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上调 惠及16.41万低保对象


近日,记者从宜宾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城乡居民低保每月分别提高40元和25元,惠及全市16.41万城乡低保对象。
据宜宾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介绍,为妥善安排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市政府五届46次常务会审议决定,全面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补助水平。市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宜宾调查队等5个部门于8月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上调至54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提高40元,增长8%;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95元(3540元/年)上调至320元(3840元/年),人均月补助水平提高25元,增长7.4%,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标准上调后,全市将对现有16.41万低保对象据实补发1-6月提标资金近2800万元。
《通知》要求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完善低保补差模式,及时落实调标政策,认真抓好政策宣传。要严格低保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对已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对象,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退出农村低保;对于脱贫后因各种原因返贫以及新增的困难群众经审核审批后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以户为单位,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差额确定补助金额,并全面落实由县级直接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并要求在本通知印发后2个月内全面落实标准调整政策并完成提标资金的补发。

天水“轮胎哥“宣传家乡 ,滚着轮胎徒步到宝鸡
坚持项目为王再出发 激发创新发展新活力
人人都做十九大精神的宣讲员执行员
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督察组开展检查活动
黑山县开展情暖万家活动 让困难群众尽享“冬日暖阳”
宜宾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上调 惠及16.41万低保对象
欢歌笑语庆丰收
台州护士学校收费清单
市档案局开展第一次解放思想专题大讨论活动
三叶草下童心飞扬 草坝场上梦想启航——记“2018家门口的好学校”之雨城区草坝镇中心小学
示范区永兴办事处举行“珍爱生命 远离火灾”消防安全培训活动
雄安新区对外骨干交通路网普通干线公路项目前期工可(一)招标公告
“122”接入供电服务指挥中心
【微提醒】车辆实行全国“通检”?详情且听蜀黍分解!
王立等市领导看望慰问一线职工
邵阳:“三张清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蓝天保卫战”持续进行
泰宁县与广东天保集团正式签约再生资源合作项目
依兰县召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紧急会议
我市召开“三秋”农机化生产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