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21日
安阳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协调城乡和区域发展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应当抓住机遇,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各县(市、区)服务基本均等、全体人民普遍受惠。
本行动计划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印发〈关于打造安阳经济升级版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发〔2015〕1号)、《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有关规划要求编制,明确了全市基本公共服务的涵盖范围、主要任务、实施标准及工作重点,引导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是未来一段时期完善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指导性文件。
一、行动计划背景
(一)基本概念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机会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即在承认地区、城乡、人群间存在差别的前提下,保障居民都享有一定标准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全体公民在基本公共服务上的权利得到基本满足和维护。
基本公共服务是一个动态范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和外延都会发生变化。为更好地衔接《国家“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及《河南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本计划的范围确定为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等八个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市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以保基本、守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准则,民生保障投入不断加大,支出重点向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倾斜,连续五年实施十项民生工程,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投入67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74.3%。
主要发展成果包括:基本公共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89.9%、83%、9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中小学就读的比例达到99.5%。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累计达44万人次,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每年保持在2.8万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共扶持建立创业园区26个,累计为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7.86亿元,扶持5.19万人次创业,带动18.17万人次实现就业。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技能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共完成再就业培训共计14.7万人,职业技能考核与鉴定15万人,创业培训累计2.6万余人。全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共培训农民工15万人次。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到2092元,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残疾人小康进程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每人每年40元,为居民免费提供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大病保险覆盖全部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就医实现即时结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大,全市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86922套,732.69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公租房、廉租房43033套,建筑面积247.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6204套,建筑面积63.38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37201套,建筑面积415.8万平方米;限价房484套,建筑面积5.81万平方米。各类租房补贴保障37830户,发放5825.4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7235万户。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不断创新,公共文化设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
与此同时,受经济发展水平、公共服务供给差距等因素影响,我市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还存在一些矛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财力与事权不对称,乡镇事权大于财力,自主性、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二是县(市、区)基本公共服务的联动推进还不够协调,县(市、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优化配置还不够合理;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积极性还不够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多元参与机制尚未全面建立。四是各个领域发展不够平衡,个别短板还比较明显。总体上看,基本公共服务的规模和质量仍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针对上述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要顺应全市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推动民生持续改善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为实现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率先实现现代化夯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赶超发展,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服务项目和基本标准,强化公共资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打造安阳经济升级版、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守底线,持续发展。继续把“守住底线”摆在民生工作的优先位置,优先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标准,严格落实到位。立足市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强调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
2.补齐短板,突出重点。统筹市内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推进优化整合和均衡配置。重点向经济落后地区、薄弱环节、特定人群倾斜,切实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和能力建设,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协调发展。
3.构建机制,改革增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提供服务的模式,形成“政府主责、多方合作”的供给模式,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三)主要目标
1.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各领域制度基本完备,资源配置、管理运行、服务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督;基本公共服务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2.保障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财力保障机制、人才建设、多元供给、监督评估机制,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供给格局更加完善。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重点任务、保障工程切实推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弱势群体倾斜,资源共享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提效,政府主导、社会充分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更加完善。
4.共建共享总体实现。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城乡居民能够就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弱势群体得到更多更好关爱,不同群体间的差距逐步缩小。
“十三五”时期安阳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服务领域
指标
2015年
2020年
累计
基本公共教育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的比例(%)
35.8
100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4
97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8.29
6.5以上
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5
4.5
基本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76
90以上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9
100
基本医疗卫生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0.56
≤10
婴儿死亡率(‰)
4.05
≤4.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42
≤5.5
基本社会服务
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
-
30以上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33
50
基本住房保障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套)
5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万人次)
125.59
185.19
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万人次)
86.68
154.6
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98.5
99以上
