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时遇到的那些“套路”,“3·15”我来跟你谈一谈

      星辰在线3月15日综合报道 一年一度的“3·15”踏着春天的脚步到来了,今年的“3·15”又有哪些不同呢?随着如今消费方式越来越多元化,生活方式也更加便捷,但随之而来的,也有形形色色的消费陷阱与猫腻,作为消费者的你又遇到哪些消费陷阱和霸王条款呢?在维权过程中你是否遭遇了一些心酸事,我们不妨一起来说一说:星辰调查第九期丨又到“3·15,您维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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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3·15”?
      提到“3·15”,大家都知道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不过它的完整解释你知道吗?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那些我们不得不吐槽的消费
外卖一切“随缘”
你敢迟到 我不敢投诉
  餐饮的时效性,使得消费者对于各外卖平台商家送餐及时性要求较高,外卖迟到之后,消费者选择投诉送餐员时,甚至会出现外卖送餐员对消费者进行辱骂或殴打。
      注意: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赠送的“惊喜”我消化不起
  在各类搜索工具中输入“外卖”“异物”等关键词,可以发现,消费者在外卖中遇到的异物包罗万象,苍蝇、发丝、餐巾纸,蟑螂、蚊子、小铁钉……
  注意: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住酒店你都中过哪些招?
      快捷酒店卫生堪忧
  令人堪忧的酒店卫生引得网友们纷纷吐槽,“住酒店还不如带帐篷”,“不用他们的东西,全部自备”……
  注意:如果消费者因酒店的卫生安全隐患遭受损失,例如出现皮肤病、蚊虫咬伤等情况,涉及的一切损失应由酒店承担。
  星级酒店难逃厄运
  一向标榜高端服务的星级酒店同样出现卫生隐患则为消费者的吐槽再度“添火加油”。2017年,五星级酒店两次因卫生问题登上消费者热议榜单。
    注意:要整治酒店卫生问题,需要社会多方参与。除监管外,消费者、媒体和行业协会都应发挥作用,协同共治,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预售卡“跑路”
      办卡机构现“空城计”
  2017年9月2日,某钢琴培训机构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关闭了全国近十个城市的60多家门店。随后,在其官微发文称将陆续恢复。但多位消费者表示,已经对琴行失去信任,诉求是尽快退还预付款。
  注意:法律咨询提示,“单凭消费者出示的文件和店员口头的承诺,并不能说明商家存在欺诈,但消费者的课确实没有上完,这是可以维权的。”
  羊毛出在羊身上 变相单方涨价
  消费者张先生在北京一家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千元理发卡,后期遭遇了店铺搬迁,单方面涨价的情况。几经协商后,理发店按照卡内余额,直接折算成次数。
  注意:办卡付款前,要看发卡商家是否已备案。
与房屋中介的心酸事
      房子没买到 中介费不退
  北京户籍的牛女士通过某中介机构签订了三方购房合同,给了业主5万元定金,也被中介机构收取了8000元中介费。然而刚签完合同,商住房的购买新政出台,由于她和朋友们都属于“名下有房”,无法再履行签约。在和中介机构协商能否退还中介费时,对方表示只要签了购房合同,这交易就算完成了,8000元一分不退,甚至还阻拦业主退还定金。
  注意: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原则上说,若交易并没有进行,等于服务没有完成,应该向买卖房人退还因服务收取的中介费用。
共享单车押金难退
中消协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1月3日,共收到消费者关于共享单车的信件2383封,因有共享单车企业无偿付能力,不能及时退还押金,引发全国性群体投诉。
  注意:现在收取押金的服务越来越多,很容易就形成资金池,完全杜绝很难,关键是监管需要跟上,在押金保管和使用上做好监督,独立账号,专款专用。
“网红店”真假难辨
随着“网红经济”的发展,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网红店”。
      近日,“鲍师傅”和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鲍师傅”就陷入纠纷。前者鲍师傅糕点创始人鲍才胜称,目前他们公司鲍师傅门店全国只有26家,但是光是北京地区山寨的鲍师傅就有200余家。
  2017年7月份,“网红店”喜茶发布声明称,很多网友向他们举报了大量山寨喜茶店,有些山寨店都开到了国外。
  注意:假“网红店”除了涉嫌商标侵权外,对消费者也起到了误导作用,影响消费者判断和选择。
二手车电商“品控”脱节
中消协的数据显示,2017年,交通工具类投诉共54536件,同比小幅增长0.55%,虽然变化不大,但仍然高居商品类投诉第二位。记者注意到,其中很多投诉发生在汽车的新商业模式下,比如二手车电商、以租代购等。另外,还有以租代购汽车未到期就被强制收回,使用期间需补交各种保险费用等情况发生。
  注意:近年以租代购火爆起来后,背后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一哄而起,实力参差不齐,部分租赁协议中存霸王条款,消费者稍不注意就会掉进陷阱。而二手车电商在资本的推动下也发展迅速,但其车源质量参差不齐,内部品质控制出现脱节现象。
个人信息保护仍需加强
个人信息保护也是不少消费者关心的话题之一。近年来,因app默认勾选、第三方数据采集等问题引发的纠纷频出,给消费者徒增了不少困扰。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此外,新消法还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但在现实中的情况如何呢?据北京消协今年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89.62%的人认为手机app存在过度采集个人信息,79.23%的人认为手机app上的个人信息不安全。
你有没有遭遇过这些“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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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退货”表现较好
近年来,随着电视、网络等远程购物越来越流行,其存在的图片和实物不符、退换货难等问题也受到关注。而新消法所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则给予了消费者合理的“反悔权”,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今年2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17年“双11”网络购物价格、质量、售后服务调查体验报告》。对售后服务情况的调查体验结果显示,七日无理由退货情况较好。体验人员对101个样本没有标注“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了退货操作,有96个样本完成退货操作。
退一能否“赔三”?不乏成功案例
买到假货怎么办?买新车却提到二手车又该怎么办?新消法实施后,商家如果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主张由原来的“退一赔一”升级为“退一赔三”。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申请“退一赔三”并最终获得赔偿的案例并不罕见,从食品、服装等日常用品,再到汽车等金额较高的商品都不乏成功案例。
    (综合来源:人民网、中国网、中国新闻网、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星辰在线,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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