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前 言
第一篇 战略背景
第二篇 战略思路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章 战略目标
第三篇 改善健康环境
第四章 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
第五章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第六章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第七章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八章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第四篇 构建健康社会
第九章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十章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第十一章 完善城市交通体系
第十二章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第十三章 打造“信用杭州”
第十四章 促进社会包容和谐
第五篇 优化健康服务
第十五章 优化医疗服务体系
第十六章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第十七章 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第十八章 建立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十九章 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六篇 培育健康人群
第二十章 全面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第二十一章 普及全民健身行动
第七篇 营造健康文化
第二十二章 建设历史文化名城
第二十三章 加强文化阵地建设
第二十四章 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
第八篇 发展健康产业
第二十五章 培育发展康复护理及疗休养产业
第二十六章 加快发展养生养老产业
第二十七章 积极发展多样化健康管理服务
第二十八章 创新发展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第九篇 健全保障支撑体系
第二十九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第三十章 推进智慧健康管理
第三十一章 推进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三十二章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三十三章 加强监测评估
第十篇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章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第三十五章 制定规划,加大投入
第三十六章 科学评价,强化考核
第三十七章 舆论引导,全民参与
第三十八章 创新发展,示范引领
前 言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健康杭州建设是事关全市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快一步建成具有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的重大战略任务。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全力推进健康杭州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特制定本行动纲要。本纲要是建设健康杭州的行动纲领,是党委、政府履行相关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健康相关领域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指南。
第一篇 战略背景
20世纪80年代,面对城市化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的挑战,世界卫生组织倡导开展以建设健康城市为重点的全球性战略活动。健康城市作为卫生城市升级版,是从城市规划、建设到管理各个方面都以人的健康为中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充分保障广大市民健康需求,健康人群、健康环境和健康社会有机结合的发展整体。
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以及疾病谱、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等健康影响因素的转变,给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健康领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有待增强,这必然要求在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的统领下,在更全方位、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的统筹下,持续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全面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促进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的协调发展。
杭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民健康,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杭州市在吸收国内外健康城市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基础上,结合国情、省情和市情,以“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为统领,以“项目推进”为载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险、15分钟卫生服务圈、15分钟体育健身圈、清新空气、清洁饮水和安全食品(以下简称“七个人人享有”)的总体目标和六大建设任务,探索并形成了健康城市建设的杭州模式,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人民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持续提高。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66.3%,细颗粒物浓度57微克/每立方米。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85.1%,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合格率达94.2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55平方米,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1.65平方米,基本实现15分钟体育健身圈和15分钟卫生服务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障分别已达98%、97%以上,基本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全市人均预期寿命已达81.85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32‰、3.00‰和6.94/10万,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93%,总体上已经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第二篇 战略思路
第一章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和促进人的健康”宗旨,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持续改善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构建健康社会、营造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产业,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建成具有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以健康杭州建设助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打造“健康浙江新标杆”和“健康中国示范区”。
第二章 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统筹协调发展。以促进人的健康为城市发展的首要目标,综合运用各种促进方式,规范公共健康行为,将健康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中并保障落实,确保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坚持政府主导,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健康杭州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有效整合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的行政资源和技术资源,创新协作联动机制,鼓励、组织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杭州建设,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公平公正,促进均衡发展。拓展和延伸健康杭州建设范围,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在优化农村环境、推进健康镇村、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不断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均等化。
坚持改革创新,展示杭州特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破除利益固化藩篱,清除体制机制障碍,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形成具有杭州特色、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
坚持科学发展,注重问题导向。围绕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因素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健康问题,针对不同区域、领域和人群,制定科学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评估,有序推进健康杭州建设和发展。
第三章 战略目标
到2020年,“七个人人享有”目标基本实现,健康杭州建设的各项指标任务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和健康人群协调发展进一步实现,打造成为社会和谐、环境友好、安全宜居、人群健康的“健康浙江新标杆”和“健康中国示范区”。
到2030年,全面巩固提升丰富“七个人人享有”目标,健康杭州建设的各项指标任务领先国内,接轨国际,完善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打造成全球健康城市建设的典范。
到2050年,建成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健康城市。
到2030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人居环境更加健康。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全面消除劣v类断面和建成区黑臭水体。市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低于省下达指标。市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90%。县以上城市生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国家及省级健康乡镇覆盖率达到30 %。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让杭州的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山更绿。
2.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健康保障、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教育公平、食品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消除全市健康保障水平的城乡、区域和人群差异。到2030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5%,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45%。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样,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维持在97%和99%,基本实现流通领域无假冒伪劣食药品。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实现居者有其屋。
