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核心内容
规划法律效力:规划是安徽省政府及其部门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省域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是指导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编制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专业规划、城乡规划,指导相邻地区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各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审批城乡规划和进行重点区域空间管制、区域重大项目选址,应当遵守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安徽省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4.01万平方公里。
城镇化战略:推进都市圈、城市带、城市群发展,促进城镇化提速提质;实施分区差别化发展政策,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促进人口合理有序迁移;努力走工业化与城镇化双轮驱动、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民生优先、社会和谐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强集聚,促进统筹,分区发展。
城镇化发展目标: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51%,城镇人口3200万人;2020年,城镇化率58%,城镇人口接近3900万人;2030年,城镇化率70%-73%,城镇人口5100-5300万人。
城乡空间布局:全省近期发展形成“一圈一带一群”城镇空间结构,其中“一圈”为合肥都市圈,“一带”为沿江(皖江)城市带,“一群”为皖北城市群。在此基础上,远期:加快发展芜马都市圈和淮蚌合芜宣发展(轴)带,形成“两圈两带一群”的城镇空间结构。
城镇规模与功能:规划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500万以上城市1个,300-500万的城市1个,200-300万的城市4个,100-200万城市8个,50-100万的城市3个,20-50万的城市5个;规划20-50万的县城40个,10-20万的县城7个,5-10万的县城6个,以及700个左右镇。区域性特大城市为合肥和芜湖,区域性中心城市为蚌埠、阜阳、安庆、黄山;地区性中心城市为马鞍山、铜陵、宣城、六安、池州、滁州、淮南、淮北、宿州、亳州。
乡村地区建设: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到2030年,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建构以中心镇、中心村(新型社区)为主体的乡村地区镇村体系。其中中心村(新型社区)为农村基本服务单元,完善基本农村公共服务及支农服务功能。自然村为因地制宜保留的居住单元,突出乡村特色,改善人居环境。集聚于中心村(新型社区)的农村人口比重2030年达到50%以上。
综合交通体系:推进交通运输方式的结构调整,合理发挥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管道等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建设安全、低碳和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三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形成以国家铁路网、高速公路网、国家高等级航道网为主骨架,以城际铁路、公路、水运和支线航空交通为补充的交通通道,重点建设安徽中心城市与长三角中心城市之间的快速交通系统,全省形成沿江、东部、北部、西部四个交通走廊。
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土地利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全省调水配水体系,加强水环境治理,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与恢复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构建覆盖全省的“一核、四片、六带”一级生态体系和区域性多点多廊道的生态网络的二级生态体系。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建立以黄山、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世界文化遗产为品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龙头,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为补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为节点的省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顺应自然地理环境,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塑造具有安徽分区多元特色的城镇风貌。重点保护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特色、生态景观特色、产业特色的乡村和乡村历史建筑群。
区域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提高各级城镇供水设施的保障能力,逐步推进区域供水,形成安全供水体系。2030年,全省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5%,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统筹考虑全省综合防灾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优化城乡生命线系统布局,全面提高城乡公共安全,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和应急机制。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促进区域性大型公共设施共建共享。
空间管制:将全省城乡空间分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三类管制区。省级政府重点管理的禁建区为省级以上的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保护地区、重大水源地等。省级政府重点管理的限建区为重要交通设施通道与市政设施廊道、区域大型防护绿带、环巢湖等重要水体的流域性地区等。省级政府重点加强对适建区的城乡规划指导工作,将全省分为一级省级事权监管管治区、二级省级事权协调管治区、三级省级事权指导管治区,以影响全省整体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战略性地区为重点实施直接或间接管理,确保全省空间布局的持续优化和生态资源的永续利用。
片区发展指引:皖北片区加快皖北城市群建设,着力建设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示范区,规划至2030年片区总人口达到257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167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65%左右。皖中片区形成以合肥为中心的环巢湖区域性特大城市,进一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至2030年片区总人口达到186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140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75%左右。沿江片区加速都市圈与城市组群发展;促进跨江联动和区域联动;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推动沿江片区率先崛起。规划至2030年片区总人口达到238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178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75%左右。皖西片区注重生态保育建设,推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特色城镇化战略,促进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加快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布局。规划至2030年片区总人口达到245万人左右,城镇人口13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53%左右。皖南片区实施区域特色城镇化战略,强化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着力推进旅游国际化发展。规划至2030年片区总人口达到245万人左右,城镇人口165万人左右,城镇化率68%左右。
区域协调:安徽与江苏提升皖苏产业发展一体化的深度与广度。构筑以合肥都市圈、芜马都市圈、南京都市圈为中心的放射交通运输网络,增强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合芜宁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安徽与浙江促进休闲旅游服务功能和旅游交通服务系统的合作发展。加快快速通道建设。加强新安江、富春江流域的综合开发与保护工作。安徽与河南加强豫皖交界地区城市间经济协作,形成支撑中原经济区东南部区域发展的经济带。加快衔接综合交通体系。安徽与湖北加强大别山地区的省际旅游产业合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及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两省城乡空间布局与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融入与对接。安徽与江西加强交通联系通道建设。推进皖南地区与江西景德镇、上饶、九江、鹰潭等地旅游资源的整合。安徽与山东加强在污染防治、旅游开发合作等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加强两省跨界基础设施建设的衔接,提升区域交通环境。加强现代农业领域合作。
近期行动计划:实施城乡建设扩容提质行动、大力推进“11221”工程、实施县城突破行动、建立健全城镇化推进工作机制、构筑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增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培育与建设一批美好乡村8项行动计划。
实施机制:完善实施保障措施,包括发挥土地政策促进作用,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保障,拓展投融资渠道,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规划实施的人口评估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实施规划的职责。完善重点地区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区域性专业规划等的规划编制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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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5日环境空气质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