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2018年春季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及家长朋友:
  你们好!
  山东省2018年春季高考将于5月12日至13日进行。为了让大家了解有关信息、更加顺利地参加考试及填报志愿,我们对考生易忽略的问题进行归纳,请仔细阅读。
  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确保考试公平公正,2018年我市所有考场全部安装有电子监控系统,对考试进行实时监控和全过程录像;配备最新型无线信号屏蔽器和金属探测器;公安人员和无线信号检测车在考点周围不间断巡逻,周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利用手机、隐形耳机等高科技产品作弊的行为。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 .提前准备,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春季高考考生须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打印并保存好准考证,务必仔细阅读,妥善保管。
  2.考生除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必需的文具之外,请不要携带大型包裹和贵重物品进入考点。考生考前身份证丢失的,须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丢失的,本人在网上自行打印。
  3.考生入场可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特殊规定:数学以及土建类(土建方向)、电工电子类、化工类、财经类的专业知识科目考试时,考生可以携带函数型计算器,服装类专业知识科目考试时,考生可以携带曲线板(1:5比例)、24色彩色铅笔。
  4.为加快进场速度,请考生不要佩带金属饰物。考场内配备了钟表,严禁携带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特别提醒考生,严禁携带手机参加考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开考后,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或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请考生务必注意。
  5.考生在考前要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答题前一定要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及各题号后提示性文字,答案和题号一定要正确对应,特别是选做题,不要错涂或漏涂题号,导致答案和题号不一致而影响成绩。
  6.请考生提前确定交通工具和线路,保证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生守则》规定,各科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英语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其他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经允许可交卷出场;提前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必须到考点指定地点休息,考试结束铃响后方可离开考点。
  7.为使每位考生拥有一个良好的竞技状态和安全的考试环境,请考生和家长务必注意饮食卫生、住宿和交通安全。
  8.考试结束后,山东省高考政策信息将在省招考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
  9.我省实行远程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使用身份证号和报名时设定的密码进入填报志愿系统。考生请登录平台检查密码是否正确并修改,务必妥善保管。
  10.凡被录取的考生,要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当地招生办办理高中阶段档案的转移手续。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郑重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已将组织作弊、替考等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新增了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按照教育部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手机等)参加考试属作弊行为,其所报名参加本年度高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并提供给高校和社会用人单位作为参考依据,违纪作弊行为将会对考生个人今后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希望广大考生积极配合,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做到诚实应考。
  考生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以咨询报名所在县区招生办和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招考办,也可以与市招考院联系咨询。市招考院招生咨询和信访举报电话:0546-8332514。
  最后,预祝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实现自己美好的理想!
东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8年5月
2018年春季高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日 期
5月12日
5月13日
上 午
9∶00-11∶00  语 文
9∶00-11∶00  数 学
下 午
14∶30-16∶30 专业知识
14∶30-15∶30 英  语
2018年春季高考考点安排
考点名称
考点地址
东营市广饶一中二校区
东营市广饶县花苑路509号(从学校西门进)
东营市广饶一中三校区
东营市广饶县花苑路509号(从学校南门进)
注:考生所在的具体考点名称、考场号和座号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考试用品。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无线耳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应检查答题卡和试题是否有重印、漏印、字迹不清等印刷质量问题或缺页现象。如有,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号、考生号等内容,并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手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使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六、各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英语不允许提前交卷。其他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经允许可交卷出场;提前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必须到考点指定地点休息,考试结束铃响后方可离开考点。
  七、各科目选择题的答案需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非选择题的答案需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与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内,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得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考生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题、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一、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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