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宿城区二类疫苗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第二类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我区第二类疫苗使用科学规范、预防接种安全有效,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县级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对我区2018年使用的第二类疫苗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条件
1.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布的第二类疫苗省级集中采购中标的所有二类疫苗;
2. 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洁、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 遴选办法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我区疫苗管理委员会针对疫苗生产厂商资质、产品资质、疫苗冷链运输、供货情况、产品质量及效果评价、副反应处理、退换货承诺等重点内容,依据《宿城区第二类疫苗遴选采购评审实施方案(试行)》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根据专家组评定结果择优选择供应厂商。
三、相关事项
(一)提交材料
1.资质备案材料:企业、产品资质材料。
2.遴选现场材料:凡有意愿申请在我区使用的二类疫苗生产企业应向我区疾控中心提供《宿城区第二类疫苗遴选采购评审信息收集表》、疫苗说明书复印件、反映生产企业规模、知名度、信誉、提现产品优势及产品质量服务承诺书等纸质资料。提交纸质材料采用活页夹或塑料夹等方式按顺序整理成册,加盖疫苗生产企业章。另需提供《宿城区第二类疫苗遴选采购评审信息收集表》汇总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免疫规划科邮箱(scqjmk@163.com)。
二类疫苗生产企业向区疾控中心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区二类苗遴选。
(二)提交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过期将视作放弃。
(三)为便于专家组遴选评审,提供正本1份(加盖企业红色印章)和副本12份,外用档案袋、封条加盖印章密封。
(四)所有参评生产企业必须确保可及时、稳定供应疫苗。
(五)咨询及材料接收: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吴菁菁(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北路22号,电话:0527-84562820)。
相关材料、表格点击这里下载
(宿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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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请查收2018年宿城区二类疫苗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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