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规定,进一步促进污水污染防治,切实保障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得相关政策要求,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同意,调整乐山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调整依据及理由
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既是贯彻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和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的要求,也是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需要处理的污水日渐增多。随着国家对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提高,污水处理成本也在逐年增加。《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污水处理费的收取、调整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全省已有15个市(州)完成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另有2个市今年上半年完成。目前,我市主城区污水处理现行征收标准(居民用水0.60元/吨、非居民用水1.15元/吨)是2008年制定的(2015年简化了分类),未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最低分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需要按政策要求调整到位。
征收范围及对象
向乐山市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用水量、用水类别标准计征污水处理费。
调整后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从2018年6月抄表结费之日起,居民生活用水类污水处理费由0.60元/立方米调整为0.8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1.15元/立方米调整为1.30元/立方米。
从2019年6月抄表结费之日起,居民生活用水类污水处理费标准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水类污水由1.3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
特种用水类污水处理费按同期非居民用水类标准执行;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按同期相应用水类别污水处理费标准执行。
调整后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污水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主体为住建部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污水处理费由住建部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按照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及《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征收。
调整后对低收入家庭带来的益处
为减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给低收入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对民政部门核定的乐山市主城区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继续实行每月每户减免5立方米污水处理费的优惠政策。
李昂局长主持召开贯彻传达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专题会
奉新县两条道路 因改造实行交通管制
农工党医疗专家赴海港经济开发区义诊
沙市区委书记刘辉萍督办惠工片区棚改工作
构建创新体系 引领转型升级 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加快工业经济发展
热点解读丨乐山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
吸引更多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
福鼎市举办“讴歌新时代、共筑中国梦”大型文艺演出
清理违规菜地
上半年巴中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夜访百家话精神12:农场主现场“比拼”农产品
【出行提醒】九江汽车站来往各县区班车线路基本恢复正常
源城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桃城区老年旗袍秀爱好者花海迎重阳
磁县召开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推进会
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包括:污水、废气、固废及危废、噪声超标和VOC排污收费)
在温州办企业:2.5天可领证4天可营业
哈尔滨市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八批交办案件
创新党建工作 增强政治意识——2018年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综述
魏县县委书记卢健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