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黎健平
各位代表:
我受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去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立法工作更加体现地方特色,监督工作更加注重突出重点,代表工作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面完成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梅州加快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更加主动贯彻市委部署
自觉把市委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更加主动助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主动请示报告。坚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严肃认真向市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年度工作情况。一年来,分别就制订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加强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确定代表重点建议、立法工作计划和其他重要立法事项等向市委作了请示汇报。
助推重点工作。主动围绕“三大抓手”和“一区两带六组团”重点项目开展监督,助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市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和挂点服务工业企业等任务,认真督查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工业企业工作。主动服务“创文”工作,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发出《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助推文明城市创建》的倡议书,号召市人大代表带头倡导和引领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贯彻市委意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市委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人,接受辞职3人。贯彻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和使命意识。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圆满完成新一届全国人大、省人大代表提名推荐、选举有关工作。
二、坚持地方特色,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
把质量作为地方立法的生命线,把体现地方特色作为立法的着力点,在市委领导下,充分发挥了人大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去年完成了《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
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工作思路,严把立法项目选择关,根据市委要求,经广泛征求意见,将《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确定为2017年度立法项目。全面加强立法起草、审议等重点环节把关。在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全面听证论证评估,确保最大程度收集公众意见,充分考虑立法有效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突出梅州客家特色制定了《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目前,《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积极推进《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认真开展前期调研、论证、听证和条例修改工作,为条例初审做足准备。
注重加强法规宣传。去年初,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深入开展《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宣讲活动,与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向全市印发通知,要求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提高了干部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增强了责任意识和火源管控意识,切实发挥了立法对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注重增强立法能力。增聘了9名市内、外立法咨询专家,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制订实施了立法公开、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评估、立法咨询、备案审查、经费支付等七项立法工作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为规范地方立法行为提供制度保障。组织专门力量撰写了《论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对地方立法的实践意义--以梅州市地方立法实践为视角》,在全国期刊《地方立法研究》刊登,扩大了梅州立法影响。
三、坚持突出重点,更加重视提升监督实效
坚持关注热点,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全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视察活动5次,执法检查3次。
重视改革发展工作监督。审议通过《梅州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推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城市发展模式转变。开展了客都大桥等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视察,分别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推动了部分问题解决。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产业园区(集聚地)规划建设、富硒产业发展情况、对台交流工作情况等报告。
重视加大财经监督力度。在常规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等报告基础上,首次听取和审议了2015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首次引入第三方对市本级财政安排的广州大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推动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扎实推进人大预算支出联网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市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内容和功能,确保对市本级预算支出的全过程监督。全面铺开县级预算联网监督,全部县(市、区)实现本级人大与财政和社保部门联网。
重视加强民生热点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民办教育工作情况、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绿满梅州”大行动实施情况、宗教场所管理工作情况的视察,并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了一批热点民生问题的解决。
重视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报告,开展了梅州监狱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制定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推动了相关法律在我市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四、坚持加强保障,更加有效促进代表履职
坚持加强代表服务保障,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促进代表更好履行职责。
切实加强代表培训。举办了市七届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全市各县(市、区)、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参加全省县乡人大负责同志专题学习会,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
精心组织代表活动。精心制定了2017年代表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小组活动。围绕高铁项目规划建设、城区自来水管网改造等重大项目和民生热点,组织在梅的全国、省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为梅州振兴发展建言献策。制定出台了《梅州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加强代表活动经费保障。
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发挥代表联络室作用,组织代表参加代表联络室活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反映群众诉求。修订了“双联系”制度,进一步密切常委会领导班子与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代表履职平台,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推荐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各种执法检查、民主生活会、行风评议、听证会等约280人次。
全力督办代表建议。修订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为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促进代表作用发挥提供了更加完善的保障。把《关于加强五华县益塘水库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的建议》等4件建议确定为代表重点建议,采取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各相关工委负责督办的形式,推动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及时听取了相关工委对代表重点建议的督办情况汇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在常委会的督促下,市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采取了“三坚持四抓”的措施,推动代表建议特别是代表重点建议得到办理落实,达到代表满意、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五、坚持督查指导,更加有力推动县镇人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及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大力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梅州市贯彻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精神工作方案》,并由市委转发全市贯彻实施。在全市各级党委、人大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各县(市、区)通过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健全制度、完善设施、示范带动,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县乡人大工作十条”基本落实到位。
六、坚持围绕职能,更加自觉加强自身建设
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进作风,全面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水平。
加强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制度建设,深化作风整治。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人代会会务工作制度等,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能。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真开展机关作风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人大机关干部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
加强平台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创办《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为颁布地方性法规标准文本提供平台。加大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宣传力度,扩大人大工作的影响。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文效率。加强与县、镇人大的联系,开展与各地人大的交流,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做好相关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立法征求意见等工作。认真做好梅县区松口镇桃宝村挂钩帮扶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0件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随着立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随着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的落实,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随着人民政治参与意识的增强,人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今年的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四次全会的部署,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展现新气象,干出新成效,为梅州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富民强市,开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一、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坚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和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分析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的新特点,围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通过学习调研,形成明确工作措施,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新时代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展现人大工作新作为。
二、努力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充分行使人大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稳步推进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推进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立法机构、充实立法人才、丰富立法内容,深化立法研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公众和基层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加强法规宣传宣讲,确保地方法规落到实处。今年将继续审议《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拟安排2件法规项目,包括:初次审议《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对《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个别条款予以修正。将《梅州市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条例》列为立法预备项目。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坚持依法监督,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对“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富民强市”相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对计划和预决算等经济运行的监督。继续抓好计划和预决算等法定项目的监督;深入推进全市预算支出联网监督工作;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和重点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的监督,增强资金支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继续调研督办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四是加强对民生社会建设工作的监督。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开展精准脱贫、科技创新发展、《畜牧品种改良议案》实施情况、宗教工作情况等报告;组织视察东山中学教育教学工作、垦造水田工作。五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对《精神卫生法》《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组织视察梅州司法所建设情况。
完善职权行使机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实施〈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办法》,进一步明确我市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范围,规范具体程序。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选择若干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经市委同意后,依法按程序讨论决定。加强对作出的决定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基层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指导。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进一步健全人事任免工作机制,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做好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工作。
三、努力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参与,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更好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努力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积极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继续做好“双联系”工作,密切常委会领导班子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双联系”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丰富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精心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集中视察等活动。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坚持完善领导领办建议制度,继续全面落实承办单位“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建议分类办理、全程公开、科学评估机制,强化对建议办理的督查督办。继续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意见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交由“一府两院”重点办理并进行重点督办,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实效。
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筹备建设大数据服务平台,为代表履职提供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促进代表更好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探索建立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和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机制,鼓励基层人大探索建立不能认真执行职务代表的退出机制。
四、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
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个能力”、“五个过硬”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制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抓。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纠“四风”,改作风,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行为习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工作实效。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严格机关管理,规范工作运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健全与县镇人大工作联系机制,继续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和工作协同,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同步发展。加强与各地人大的沟通交流,创新人大理论研究,加强人大业务培训,加强人大工作宣传,努力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加强扶贫工作制度建设,继续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帮扶群众真脱贫。
各位代表,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使命新要求。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为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富民强市,开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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