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南平市妇联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平市妇联的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
(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社会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六)指导各县(市、区)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七)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领导市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南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工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妇联包括7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南平市妇女联合会(本级)
财政核拨
11
11
南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财政核拨
3
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工程,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妇联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妇联是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坚持履行政治职责与履行基本职能相统一,引领各级妇联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在全市开展“巾帼心向党 不忘勇担当”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向各级妇联发出《学俊波精神 展巾帼风采》倡议,引导妇女干部在学先进中找差距、明方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投入“百日攻坚”和“四比六促”活动,引领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呼百应”要求。
(二)全面实施妇联改革,激发妇联组织活力
一是扎实推进市县妇联改革。根据省委深改办关于推进妇联改革的部署和《省妇联改革方案》,结合南平实际,认真制定《南平市妇联改革方案》,经9月1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已全面组织实施,着重改革创新妇联工作的思维理念、体制机制、组织设置、干部管理、工作载体、方式方法等,并配套制定了《南平市妇联机关干部每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推行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微信工作法实施方案》《南平市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六有”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百名妇联主席服务百个巾帼绿色发展示范基地实施方案》《南平市妇联选派挂职干部管理办法》等五个落实文件。同时,按照省妇联改革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妇联认真制定改革实施办法,确保妇联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二是全力推进基层妇联组织改革。为确保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和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年内全面完成,会同市委组织部认真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开展基层妇联组织改革“百日攻坚”,为确保改革有序有效推进,市妇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强基固本“1366”工作机制。7月30日,全市139个乡镇(街道)区域化建设和1841个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提前5个月全面完成。8月下旬,接着举办南平市基层妇联干部履职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县、乡两级妇联主席共150人接受了为期4天的培训,有效提升了妇联干部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闽北快讯》专门报道了全市基层妇联改革的做法与成效。
(三)认真实施妇联上网工程,创新妇联工作方式
根据省妇联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的指示精神,突出妇女群众思想引领,积极践行网上群众路线。一是构建联系妇女服务网,打造妇联系统新媒体矩阵,形成以“南平女性之声”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的南平妇联系统官方“两微一网”矩阵。二是构建联系妇女工作网,打造妇联工作方式“升级版”,在全省首创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微信推进会,“面对面”+“键对键”在网络环境下交流工作、分享经验。三是构建联系妇女联系网,打造妇联网上“妇女之家”,推行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微信工作法,并配套下发《“一呼百万”微信群“388”管理办法》,全市建立“一呼百万”好姐妹微信群5565个,“妇联通”上线人数达21188人,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妇联组织线上线下互通互联网络体系。
(四)持续实施家庭文明建设工程,培育良好家教家风
制定出台《南平市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市举办“幸福婚姻家教大讲坛”105场,策划举办的“朱子婚礼”大典得到社会各界的点赞。同时,举办了“好家教·好家风”故事分享会、“建美丽南平·展巾帼风采”首届巾帼摄影大赛、举办“榜样引领.青春激扬”三八红旗手进高校、开展“百日攻坚战.巾帼展风采”主题宣传活动等。全市揭晓2017年市级“最美家庭”100户,省级“最美家庭”7户,政和县庄桂淦、梁纯爱家庭和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陈群、马凌芩2个家庭被全国妇联授予2017年全国“最美家庭”。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组专程采访并宣传庄桂淦家庭先进事迹,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开展百场“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举办幸福婚姻大讲堂、家风家教巡回公益讲座等,受益家长达3万多人。
(五)深化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促进妇女建功立业
制定下发《南平市妇联关于建设新南平巾帼勇担当活动的实施意见》,推荐女大学生创新项目“e帼网”电商共享平台,参加第二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荣获创意奖,南平市妇联荣获优秀组织奖。全市共举办家政培训51期,参训城乡妇女2107名,并积极向市人大和政协提交有关促进家政服务发展和规范儿童校外托管的建议案,引起市政府及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新增全国巾帼文明岗6个,省级巾帼文明岗18个,市级巾帼文明岗39个,洪燕、徐丽妹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洪燕,被推荐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六)深化巾帼脱贫攻坚行动,关爱城乡妇女儿童
扎实开展巾帼精准脱贫家政培训,10月底已圆满完成500名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培训任务;积极配合市扶贫协会做好教育扶贫定向招生,帮助88名中、高考落榜的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就读省卫技校护理班并确保就业,切实阻断代际贫困传递;募集母亲健康1+1资金113.47万元,为193名“两癌“贫困母亲争取省妇联和中国妇基会救助资金112.8万元;“两节”期间慰问全市贫困妇女218人,发放慰问金11.6万元;为降低妇女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积极引导4.06万多名城乡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发生理赔27件,赔偿金额129.1万元;继续开展“春蕾计划”助学活动,阻断代际贫困传递,市妇联筹集资金26万元,资助贫困女大学生52名,全市共资助贫困女大学生、贫困中小学女生1182名,资助金额185.43万元。创新服务方式,发挥社工组织作用,通过实施购买服务,委托建瓯暖心家庭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开展妇儿及家庭类公益活动41场,共17000多人受益;委托南平三益社工组织在南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办12项公益课程,深受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欢迎。
(七)深化建设生态家园行动,引导妇女树立绿色理念
引领广大妇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发展“绿色生产”基地、保护“绿色生态”环境。积极推进一批“妇字号”种养基地、巾帼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建设,指导创办“农家乐”“森林人家”和民宿客栈;各级基层妇联积极开展生态家园建设,组织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参与环境整治、造林绿化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鼓励更多的农村妇女采用农业“五新”技术,在现代农业、林业和生态旅游等生态产业中发挥了作用。今年申报省级巾帼示范基地7个、巾帼美丽家园示范点3个,命名市级巾帼绿色发展示范基地10个、巾帼美丽家园示范点10个。
