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18年2月7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管改革措施的通知》,延长了进口大豆期货检验检疫新政的试行期,并公布了首批进口期货大豆口岸和交割库。据悉此次全国共批准了进口期货大豆指定口岸11个(江苏3个),进口期货大豆交割库6个(江苏2个),南通成为了我国首批进口期货大豆指定口岸,并建成了期货大豆交割库1个。
此次南通成为了我国首批进口期货大豆指定口岸,并建成了期货大豆交割库,标志着南通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的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既增加了大豆加工企业在南通的采购渠道,也为大豆企业的在港库存提供了新的贸易渠道,有利于进境粮食尤其是进口大豆的多元化发展,成为南通经济新增长点。
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管改革措施的实施,标志着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督改革措施进入新的阶段,这促使我国的进口大豆参与期货交割的途径已经畅通,有利于推动激活进口大豆期货贸易发展,提高我国在农产品国际市场的话语权,推动我国参与全球大豆定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