国民综合阅读率(%)
75
81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万人)
130
150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95以上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80
三、基本公共教育
(一)重点任务
——义务教育。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进建设标准、教师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城乡全覆盖,基本实现县域校际资源均衡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率先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学费、住宿费政策。
——普惠性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规模。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
——继续教育。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拓宽学分认定转换渠道,构建不同类型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终身学习通道。
(二)保障措施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改善教学条件和生活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建设,确保全市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加快实施“三通两平台”建设工程,继续支持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做好教育教学资源汇聚和优质资源推介工作,扩大信息化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均衡化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设施建设。改善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推进资源整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使未升入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基本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规模,重点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和城乡结合部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保障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和省级培训计划,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支持计划等。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在一个学校连续任教达到6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校长和副校长,原则上应交流轮岗,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进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建立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大幅提升乡村教师素质。
(市教育局牵头,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专栏1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重点项目
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五年规划,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启动安阳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安阳市实验幼儿园搬迁,市六十九中整体改扩建,市三十四中、六十八中改扩建,市三十七中、三十八中增容扩建项目。
四、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一)重点任务
——公共就业服务。全面开展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规范企业招聘行为和职业中介活动,推进服务规范化和信息化。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完善全市就业信息监测,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信息采集录入质量管理制度。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加强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
——创业服务。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题培育大众创新创业人才,建立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创业服务制度,完善创业服务标准,打造社会化的大众创业服务平台。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衔接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的创业培训体系。健全创业导师队伍和创业辅导制度,打造一批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平台)。积极扶持“互联网+”等新业态创业,免费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落实完善鼓励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
——职业培训。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围绕服务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和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发展,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统筹整合使用培训资金,深化校企合作,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把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纳入职业培训范围,积极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健全职业培训标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改进政府购买机制,加强对培训对象、培训过程、培训质量、资金使用的全面监管。
——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加强企业用工法律政策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加强大中企业裁员监测,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建设,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强我市企业用工法律政策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进一步健全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体系。
(二)保障措施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整合、补缺、标准化的原则,完善市、县、乡镇(街道)、社区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保障基层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经办等服务。
——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建设一批市级综合型公共实训基地和县级地方产业特色型公共实训基地。加快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吸引企业、高校等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参与项目建设,继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培育集聚工程,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人员来安阳创业。
——人力资源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市、县级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改善综合就业创业和人才、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条件。
——电话服务平台建设。以12333电话咨询为重点,健全咨询服务队伍和服务机制,拓展服务功能、服务范围,推动机构实体化、队伍专业化、制度规范化、服务多元化,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信息公开、在线受理和投诉举报等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安阳工学院配合)
专栏2基本劳动就业创业服务重点项目
市级综合型公共实训基地和县级地方产业特色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国家863林州科技产业园项目,安阳大学科技园项目。
五、基本社会保险
(一)重点任务
——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覆盖。健全职工养老保险多缴多得激励机制,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改革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合理控制医药费用。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统筹考虑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稳步提升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建立标准统一、全省联网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简化转续流程,推行网上认证、网上办理转续,实现全省范围内养老保险待遇异地领取、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方便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流动就业、异地生活,推进职工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二)保障措施
——社会保障卡工程。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支持社会保障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应用,建设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和覆盖广泛的用卡终端环境。
——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充分依托现有条件和同级政府综合服务场所,完善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推动改善社保经办等服务条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地税局配合)
专栏3基本社会保险服务重点项目
全民参保登记项目,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社会保障卡工程,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
六、基本医疗卫生
(一)重点任务
