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发〔2018〕11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文件
抚政发〔2018〕11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抚顺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辽政发〔2017〕60号),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强化服务,统筹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并取得了全方位、历史性成就,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才支持。
坚持立德树人育人才。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学校立德树人深入推进,中小学德育体系更加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蔚然成风,用雷锋精神建校育人取得扎实成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蓬勃开展。
坚持加大投入夯基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不断提升,地区财政教育支出逐年递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850元和1050元。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总体发展水平居全省中上行列。
坚持补足短板促公平。实施“全面改薄”工程,着力改变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建设“三通两平台”,让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立起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了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安心入学就学。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1%,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3.8%,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持续增强。
坚持协调推进提质量。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5个县区实现了省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高考升学质量持续攀升。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组建了3个职教集团,市民业余学习行动被评为全国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光明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坚持深化改革促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全面启动中考招生制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阳光分班”举措深得民心,小学优质特色学校联盟逐步扩大,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稳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成绩显著,教育信息化有力助推教育均衡发展。
“十二五”时期,全市教育事业成绩突出,为抚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力推进城市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教育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氛围。我市“一极五业”发展战略、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目标和“四个抚顺”建设的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都需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高素质劳动者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基础。教育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新变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对照抚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对照教育现代化的建设目标,抚顺教育自身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教育改革发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育人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有待加快。这些都对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和新挑战,解决当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使教育更加符合抚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待,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方向,已经成为我市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
三、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一极五业”发展战略和城市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着力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建设“四个抚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优先发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更加注重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
2.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的首要任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新育人模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配置,完善布局,提高效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教育的薄弱环节和发展的薄弱区域,聚焦重点,进一步明晰路径、破解难题,确保补齐短板,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4.坚持服务导向。主动融入、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推动教育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为地方发展厚植人才优势。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好每一名学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工作重点集中到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提高育人质量上,着力为所有学生提供更加适合的教育服务。
5.坚持依法治教。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教育改革深入推进,教育体制充满活力,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公平得到更好保障,教育创新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优质多样化需求。
——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更好地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7%以上,8个县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省验收。
——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7%,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相互融通,高中教育为学生提供优质、多样的教育选择。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确立。中高职一体化人才成长“立交桥”基本建成,形成具有抚顺特色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进一步提升,市属高校高水平特色建设取得明显突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日益完善。
——特殊教育全纳型持续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延伸。
——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建成,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的水平明显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教育发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四、发展任务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
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提高责任意识,把思想道德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之中。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指导学校系统规划日常课堂教育,积极推动《抚顺市留守、离异家庭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关爱“新希望”项目(new hope project)》省级课题研究与实践推广工作,着力打造德育名校。开展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活动,注重学生的道德体验,利用身边先进人物事迹,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各县区政府)
着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深入、持久、生动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广大青少年学生心中牢牢扎根。把爱国主义教育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及实践活动各环节,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和途径。加强国旗、国徽、国歌的教育,庄重升旗仪式,坚持唱国歌,在学校适当场所悬挂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张贴、设立著名的爱国主义历史人物、杰出科学家、文学艺术家的画像或雕塑。开展“党的知识进校园”等思想引领活动,通过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引导广大青少年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积极引导学校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华民族传统节庆、国家公祭仪式等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和意识并帮助其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用《守则》引领和规范学生思想品德和言行举止。深入开展“知家乡?爱家乡?建家乡”主题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征文大赛、主题摄影、美篇征集及手抄报创作等活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信念。尊重和传承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民委、团市委,各县区政府)