(八)深化法治南平巾帼行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建设法治福建巾帼行动,一是加大妇儿相关法律宣传。为增强各级妇女法律维权意识,组织开展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到身边”活动,今年以来,市、县、乡、村四级妇联组织开展宣传活动972次,发放《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67300份。二是做好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根据省妇联《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认真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明确化解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市妇联会同市综治办动态收集汇总和跟踪落实排查问题化解情况,全市共上报省妇联婚嫁家庭隐患纠纷排查案件11件,现已化解并整改销号了9件。三是继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按照“七无一好”标准,联合市综治办在全市部署开展第三届“百千万平安家庭示范户”评选活动,市、县、乡、村四级同步开展“平安家庭”评选,评出市级“平安家庭”139户。通过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关爱女性心理健康》等专题讲座,婚姻家庭针对性辅导、“携手同心、共创无毒”、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等系列活动和线上线下立体宣传,努力提升活动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率。四是做好妇女来信来访。完善市、县两级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平台建设,并纳入省信访信息系统。全市妇联系统处理信访件550件,协调相关机构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1468人,提供心理咨询794人次。
(九)深化巾帼圆梦行动,促进两岸妇女交流联谊
为加强闽澳台基层妇女组织交流,在今年海峡妇女论坛期间,南平市妇联、建阳西市社区妇联分别与台湾屏东县妇女会、台湾云林县北港镇大北社区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并邀请澳门妇联代表团和台湾屏东县妇女代表团一行20余人到武夷山市考察交流,闽澳台的妇女姐妹们先后参观了省级先进妇女之家示范点--武夷山兴田镇南源岭村妇女之家、闽台妇女合作发展基地--中华武夷茶博园,并就如何弘扬朱子理学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家庭建设展开充分探讨。为激发台湾青少年对中华文化、朱子文化、茶文化的兴趣,加强对祖国与家乡的认同感和自豪感,10月6至9日邀请台湾37名台湾青少年和家长,首次走进大武夷开展体验交流活动,通过交流活动,两岸青少年增进了友谊,对“清新福建·大武夷”美丽的风景和深厚的历史文化留下深刻印象,为进一步推动两岸青少年间的交流将发挥积极作用。
(十)深化“两纲”实施行动,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协调督促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做好“两纲”实施工作。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讲列入党校主题班教学内容。“六一”期间组织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看望慰问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多的两所学校,共发放慰问金12.4万元;举办庆“六一”儿童健康义诊咨询宣传活动。在全国爱眼日当天,市妇联联合市关工委等单位在南平师范附属小学举行南平市“关爱儿童·眼健康科普宣传”公益活动启动仪式;认真做好 2016年“两纲”统计监测;为贯彻落实第六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10月16日召开了第六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六年来南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工作成效,部署未来四年落实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任务,进一推动我市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市妇联年初结转和结余182.91万元,本年收入400.81万元,本年支出388.6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5.07万元。
(一)2017年收入400.8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17.6万元,增长41.5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00.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388.6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4.03万元,增长19.7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41.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2.29万元,公用支出18.98万元。
2.项目支出147.3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8.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9.73万元,增长19.3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支出147.1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4.19万元,增长19.67%。主要原因是妇联本级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7.7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6.59万元,下降34.69%。主要原因是妇联本级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三)事业运行支出14.9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9万元,下降11.08%。主要原因是市妇联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6.7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85万元,增加92.37%。减少原因是市妇联本级退休人员退休费用增加。
(五)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0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市妇联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工资支出增加。
(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市妇联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工资支出增加。
(七)住房公积金支出11.3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8.85%。主要原因是市妇联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工资支出增加。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6.9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21.56%。主要原因是市妇联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工资支出增加。
(九)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省妇联开展巾帼精准脱贫家政培训项目,2016年没有该项目,未产生费用。
(十)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5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开展家政技能大赛财政拨付1.59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12万元,下降93.9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4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7.12万元,下降93.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于教育事业彩票公益金专项支出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7.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3万元,同比下降43.1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6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妇女创业就业调研及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调研,加强闽台两岸交流。2017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两位副主席分别于10月、11月参加省妇联组织的赴台湾交流访问,2016年度省妇联没有安排市妇联参加出访名额,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98.7%,主要是:公车上交公车平台,市妇联在公车平台租车,后期没有产生车辆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0.4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妇联系统来延执行公务所需的接待支出,累计接待10批次、接待总人数53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3.95%,主要是:接待批次与接待人数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58%,主要是:因公车改革后,增加妇联本级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已上交公车平台,待报财政办理核销手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后)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1 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1收支决算总表.xls
1-2收入决算表.xls
1-3支出决算表.xls
1-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1-6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1-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xls
1-10政府采购情况表.xls
2017年妇儿工委办工作经费自评报告
2017年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经费自评报告
2017年三八、六一活动经费自评报告
2017年双学双比经费自评报告
2017年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经费(下级)自评报告
2017年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经费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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