚单。这是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我省首例适用新法查结的商业贿赂案。
今年3月20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接12315热线举报,对位于通州区某建材市场内的一家名为“好得家生活馆”的超市实施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除发现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外,还在其办公场所内发现标有“好得家生活馆、旅行社、客源地、人数、营业额、奖励、导游签名、备注、开单”等内容的单据及记有“日期、编号、人数、姓名简称”等内容的游客情况记录本,经初步核实,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商业贿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当日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好得家生活馆”系羊某、孙某某、李某某、赵某某等4人共同出资经营,主要销售食品、土特产及其他商品。当事人为促进销售,采取向上海、无锡、南京等地的旅行社及带团导游、驾驶员给付现金的方式,吸引导游、驾驶员带旅游团游客过来消费。其给付现金的方式,包括根据旅游团游客人数,以10元/人或12元/人的标准支付“人头介绍费”,以及按旅游团游客消费总额10%-30%的标准,支付“销售提成”。自今年3月10日开业至案发,“好得家生活馆”接待旅行社37团次、游客1590人次,共向导游、驾驶员及旅行社支付“人头介绍费”和“销售提成”30385.3元。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排挤了其他竞争者的交易机会,扭曲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其贿赂他人的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对于当事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案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2万元。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积极打造“红盾利剑”执法品牌,瞄准本地区市场秩序、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为重点,组织开展“公平护航”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4件,已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结案6件,有力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政府领导检查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 更大力度抓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张家界市文体广新局迅速部署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三季度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出炉
确保安全没商量!公安县检查督办防汛抗灾工作
九江港区海事处持续战枯水 有效管控上行超吃水船舶
利用游客购物给予商业贿赂 南通一超市被罚12.2万元
华安: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金堂县]全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现场推进会在金堂县召开
2017年我市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48.8亿元
灌南县百禄镇召开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会
男子驾车肇事后找人顶包事后称怕影响公务员考试
含山县环峰镇“三个注重”推进增减挂项目实施
渔业转型渔民如何"上岸"? 老旧渔船燃油补贴将停发
广东民企帮扶南宁三县脱贫攻坚
市执法局整治不文明祭祀行为
我市首批名师带高徒遴选名单出炉
唯亭急救分站正式启用 年内园区还将新增两个急救站
虹口市场监管局推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举措 不断增强服务能级
男子误吞打火机,四〇四医生10分钟取出
钟楼区:党政企代表团赴镇坪县开展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