努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关注中小学生(中职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进教材、进课堂、进评价体系“三进”为抓手,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学校德育有机对接、有效转化的局面。整合区域教育资源,通过多种实践活动来加强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新时代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知雷锋、学雷锋、做雷锋、传雷锋”为主题,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大力实施雷锋精神种子工程,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五个纪念日”教育和多层次学雷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以雷锋精神为重要内容的校园文化建设,打造学雷锋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开展让雷锋精神进教材、进课堂活动,发挥“研学旅行”在雷锋精神教育活动中的作用,使青少年学生成为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政府)
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相融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学生日常教育相结合。按照省教育厅出台的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课程设置方案及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实施意见,确保法治教育进课堂,上好法治教育课,切实发挥课堂主渠道教育作用。联合市司法局、市检察院等部门开展普法骨干和法治副校长培训、法律知识巡讲等活动,确保学校法治教育质量。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主题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校园普法氛围。建设市级中小学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深入开展法律知识、毒品预防等法治专题教育,并依学校需求对“边缘学生”进行教育矫治,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加强职业院校师生普法教育,抵制不良环境和思想对青少年学生的侵蚀,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创建和谐校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各县区政府)
2.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与能力。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加强科学方法的训练,逐步培养学生逻辑思维与辩证思维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科学素质、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培养,使越来越多的学生形成勇于创新创业、乐于创新创业的精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团市委、市科协,各县区政府)
3.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组织开展中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通过以赛代训方式,强化学生专业动手实践能力。合理安排学生的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让学生在真实的生产环境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在专业教学中,采用项目教学、任务驱动、系统模拟仿真软件等方式进行教学,让教学任务紧贴生产实践。广泛建立校内外专业实训基地,让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充分融合,从而强化学生动手实践能力。深化校企合作,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努力培养企业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围绕建成省一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目标,完善升级市青少年素质教育学校课程建设,促进学生的日常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丰富实践育人有效载体,广泛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组织开展学科实践活动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各行业协会)
4.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塑造学生强健体魄。创建高效课堂,制定课程评价标准,有效地完成《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要求的教学内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中小学校要制定与本校实际相结合的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形成制度,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和形式。实施《抚顺市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发展青少年冰雪体育运动,推动冰雪运动普及提高,打造“活力抚顺,冰雪之都”。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健康城市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提升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水平。加强近视眼防控工作,全面推广抚顺市中小学生眼健康绿色平台;基本实现学生视力检测反馈网络化,建立家校联动、时时互动的近视眼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各县区政府)
提高学生文化修养。全面推动中小学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及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学经典、讲文化、品文明、树典型”系列活动。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改进学校美育教学,加强学校美育课程建设,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全面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美育实践活动;探索与开发民族民间艺术校本课程,形成中小学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抚顺地方特色的美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局、团市委,各县区政府)
增强学生生态文明素养。开展保护生态、珍爱森林、建设家园、节约资源、湿地保护等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生态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校园。开展湿地保护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环保小卫士”评比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国防观念。强化保障,增加资金投入,加强教师培训。按照《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范做好初中、小学的国防教育及高中军训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1.加强校企联盟和职教集团建设。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努力实现职教集团有效对接抚顺重点产业领域,并基本覆盖中高等职业院校。完善汽车职教集团,助推抚顺转型振兴发展。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深入发展,建设校企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形成政策引导、绩效考核与经费调节相结合的新型联盟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政府)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围绕“一极五业”发展战略,强化与相关部门合作,及时掌握各行业和企业的就业需求,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加大订单培养力度,健全专业设置、教学内容随产业发展和实际需求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广二产类职业学校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全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组织开发或修订融合职业岗位所需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政府)
3.全力推进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培养学生的自主创业意识,对学生进行创业培训,让学生在社会实践、创业实践等活动过程中将所学的知识和实践相结合,在正确认识社会的基础上了解社会的需要,积累创业经验,逐渐形成自主创业意识。学校注重创业课程设置与创业指导,提升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水平。在传授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对学生创业意识和技能的培养,开设与创业相关的讲座教学。开展多种多样的模拟创业,实践考察公司企业的运作,开展丰富多样的案例教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新兴业态从业,促进更多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抚顺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
4.推动义务教育多种形式合作办学。依托小学、初中名校,通过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程、优质学校建设工程、校际联盟(或教育集团)建设工程,有效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多样化的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
5.推进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
