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盗窃8000元 宁远一男子获刑


永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潘彦军 徐艳
黄昱文)近日,宁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微信盗窃案件,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法庭审理查明:2018年1月至3月份期间,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樊某某在宁远县某网吧认识后相互加了微信,在二人一起上网玩耍时看樊某某用微信支付消费时,知晓了其微信支付密码。后两人经常一起在宁远县某网吧通宵上网玩游戏,在此期间,杨某多次趁樊某某不注意时,偷偷使用樊某某的手机,将其微信上的钱转到自己的微信账号上使用,同时还用樊某某的微信号支付消费,后樊某某在查询银行账单时察觉后向宁远县公安局报案。
  经统计,杨某盗窃金额共计人民币8697元人民币。案发后,被告人杨某于2018年3月13日向宁远县公安局投案。另查明,2018年3月14日,被告人杨某退回赃款人民币8000元给被害人樊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所犯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决定对其适用从轻处罚。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且在庭审中当庭认罪,主动将赃款大部分退还了被害人,避免了损失的发生,可以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被告人杨某将非法所得人民币697元返还给被害人樊某某。

峡江水边开展消防培训
关于2018年度结息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实现环境治理现代化
保税区将打造成制造业创新发展示范区
鲜花祭祀在抚顺蔚然成风 环保意识渐入市民心中
微信盗窃8000元 宁远一男子获刑
桂平市253名农民工同场竞技
片区停气通知
文成创项目审批用时新速度 拿出工业用地实施民生工程服务群众需求
温州多家银行“尝鲜”租房贷
高青一居民非法种植罂粟2819株
县经济开发区开展春节慰问活动
坚定信心积极作为加快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城管约谈商家和“广场舞” 违规者扣除“操行分”
山阳深入学习宣传《梁家河》
502路社区公交明起正式开通 K85路公交临时撤销动物园南门路南站点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深圳市新桥股份合作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九龙坡区市政处:让设施保障走在前头 让群众满意干在实处
龙海石码镇:安全宣传 保障群众日常生命安全
民权县农牧局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农业投入品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