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民政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娄民复字〔2018〕10号 a
娄底市民政局
娄底市民政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颜志辉代表:
您的“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现社区统一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261个社区,娄底中心城区社区72个。近年来,我市以第九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抓手,采取多项举措,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和推进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圆满完成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2017年上半年,根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及早谋划,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社会大局稳定。全市社区均已完成换届选举,实现了居委会换届选举提出好思路、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的“四好”目标。
二是健全和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社区自治机制。按200户或600人左右的规模将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网络单元,形成网络化管理机制。居委会换届选举后,各居委会按要求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时间推选产生新一届居民小组长,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议事会等组织。
三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全市各居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娄发[2015]12号)、《关于印发<娄底市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娄民发[2016]58号),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民主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深化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
四是切实改善城市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买施意见》(娄发[2015]12号)文件,从2015年起,全市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面积按照不低于400平方米的标准建成达标。新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社区要统一整合社区党的建设、劳动保障、社会救助、物业管理、计生卫生、综治维稳和公共事务等工作平台,按照“一居一中心”模式设立“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同时建好党群活动室、调解室、警务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慈善超市、社区办公室及辅助用房等功能室。做到社区标识、外墙装饰、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宣传栏目“五统一”。社区对外只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等3个组织机构牌匾,其他各类组织一律不再单独对外挂牌。
五是加强居委会干部队伍建设。社区工作人员总数(含“两委”班子成员)按“每200户常住人口配1名工作人员”的标准配置5—9名工作人员,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社区工作人员,要责令辞职、依法罢免或解聘。换届选举后,县、市、区民政部门举办了居委会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居委会成员进行全面培训,强化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提升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确保新一届居委会班子开好头、起好步,挑起重担。
六是保障社区工作运转经费。从2016年起,我市加大基础保障,着力提升基层运转保障水平,从制度上严格保障社区工作运转经费(村级运转经费达到8万元以上,城市社区运转经费达到20万元以上,中心城区社区达到25万元以上,乡镇社区达到10万元以上),落实了中心城区不低于20万元/年的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将全市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基本报酬提高到正职1500元/月、副职1400元/月、委员1200元/月。
我市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比如,由于各方面条件所限,城市社区的自治功能还不够完整,社区的部分社会职能仍需要由政府和居民的工作单位承担;部分社区居民主体意识不强,政治参与热情不高,影响社区自治功能的充分发挥;实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后,基层政府与社区的关系如何重新定位,怎样才能做到既避免政府管理在社区层次的缺位,又避免社区自治组织的行政化倾向;中心城区还有近10家以上社区服务用房不达标;社区运转经费短缺;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偏低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统筹解决。
二、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基本思路
一是坚持用党的社会治理创新理论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高度重视社会治理问题,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对社会治理问题进行了阐述,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下一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里将制订出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十三条措施》,推动社区治理政策落实落地。
二是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稳步扩大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覆盖面。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深人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探索网上论坛、民情恳谈、社区对话等有效形式,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广泛参与,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三是正确处理与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支持,但政府部门干预过多又会制约其发展。因此要在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指导作用的基础上增强社区的自治功能,防止社区居委会过度行政化,避免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的“指导”关系变成“领导”关系。
四是努力壮大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队伍。加强对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社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工作的需要,制定培训规划,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要组织居委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社会工作知识,增强他们坚持党的领导的信念,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一心为民的精神,努力掌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还要鼓励居委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立足岗位,自学成才,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是切实改善城市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社区要整合现有信息网络资源,鼓励建立覆盖区(县、市)或更大范围的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同时要整合区、街道、社区面向居民群众、驻区单位服务的内容和流程,建设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逐步改善社区居委会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提高社区居民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全面支撑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颜志辉代表,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和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我市社区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娄底市民政局
2018年7月5日
单位签发领导:邓志洪
承办人及电话:曾劲刚 18073809198
抄送:市人大相关委室、市政府办建议提案科

九江双语实验学校参观鹤湖学校
博望区教育局紧急部署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
浙江-四川项目推介洽谈会在广举行
广西凯玺有色金属计划本月试产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达6亿元
市安监局举办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咨询日活动
娄底市民政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志红检查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延安“多规合一”信息平台试运行,实现弯道超车
海口龙华区打造扶贫电商平台 贫困户网上当老板
亚龙湾第二通道(一期)工程完成投资逾2亿元占总投资18.6%
日照市开展多种“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全市组织部长座谈会暨上半年工作点评分析会召开
三明市委副书记到明溪调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文明城行动】扮靓钢都 微友倡议爱护环境
宁远双井圩完小举行秋季开学典礼
《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代办服务规范》通过国家标准立项【温岭市】温岭这项“最多跑一次”做法成“国标”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贵阳综保区首张“不见面审批”营业执照出炉
申请人才公寓安家武汉 这对新人在市民之家举行婚礼
全省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媒体从业人员交流会在广州召开
王大伟到我市检查指导公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