开展新一轮保育教育改革,培养幼儿健康体魄、良好生活与行为习惯,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优化课程结构,完善课程体系;建立课程与教学质量管理的运行机制;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规范开设必修课程。落实《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6年修订)》《辽宁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意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校本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以《辽宁省地方课程实施的有效教学策略研究》课题为引领,探索学校在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实践中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的改革发展寻计问路作示范。通过专项培训与典型教师的示范引领,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并在正确的课程改革理念引导下,以落实学科核心素养为目标,以发展学生能力为重点,通过推进学案导学、探索学本教学模式构建等途径,积极引导学生自主、探究与合作学习,提升学生学习能力,从而不断优化教学方式,构建高效优质课堂。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贯彻落实《辽宁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加强和规范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避免高中学生出现严重偏科现象,为学生完善知识结构和培养特色人才奠定基础;普通高中加强课程管理,构建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三位一体的学校课程体系。每所普通高中要开发10门以上校本课程、建立5类以上的学生社团,为学生提供优质、丰富而有特色的课程资源,满足学生自主选择和差异需求,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建立完善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编制有本校特色的学生发展指导手册。通过实践体验、心理及生涯规划课程等多种方式开展高中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确定职业目标,制定个人发展规划;积极推进选课制、走班制、分层教学。普通高中建立完善新课改背景下的常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区政府)
6.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在充分论证、实验的基础上,制定《抚顺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抚顺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抚顺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将综合素质评价做为招生录取依据;高中阶段招生纳入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同步进行;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和擅自提前招生;完善自主招生制度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控制自主招生数量,鼓励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可招收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高中阶段招生要逐步淡化批次录取或实行一个批次进行,完善平行志愿;实施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五年一贯制或“3+2”分段培养的高等职业教育。健全学前教育专业、护理专业,实行初中毕业起点、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办法。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开展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区政府)
7.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例。引导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走“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道路,打破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试教育”枷锁,利用民办学校的优势和条件,变应试教育为全面的素质教育;建立教育教学水平高、办学特色鲜明、满足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发展格局。民办高中坚持贴近市场、贴近群众,根据需求及时调整办学策略,采取多元的收费及奖学金制度,吸收优质生源,从而带动整体生源质量的提高;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有特色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举办多样化、可选择的民办高中。引导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高中等职业教育。定期集中对所属区域内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排查,规范整顿民办非学历教育市场,积极鼓励和促进教育消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建立非营利与营利性学校分类管理政策体系。举办者可自主选择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对自主选择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实行分类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税收优惠等方式对民办学校给予支持。保障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财务监管、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秩序,防范办学风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促进教育结构调整和体系建设。
1.优化高职院校学科专业结构。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我市产业园区发展所需人才要求,面向市场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重复设置、培养规模过剩、社会需求不旺、就业质量差的专业调整力度,优先发展石油化工、机电一体化、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学前教育、机器人技术等优势专业和新兴专业。坚持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专业数据库和信息平台,持续推进专业评估评价,依据评估评价结果配置教育资源和动态调整专业结构,打造10个与我市支柱产业、高新产业相适应的专业,实现重点专业对重点产业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
2.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围绕我市“一极五业”发展战略,从产业布局、教育实际出发,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消除部门壁垒,加快推进城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明确发展定位,突出办学特色。通过撤销、合并、重组、划转等方式,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结构布局调整,学校间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根据县级职教中心自身办学条件及区位特点,积极推进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市农委,各县区政府)
3.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布局。县区政府应结合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根据区域空间拓展、人口集聚和生源变化的趋势,以及区域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积极做好义务教育资源规划和配置,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确保两孩政策带来的新增生源顺利入学。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充分利用“全面改薄”专项资金,加强农村教学点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补足短板,保障基本办学要求,满足寄宿学生学习、生活、文化和健身等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加强规划布局和结构调整。县区政府科学预测学前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测算入园需求和供给缺口,统筹编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按照“政府主导、公办普惠为主、社会参与、适度个性化”要求,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将“加快扩大公办资源、努力增加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为规划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点,不断提升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总量和覆盖率,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县区政府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和合作办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需要配建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完善农村公办幼儿园体系,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进行改建;实施农村普惠性幼儿园提质晋级项目,继续改善农村办园条件。大力扶持普惠性幼儿园。进一步修订《抚顺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抚顺市普惠性幼儿园奖励补助实施方案》,对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奖励补助,通过综合奖补、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逐年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县区政府对辖区内的普惠性幼儿园给予配套奖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5.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终身学习激励机制,建设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发挥高职院校优势,通过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和开放教育等方式,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依托职业院校专业优势,积极面向行业企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等社会群体,开展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职工继续教育和培训。推进学校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建设继续教育数字化平台,提供便捷的继续教育学习环境和内容,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各县区政府〕