——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和均等化水平,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逐步达到9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健康促进工作站”的比例达到70%,规范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所有“健康促进工作站”均加入全国高血压联盟。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重大疾病联防联控,提高传染病、慢性病、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的监测、预防和控制能力。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农村改厕。加强居民身心健康教育和自我健康管理。
——医疗卫生服务。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从严控制公立医院扩张,扩大社会办医规模。控制市办综合医院数量,加强中医、儿科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加强内涵建设。市级层面通过赋予市级医院承担区级人民医院的职责,促进资源下沉。北关区、文峰区等资源丰富的区域,重在结构调整,内涵发展;林州市、殷都区等资源相对丰富的区域,保持适度发展,不断优化结构;资源相对薄弱区域要加快发展,增加服务供给;控制中心城区资源,优选布局新兴人口密集区域。大力推进医疗卫生脱贫攻坚。扎实实施大病分类救治,持续开展健康签约服务,落实好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推进贫困县和贫困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支持贫困县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贫困村帮扶力度。以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围绕优化结构、调整布局、完善功能、集约资源,不断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机构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创建工作,50%的县区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任务。
——妇幼健康服务和计划生育管理。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简化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手续,大力推进网上办理。实施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围产期保健项目,重点加强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继续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免费制度,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计划生育服务范围。强化妇幼保健能力建设,继续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和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努力构建婚育健康全程服务模式。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对于年满60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的发放率达到100%。对于符合条件的死亡和伤残独生子女父母及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每年发放特殊扶助金的发放率达到100%。
(二)保障措施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推进贫困地区“五个一”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省有关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优先扶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每个县有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每个乡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村卫生室。
——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加强市、县级医院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精神病等疑难重症救治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精神卫生、血站和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等薄弱环节建设。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能力增强。加快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协管覆盖率逐步覆盖90%以上的乡镇。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每年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进行会商。推进手持执法终端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终端全员应用。持续开展“卫监行动”和“亮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行为,维护医疗卫生安全。加强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开展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专项整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监督覆盖率达到95%以上,维护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
——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加强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合理增加产床,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全面实施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产前筛查、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民生实事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全过程的孕产期保健服务,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延长婚假制度,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中医药传承创新。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的县中医院创建二级甲等中医院,90%的基层医疗机构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70%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为65岁以上老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服务,为0-3岁儿童提供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服务率达到65%。
——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职称层次明显提高,县级医院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达到40%,乡镇卫生院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达到 20%;学历层次显著提升,县级医院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35%以上,乡镇卫生院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85%以上,每千农业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7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或超过2名。从2017年起,每年计划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培养卫生人才100名、招聘特岗全科医师15名。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健全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监管系统,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机制,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和事故应急能力,到2020年,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盖 60% 以上的乡镇。
——人口健康信息化。依托现有资源统筹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完善县级医院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功能,加强县级医院与对口三级医院、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远程诊疗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
(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专栏4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点项目
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儿科综合楼项目,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安钢职工总医院住院部综合楼项目,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实施一批健康扶贫建设、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中医传承与创新等工程项目。
七、基本社会服务
(一)重点任务
——社会救助。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合理确定救助供养标准,适度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救助制度的衔接。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社会福利。进一步完善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加快社区居家养老信息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社会事务。建立完善公民婚姻信息数据库,探索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完善儿童被收养前寻亲公告程序,全面建立收养能力评估制度。建立基本殡葬服务救助制度,巩固和提高火化率。健全地名管理法规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务。
——优抚安置。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各项政策,提升对复员退伍军人、军休人员的优抚安置和服务保障能力。完善优抚政策和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等体系,探索建立优抚安置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
