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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收取地上停车位费用是否需要到物价局备案的问题
一市民来电,咨询物业收取地上停车位费用是否需要到物价局进行备案,请落实处理。
市物价局答复:根据我市现行政策规定,住宅小区停车位使用费分包月计费和临时停车计费。其中,对小区常住户包月收费标准为小型车地上车位60元/月,地下车位300元/月,不需要到物价部门备案。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按同类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经营单位需要持《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审批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场地产权证明、使用权授权书等材料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方可对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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