6.推进发展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鼓励职业院校与社区融合,充分利用场地设施、课程资源、师资、教学实训设备等积极筹办和参与社区教育。积极推进市民业余学习行动,广泛开展公民素养、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职业技能、早期教育、运动健身、养生保健、生活休闲等教育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加快社区学院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组织社区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成员进行培训,增强其组织和服务居民的能力。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家长学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家长学校的规范管理。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健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教育关爱保护体系。鼓励幼儿园开设心理咨询室,开展适合儿童特点和需要的心理疏导、学习辅导、安全教育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开展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的家长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各县区政府)
7.积极发展老年教育。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举办不同类型的老年教育机构,改善基层社区老年人的学习环境。建立健全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四级老年教育网络课程平台,提供便捷的老年教育服务。依托职业院校优势,开设养生保健、文化艺术、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专业,培养老年教育服务专业人才。发挥老年大学作用,积极开展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人员培训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为他们便利化学习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各县区政府)
(四)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共享水平。
1.加快推进“双高计划”建设。支持我市职业院校积极申报高水平院校和特色专业(群)建设,通过集中投入、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建成2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6个高水平特色专业群,构筑技术技能积累和创新的高地,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培育“大国工匠”的基地,引领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推进职业院校现代化办学环境建设、机制体制创新、“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和服务社会能力的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各县区政府)
2.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开全开齐必修课程,班额平均控制在45人以下,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生源实际和宏观布局,结合学校条件确定高中办学规模。抓好全学科教学,提高学生学业水平,上好综合实践课,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发挥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普通高中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优势,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建设课程共享资源。开展省示范性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研训共同体建设,提升教师素质,提升一般普通高中办学质量水平。着力解决部分省示范性高中的硬件短板,强化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和优化教育方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课程为重心,以学生发展为目标,发展1—2个学校特色项目或特色学科,逐步在课程建设、学生培养、体制创新上形成学校特色,推进省、市特色学校建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进而全面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均衡发展。推进1—2所省级教育教学典型校建设,努力实现2—3所在全省位居前列、富有特色、质量优异的普通高中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区政府)
3.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采取同步规划建设城镇学校、努力办好乡村教育、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统筹城乡师资配置、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改革控辍保学机制、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举措,全力提升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水平。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明确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贯彻执行《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进一步理顺“省市统筹、以县(区)为主、乡镇参与”的管理体制,完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机制;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作用;全面推进依法办园、依法治园,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科学规划布局,落实县级政府对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深入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教师指导手册》为载体,引导教师学习观察和解读幼儿,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高一日活动质量,促进幼儿自主自信和谐发展;坚决纠正和防止幼儿园课程超载、缺失及“小学化”倾向。
加大师资和家长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级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定期组织全市在职幼儿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扩大园长、教师培养培训规模,拓宽师资补充渠道,增加幼儿教师数量。到2020年,对全市500名园长、3000名教师和1500名保育员进行全员性、分层次专业培训。依托抚顺幼教集团、五星级幼儿园,构建园际教研协作体;落实园本教研、园际协作体互助教研、中心教研组联合教研等制度,推进学前教研工作制度化、专业化和常态化,确保教研指导全覆盖,带动各级各类幼儿园共同发展;开展“家长课堂”等系列培训,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帮助、指导家长科学育儿;指导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吸收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对幼儿园工作进行监督。(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区政府)
5.加快发展民族教育。落实少数民族政策,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族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少数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按标准完善少数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积极开展朝鲜族中小学教育教学网络资源信息平台建设,丰富和优化教育资源。完善教师招聘录用政策,加强少数民族学校双语教师配备;落实省定培训要求,完成新一轮对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教师全员培训。坚持立德树人原则,继承优秀民族文化传统,推进德育工作创新;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创新民族学校手拉手活动,实现共同发展;围绕学生培养推进课程建设和教学模式创新,加强学科基地建设,提升教育科研水平,努力提升教学质量,推进民族学校优质内涵发展。加大对少数民族自治县的扶持与指导力度,全面提升少数民族自治县各类教育办学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6.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制定《抚顺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到2020年,全市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巩固“一人一案”办法,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3所特教学校完成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为区域内实施融合教育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完成数字校园建设,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用好已建成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完善资源教室布局。逐步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两头延伸,满足残疾学生对高层次教育的需求。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7.大力推进教育扶贫。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制定并完善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更好地发挥教育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资助惠民,促进贫困地区从根本上脱贫致富。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精确认定帮扶对象,确保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应扶尽扶、应补尽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五)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
1.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把每年9月份定为全市“师德教育宣传活动月”,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为魂”为主线,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选树和表彰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先进典型,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崇尚模范、争做标兵、见贤思齐的价值导向。把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构建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师德建设制度网络,创新工作手段和载体,抓好广大教师师德师风的专题培训,组织广大教师集中开展签订“师德承诺书”、填写“师德档案”、进行教师誓词宣誓活动,举办师德论坛、师德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提升教师职业的崇高感和荣誉感。严厉师德惩处,建立师德定期通报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区政府)