(二)保障措施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推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社会救助申请的综合性平台,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及其他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的整合、集成。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援助综合服务平台和便民窗口、法律服务中心(站、工作室)、“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加强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健全服务网络。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医养结合设施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荣誉军人休养院、光荣院、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护理型、养护型、临终关怀型床位和设施设备。推进无障碍通道、老年人专用服务设施建设和旧楼加建电梯等适老化改造。规划建设1-2个休闲旅游型、保健养生型、医疗康复型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
——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在孤儿较多、需求较大的县(市、区)新建或改扩建儿童福利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设“儿童之家”。建设精神病人福利院。依托现有社会福利设施资源,试点建设县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
——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对县(市)已达危房标准、设施破落、设备陈旧的殡仪馆进行改造或改扩建。更新改造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火化炉。试点建设县(市、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
——自然灾害救助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成安阳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各县(市、区)都要建立符合标准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科学确定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形成以中央储备为核心、省级储备为支撑、市县级储备为依托、乡镇和社区储备点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农村留守人员社会关爱计划、城镇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特殊群体社会服务计划,建立社会关爱与支持网络,推动社会服务专业化、精细化。
(市民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专栏5基本社会服务重点项目
安阳金秋智能化养老项目,汤阴爱馨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康宁托老中心项目,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精神病福利院综合楼,林州市老年城护理楼,林州市桂林镇敬老院建设,内黄县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汤阴县儿童福利院综合楼,林州市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内黄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内黄县殡仪馆火化炉环保改造项目,林州市、汤阴县公益骨灰堂建设,安阳市救灾仓库建设。
八、基本住房保障
(一)重点任务
——公共租赁住房。继续实行“三房合一、并轨管理”,稳步推进以租售并举、租补分离、梯度保障、“无缝”覆盖为主要特点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解决我市市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逐步降低保障性住房申请门槛,简化申请程序,提高租赁补贴标准,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惠及更多家庭和群众。加快在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配套基础设施与住房同步建成、同步交付使用。
——城镇棚户区。合理安排棚改计划,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每年保持开工棚改安置住房10000套。棚改要符合城市规划,结合生态修复、城市修补,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环境较差、居民改造意愿迫切的项目。大力推进城市核心区城中村改造。重点实施中华路七个村城中村、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人民大道西段北侧、安钢集团老一生活区等棚户区改造项目。
——农村危房改造。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强农村住房信息化动态管理。
(二)保障措施
——土地政策。将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单独列出,优先安排,做到应保尽保。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储备土地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优先保证用地需求。
——财税政策。统筹运用政府财力,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含土地出让收入)以及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金融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企业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建设和改造融资,鼓励发行企业 (公司)债券。进一步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大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保险资金、信托资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
——价格政策。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建设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调整保障性住房价格或租金标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配合。
专栏6基本住房保障重点项目
铁路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文源片区棚改项目,王邵村棚改项目,豫北棉纺织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殷都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安钢大道以南、文峰大道以北、清凉山路以东、万金路以西);红旗渠广场东北角改造项目,北关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东漳涧村、杏花村、后崇义村);南务城中村改造项目,产业小镇官庄社区项目,示范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东瓦亭、西瓦亭、西羊店、南羊店、东羊店、袁小屯、西王辛店、北务、东北务、西辛安、南辛安、北辛安、桑园村、杨河固、韩河固、辛庄、高庄);中华路七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大街片区改造项目,东风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角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汪家店城中村改造项目,文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石家沟);龙安区西南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二期),龙安区火柴厂家属院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龙安区四府坟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龙安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南徐家桥、北徐家桥、郭家庄、刘家庄、三家庄);高新区大定龙棚改项目,小吴村棚改项目,十里铺棚改项目,高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小马屯);林州市水车园、曲山、龙头山、黄家庄、大菜园、陵阳金陵(东郎垒、南郎垒)、付水洼沟南、石家壑等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小菜园西南、食品公司片区、水车园二期、龙头山二期、下申街东南片区、东北片区、西街铁牛沟等棚户区改造新建项目;汤阴县旧城区棚户区改造,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内黄县八里庄棚户区改造,关庄棚户区改造,西关北棚户区改造(流河沟西段),西街棚户区改造(流河沟西段),南关棚户区改造,繁阳大道中段棚户区改造,葛庄棚户区改造一期,三也羊(吴也羊,张也羊、马也羊)棚户区改造。
九、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一)重点任务
——公共文化。全面落实安阳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加强文化产品、文化惠民工程与群众需求的对接。继续推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推行菜单式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广播影视。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手段,拓宽广播电视资源传输渠道。统筹无线、有线、卫星等方式,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覆盖、户户通。努力增加贴近基层群众需要的服务性广播电视栏目节目。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影放映条件。
——新闻出版。继续开展“书香中原”全民阅读工程系列活动。扶持实体书店发展。加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阅读权益保障。推动农家书屋工程提效升级。加强“三农”出版物出版发行和赠阅。
——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安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公益性全民健身活动,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数比例力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以大型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为引领,以社区基本民间体育活动为基础,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市(县、区)单项体育协会社会化、规范化、实体化建设,提升体育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推广普及三大球及冰雪运动,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育健身标准》基本要求。
(二)保障措施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达标,推进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的总分馆体系建设。加强文化资源整合,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建设必要的排练场所。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等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提高公共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能力。开发特色数字文化产品,提高资源供给能力。