2.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标准要求,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全省一流的教师队伍目标,全面落实《抚顺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强化细化措施落实。完善校长教师培训工作体系,有效构建市、县(区)、学校三位一体、立体多元、循序推进、运行高效的校长教师培训机制,充分发挥以学校为基础、县(区)为重点、省市为引领的推进机制,做到整体布局、循序推进、全面实施。完善校长教师培养培训模式,以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提升为根本导向,构建以异地研修、基地培养、专题论坛、课题研究、专家引领、实践探索、经验交流、影子培训等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培训模式,培训过程中坚持以实践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根本、以服务于校长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中小学核心骨干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校长教师专业化素质提升工程”“抚顺市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工程”等重点推进项目,努力造就一支学科、学段分布均衡和区城布局、年龄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梯队。坚持全员继续教育培训和核心骨干校长教师团队建设一起抓,重视抓好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养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区政府)
3.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加强学前教师队伍培训。以需求为导向,开展新一轮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以校本培训为基础,以高端研修为引领,以培训评估为推动,建立完善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培训。落实中小学教师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任务,完成市“十三五”新任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教师和全员教师培训任务;积极探索建立教师培训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和管办评分离的培训工作机制,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和效益;加强名优核心骨干教师团队建设,高质量开展教学新秀、骨干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培训和团队建设工作,建设名师工作室和名班主任工作室,发挥基地在优秀骨干教师培训中的作用;落实“抚顺市学校信息化水平与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分层次、重实效开展培训,使教师的信息化设备使用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全面提升。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抓好校长全员培训,全面完成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计划任务,完成“十三五”学校后备干部培训任务;针对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及新技术应用普及,加强对学校管理者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及信息化领导能力的提升培训;继续加强核心骨干校长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市级骨干校长和专家型校长培训,通过加强专家型校长工作室和校长培训基地建设并发挥培养作用,以及通过高端研修、专家引领、课题研究和著书立作等有效措施,全力抓好校长培训工作,使全市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素质、专业化水平、办学能力进一步提升,位居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区政府)
4.建设高职院校一流人才队伍。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建设。树立先进创新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能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水平的教师队伍。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大力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全方位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和发展。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完善引进人才配套政策,解决引进人才的任职、社会保障、户籍、子女教育等问题。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学校职务(职称)评审制度。深入推进全市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坚持正确导向,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考核,探索加强职称评聘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5.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和促进乡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到2020年,计划为三县在教师编制总量内招聘270名“特岗教师”,加大体音美等紧缺学科“特岗教师”招聘力度,提高村小学、教学点“特岗教师”招聘比例。落实上级制定的“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我市乡村教师地位待遇。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重点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之间、乡镇中小学与村小学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每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数比例分别占当年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人数比例的30%和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到2020年,全市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比例要分别达到应交流的100%和5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6.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坚持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落实提高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政策,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探索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完善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实践,加强聘后管理,激发教师的工作活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六)营造良好育人生态。
1.优化校园育人环境。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和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特色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与课堂教学管理,严格课堂纪律、考试纪律、生活纪律,树立良好校风校纪。积极开展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基础设施、教学资源、学校管理和学生活动等全面数字化,引导优质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大力提升学校数字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应用全覆盖和远程互动式教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局、团市委,各县区政府)
创建平安校园。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确保学校食品、人身、设施、活动和信息安全,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发生,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加快学校危旧房改造,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能力。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教育系统稳定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化解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建立学校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化解制度,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
2.改善社会育人环境。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全面参与的合力育人机制。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创新和改进网上宣传,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手段,为青少年提供内容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把握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加强教育公益宣传,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营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改善职业教育办学环境,协调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履行教育责任,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积极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与培训及育人活动,主动为学生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提供条件和便利。强化家长教育,普及家庭教育常识,引导父母做好学生的第一任老师,促进青少年人格养成、心理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政府)
3.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对科学育人的导向作用,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评价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全面改进各级各类教育评价体系,注重考查学生适应社会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能力,防止单纯以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探索实行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的开放式评价,完善评价结果公开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面向未来,明确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实施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构建科学的职业教育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以学生就业率、就业质量、职业发展、创业成效、用人单位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完善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和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的多元评价机制。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组建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专家委员会,指导和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把行业规范、职业标准、企业用人要求、职业院校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等作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提升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吻合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各行业协会)
改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依据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行业部门(协会)制定的人才评价标准,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以思想道德修养、实践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养质量体系。完善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文化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严格课程考核标准和管理,探索基于真实任务的评价方法,注重考核学生运用知识系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发布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各行业协会〕
4.加强节约型和美丽校园建设。在全市中小学继续开展节粮、节水、节电(简称“三节”)先进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积极倡导“光盘行动”,促进中小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学校建设,提高学校节能水平,加强节能运行管理,使学校最大限度地节约各类资源,保护环境并减少污染,为师生提供安全、绿色、健康的教学和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
(七)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1.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到100%,城镇中小学班平均出口带宽到达10mb以上,农村中小学班平均出口带宽达到5mb以上;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教室比例达到100%,所有学校、教师和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并能有效地利用学习空间开展在线教学活动。完成教育管理和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基础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实现与国家平台、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制定《抚顺市校园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推进中小学、职业院校校园无线网络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区政府)
2.有效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服务水平与能力。用好存量资源,开发优质资源,建立“企业竞争提供、政府评估准入、学校自主选择”的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机制。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和教师微课等活动,不断生成和共享优质资源,做好全市自建资源的网络化。到2020年,建设市级优课3000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支撑。做好本市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区政府)
3.全力推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为目标,落实《抚顺市中小学信息化试点校实施办法》,以信息化试点校联合创新为牵引力,加强跨区、跨校协同创新,引领教师开展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教学等信息化教学形式的深度探索,形成一批成熟的、可推广的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学方法和新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学生自主、探究、展示共享学习。鼓励与支持学校信息化特色发展,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跨学科学习(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的教育模式中的应用,着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实施《抚顺市中小学信息化考核办法》、《抚顺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考核办法》,将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和“网络学习空间专题培训计划”,完成全市中小学教师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培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情分析与个性化教学的能力。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整合创新的作用,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的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区政府)
4.加快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开发利用抚顺教育云平台资源,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数字化校园”“智慧校园”建设,到2020年,力争达到15所省级数字化校园、2所智慧校园。推进全省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体系、技术运维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基于统一数据标准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类数据伴随式收集和集成化管理,形成支撑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教育云服务体系。依托抚顺教育云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部门、学校、家长和社会广泛连接与信息快速互通,使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参与教育治理过程,形成一个有效的教育治理体系。落实“一带一路”“互联网+”、大数据、智慧城市、精准扶贫等国家重大战略,培育新型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提升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意识,提高校园网络运维人员的网络应急能力,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全面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区政府)
(八)建设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1.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职业学校在招生、专业设置和调整、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在大力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办学水平的基础上,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成果、发展新趋势,采取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招生模式。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面向市场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新增社会需求旺盛、就业质量高的优势专业和新兴专业。支持校企合作,推进行业、企业组织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开展职业学校学生人才质量评价。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在教学工作、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创造条件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下,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2.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引导学校将章程和制度建设与学校特色发展有机结合,加快学校构建以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为依据,以校长负责制为主体、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等民主参与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民主集中制和权力分解制衡体系,加强校务公开,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大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积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教育行政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大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做好申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等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教育救济制度,依法保护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坚决整治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和校外文化课补习机构及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加强对教育发展的市级统筹。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考虑教育,财政投入优先投向教育,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积极探索建立权责分明的运行机制,履行好市级政府在统筹推进不同层次类别教育发展、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等方面的责任。统筹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制定完善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实行义务教育经费可携带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经费支持力度,统筹好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资金使用与监管,实行预、决算公开制定,开展教育审计。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扶困助学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各县区政府)