——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数字化覆盖能力、应急广播体系、基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巩固“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成果。
——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建设全民阅读工程、社区阅读中心、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数字阅读终端等设施。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和中小城市出版物发行网点,推进城乡阅读栏(屏)建设。
——遗产保护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我市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积极做好馆藏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完成汤阴县博物馆、汤阴岳飞纪念馆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林州市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强力推动殷墟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完成安阳高陵保护展示设施建设,争取早日面向社会开放。
——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多样、遍布城乡、方便快捷的基层体育设施。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一批贴近群众需求的公共体育设施,重点支持县级公共体育场、县级全民健身中心、户外全民健身活动广场、足球场地设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体育中心、公园绿地、闲置厂房、校舍操场、健身步道、社区空置场所等,拓展公共体育设施场所。
(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安阳广播电视台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配合)
专栏7基本公共文化体育重点项目
市文体中心建设工程,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中国文字博物馆续建工程项目,曹操高陵文物本体保护展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三杨庄考古遗址公园项目,安阳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安阳市少儿体校综合体育馆项目,安阳市体育训练中心项目。
十、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一)重点任务
——残疾人基本生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靠家庭成员供养的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提高对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水平。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全面完成农村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
——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社保服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按规定提供免费职业技术培训,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等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支持性就业、辅助性就业等服务,为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工作。
——残疾人康复、教育、文体和无障碍服务。继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广泛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积极发展残疾儿童、青少年包括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加强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规范与推广。推动公共文化体育机构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为视力、听力残疾人等提供特需文化服务。加快推进城乡公共场所和设施无障碍改造,建设无障碍环境。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志愿助残服务。
(二)保障措施
——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各县建设一批专业化残疾人康复设施、托养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推动形成功能完善、网络健全的残疾人专业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室(站)和专(兼)职康复指导员、社区康复协调员的作用,加强社区康复指导和服务,提高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水平。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基本服务需求信息管理系统。依托中国残疾人服务网,搭建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应用。鼓励支持服务残疾人的电子产品、移动应用软件等开发应用。
——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康复服务队伍,完善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护理照料、就业服务、社会工作等相关职业和工种设置办法,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在师范院校普遍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程,加强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
——特殊教育基础能力提升。依托现有特教学校构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条件保障和教育质量。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有机会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健全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培训、辅助器具适配、文化体育等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区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助残功能,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基层服务网络。
(市残联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配合)
专栏8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林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汤阴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内黄县残疾人托养中心。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本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全力确保完成。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阳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强化制度协调。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继续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要优化整体设计,促进各项制度有效衔接,协调自转,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的系统性。完善既有制度,优化整体设计,促进各项制度有效衔接,协调自转。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勇于先行先试,在体制机制、实践路径、方法手段等方面不断创新,切实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明确各级责任。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专项建设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推动本领域重点任务、保障工程和清单项目的有效落实。各县(市、区)要以市定服务清单为依据,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并加强对乡镇(街道)的绩效评价和监督落实。
(二)优化权责划分,提高保障能力
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切实增强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合理界定市、县级政府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促进权责相适应,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长效机制。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安排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基本公共服务的稳定增长机制。通过争取中央资金和扩大地方财政支出规模,增加对贫困地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投入。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重点增加对贫困地区、财力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提高县级基本财政保障能力。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规范管理各类公共服务投入资金。
(三)着力补足短板,促进公平共享
以贫困地区和特定人群为重点,着力补足短板、缩小差距,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水平和均等化程度。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升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保障贫困人口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不留缺口。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在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就业促进等工作中,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不留缺口。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资金、项目和人才支援力度。
——加大特殊困难人群帮扶力度。对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台账。逐步完善场所设施,满足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照料需要。充分利用布局调整后闲置资源开展托老、托幼等关爱服务。健全孤儿、弃婴、法定抚养人无力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行积分落户,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推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分阶段有序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与当地户籍人口平等享有教育、就业、卫生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为在城市落户和稳定就业的农民工提供新市民培训服务,促进社会融入。