5.构建有效监管体系。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制度体系,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逐步完善督政制度、督导责任区制度和督学责任制度。完善教育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教育督导报告制度。积极研究和创新督导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市对县区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督导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对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制度,推进素质教育督导。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公告、反馈、整改制度和依据督导结果进行奖惩制度。研究和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政府统筹下,建立有关部门参加的教育督导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畅通社会参与监督评议教育工作的渠道,保障公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密切社会与教育行业的联系;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管办评分离;健全教育督导体系,推动教育评价机制的科学化。以抚顺教育云平台为依托,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教育监测机制,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充分利用抚顺教育网和校园网的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学校各类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合理利用全媒体,拓宽信息公开的途径和范围,更充分地保证人民群众教育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和改进教育统计,破除信息壁垒。开展深度数据挖掘和分析,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提升教育治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公众和政府决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
(九)全面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把管党治党与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20字“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落实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和分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多责,既抓行政业务,又抓党建工作、廉政建设、信访、安全和稳定,加大追问责任力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管党治党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严起来,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机关)
2.加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师生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听党话、跟党走,筑牢思想根基。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联系指导,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视和督查,强化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党内通报。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在教育政策制定、教材编写审查选用、教学科研管理、教育媒体管理、对外合作交流等业务工作中,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思想引领,促进和谐稳定。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自主学习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中小学“党的知识进校园”活动,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组织建党,优化组织设置,加大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组建力度,推进中小学及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健全中小学及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作用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按期换届,建立换届情况台账。选好管好各级党组织书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开展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和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抚顺市党支部工作规范》,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星级管理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党的基层组织活动方式,采用“互联网+党建”形式,推广“情景互动式”党课、微党课、微动漫、微视频、学案制等做法,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着力提升组织生活活力,引导党员增强主体意识和党性观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进制度治党,建立党员学习、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一先两优”评比表彰等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严格党员标准,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注重发展优秀中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入党。认真做好在市属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发展党员的政治素质。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制度。实施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党员学雷锋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动作用。强化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引导,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统战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纪条规,严格执行《抚顺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十项配套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和追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同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确保“四风”问题不回潮不反弹。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坚决查处在项目建设、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对群众雁过拔毛、贪污挪用、吃拿卡要和小官巨贪等目无法纪、顶风违纪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大力开展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
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强化与年度计划和各级教育规划的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精心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依责分别牵头)
(二)协同实施规划。
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教育发展问题的机制。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规划实施。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积极为教育发展贡献力量。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全面向社会传递教育改革发展的信息,引导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局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有关部门)
(三)推动基层创新。
推动基层创新实施规划,推动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相结合,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加强分类指导,建立激励机制,保护和激发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县区、各学校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创造经验。深入挖掘教育综合改革宝贵经验特别是基层创新经验,不断探索实施规划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四)强化监督评估。
加强监测评估。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逐步建立规划实施评估结果的反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收集编辑教育改革发展案例,及时总结各地区各单位在规划实施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实施评估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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