(四)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区域均等化
突出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优化资源配置,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的行政壁垒与制度障碍,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均等化。
——缩小城乡服务差距。加快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等制度城乡一体设计、一体实施。重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有步骤、分阶段推动规划、政策、投入、项目等同城化管理,统筹设施建设和人员安排,推动城乡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统一衔接。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省级重点示范镇和经济发达镇。鼓励和引导城镇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辐射。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按照我市主体功能区划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区域协调机制,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对重点开发区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的支撑,加大对限制开发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财政投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降低。提高经济薄弱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对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和公共资源配置的倾斜力度,基本公共服务投资项目优先安排,减少专项拨款的县级配套,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初步均衡。加强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逐步实现市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夯实基层服务基础。整合各类资金、项目,推动城乡社区等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发展和共建共享,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服务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在山区等居住分散地区,配备必要的教学点,开展卫生巡诊等上门服务。
(五)创新供给模式,提高服务效率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合作机制,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政府主导和多元参与的关系,在坚持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供给模式,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效率。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关系,明确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为主,推动事业单位去行政化,逐步将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深化人事、收入分配等配套制度改革,确保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平开放基本公共服务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进一步规范、公开基本公共服务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严控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行主体。对社会力量兴办社会事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机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立服务机构一视同仁。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者参与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定期发布志愿服务项目需求和岗位信息,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管理制度,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发挥慈善组织、专业社会服务工作机构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补充作用,落实慈善捐赠相关优惠政策。
——大力发展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进规范化和品牌化建设。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落实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人才扶持,采取人员培训、项目指导、公益创投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社会公益服务。
——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社会公益服务,尽最大能力提供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服务需求。分类制订基本公共服务购买服务目录,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坚持市场导向,明确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和主体、承接对象和条件、购买形式、操作流程、支付方式和职责分工。
——创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资体制。放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的准入限制,特别是要充分借助国家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契机,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运营。在医疗、养老等领域推广ppp模式,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在财税、价格、土地、金融等方面,多措并举加大支持力度,保证社会资本和公众共同受益。
——扩大对外开放交流合作。落实国家关于外资准入的各项规定,推进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有序开放。鼓励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支持合作办医、共建养老机构,借鉴国际先进管理和服务经验,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加强公共教育、公共文化、群众体育等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专业化、规范化、便捷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互联网+”行动成果,丰富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建立健全在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更加多元,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密,进一步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方式和质量。
(六)完善考评体系,加强监督问效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考评、问责,切实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强化对行动计划的督导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奖惩、通报、问责。职能部门要对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加强重点民生项目财政资金绩效的审计、监管。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质量追溯制度,对学校、医院、福利机构、保障性住房等建筑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开展年度统计监测,组织实施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工作。
附件:1.安阳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2.“十三五”安阳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doc
附件1
安阳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新伟市长
副组长:陈志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袁勇副市长
唐献泰副市长
祝振玲 副市长
成员:高用文市政府秘书长
赵世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保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虎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
齐金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传银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安阳广播电视台台长
王鸣鸿市编办主任
徐鸿云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杨奇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主任(局长)
王爱宏市教育局局长
路玉军市科技局局长
彭水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张双献市民政局局长
王俊岭市财政局局长
郜军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现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市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处主任
朱丽英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局长
薛文明市文广新局局长
王永斌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郭聚法市体育局局长、市航办副主任
郝利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曹思阳市地税局局长
李晓阳市文物局局长
崔献文市残联调研员
景国勋安阳工学院院长
王宝玉林州市市长
王红兵安阳县县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辉内黄县县长
贾晓军汤阴县县长
杜建勋文峰区区长
李现江殷都区区长
李富生北关区区长
李可龙安区区长
牛福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杨奇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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