3.健康服务更加完善。健康服务资源更充裕,服务体系更完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涵更加丰富,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服务供给更高效。到2030年,基本形成以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养老服务为重点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5.9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维持在50张以上,落实卫生资源下沉,基层社区高级职称比例增加5%,建立基于实际医疗工作需要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公共卫生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人均抗生素使用量逐年下降,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4.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广大群众主要健康指标在国内同等城市处于领先水平,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全面提升,2030年人均期望寿命≧83.7岁,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10万和3‰以下;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广泛普及,健康知识、技能进一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
5.健康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到2030年,全市健康产业增加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0%左右,成为地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做强做大一批业内领先的健康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健康品牌和产业集群,健康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和发达的健康产品制造体系,打响“健康服务之都”新名片。
6.健康发展监测评估机制更加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和决定性成果,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健康杭州推进考核制度等政策体系更加成熟,形成“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多元健康审查机制。每年发布一次全市健康白皮书。
表1 健康杭州建设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领域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属性
健康人群
(1)人均期望寿命
岁
市域
81.85
≧82.3
≧83.7
预期性
(2)婴儿死亡率
‰
市域
2.32
3.5以下
3以下
预期性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市域
3
5以下
4以下
预期性
(4)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市域
6.94
7
6以下
预期性
(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市域
-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约束性
(6)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甲乙类)
/10万
市域
190.41
187.31
180
约束性
(7)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市域
16.95
27
40
预期性
(8)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市域
40.20
42
45
预期性
(9)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
%
市域
93
95
95以上
预期性
健康环境
(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市区
66.3
省下达指标
省下达指标
约束性
(11)市控断面i-ⅲ类水质比例
%
市域
85.1
≧87
≧90
约束性
(1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
市域
94.28
95以上
97
约束性
(13)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覆盖率
%
农村
-
90
98
约束性
(14)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市域
100
94以上
98以上
约束性
(1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市区
100
100
100
约束性
(16)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与减量处理率
%
农村
-
80/50
80/50以上
约束性
(17)县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
建成区
-
40
41
约束性
(18)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率
%
市域
3.85
20
30
约束性
健康服务
(19)县域内就诊率
%
市域
-
90以上
90以上
预期性
(20)智慧医疗覆盖率
%
市域
-
80
90
约束性
(21)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市域
90
90以上
95
约束性
(22)责任医生城乡居民规范签约率
%
市域
25
35
50
约束性
(23)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
张
市域
40
50
50以上
约束性
健康社会
(24)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市域
30
28
25
约束性
(25)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
%
市域
-
75/85
75/85以上
约束性
(26)主要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市域
96.54
食品:96以上;
药品:98以上;
食用农产品:97
食品:97;药品:99;
食用农产品:97
约束性
(27)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
%
市域
10.17
13
15
约束性
健康文化
(28)城市阅读指数
建成区
75.98
80
85
预期性
健康产业
(29)健康产业增加值
亿元
市域
502.06
1000
2000
约束性
第三篇 改善健康环境
第四章 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
第一节 持续推进“五水共治”
加快推进工业污水、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和达标排放,实施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治理,消灭城市断头河,全面消除黑臭河和省市控劣ⅴ类水质断面,确保实现区县(市)全域可游泳、城区污水零直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实施强库、固堤、扩排工程,加快钱塘江、苕溪流域干流治理和海塘加固,推进钱塘江两岸城市排涝工程及管网建设,实现城区十年一遇、重点区域二十年一遇防涝标准。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严格控制钱塘江、苕溪上游地区重污染高风险行业准入,完成杭州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开展城区分质供配水管网建设,完成闲林水库和湘湖备用水源扩建工程,推进滨江白马湖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速供水管网改造提升,继续实施农村引水安全提升工程,改善城乡居民饮水条件。到2030年,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以上,农村安全饮水达标率90%,城市水体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贯彻“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完成滨江区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工程,其他各区、县(市)建成区面积的50%完成海绵城市改造。
第二节 全面推进治气治霾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推进燃煤烟气、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排气、扬尘灰气治理,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强化城市通风廊道和生态带规划控制,防止过度削弱大气污染物扩散能力,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开展西湖景区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力度,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实施更加严格的减量替代政策,加强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深化脱硫、脱硝、除尘,开展热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切实做好车、船用油品提升工作。控制施工和道路扬尘,控制餐饮油烟、装修和干洗废气。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系统,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到2030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低于省下达指标。
第三节 统筹实施固废治理
推进生活固废、建筑固废、污泥固废、有害固废、再生固废治理,着力提升垃圾处置能力。统筹布局建设固废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建成九峰环境能源、医疗废物处置、第三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可再生资源化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减量物流综合体(转运站)建设,促进垃圾全分类、资源全回收、原生垃圾零填埋。推动垃圾强制分类,深化落实生活垃圾“三化四分”,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加快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向乡镇延伸。到2030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70%。
第五章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第一节 有效保护“六条生态带”
坚持保护优先,严格保护现有的生态空间,加强生态带之间、生态带与大型自然斑块之间的关键区域生态恢复,对生态带内已被占用的生态空间建立有序退出机制。坚持系统保护,科学划定“六条生态带”的具体四至范围,推动生态带概念规划及控制性规划修改完善,形成并固化空间管理一张图。坚持依法保护,启动生态带保护立法。坚持严格管控,原则上在禁止开发区域内不再新建项目,经严格评审把关后允许适度发展旅游观光、郊野型绿道、简朴驿站等;在限制开发区域内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林业的开发利用,在确保环境容量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环境友好型的旅游休闲、信息经济等项目。
第二节 深化生态屏障建设
以淳安县、建德市、桐庐县、临安市和富阳区境内海拔200米以上地区、千岛湖湿地等为重点,强化天然林保护,完善钱塘江、苕溪等饮用水源区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的建设,保护和恢复千岛湖湿地及河流水系,深入建设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区。以新安江—富春江—钱塘江、天目溪、东苕溪、京杭运河和浦阳江等沿江沿河生态廊道以及沿绕城高速公路、都市区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通道两侧的辐射性绿色廊道为重点,构建多层次多体系生态廊道体系。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小种群生境等为载体,保育关键生态敏感点。支持天目山、千岛湖创建国家公园。
第三节 深入推进生态修复
深入推进“城市增绿”行动,全面深化城市绿化、山区绿化、平原绿化和村庄绿化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增强森林碳汇能力。以重点河流、湖泊、水环境功能区为关键,深入推进水生态环境修复,促进水体自净能力和污染物降解能力稳步提高。加强坡耕地及小流域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面积。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排查,加强工业废弃地、垃圾堆放场、科学实验场的土壤修复,推进农用地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的综合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积极开展废弃矿山、湿地、滩涂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第六章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 持续推进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推广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开展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控,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节能工程,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动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和工程减排,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削减目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实施节水示范工程,打造节水型社会。推广可再生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绿色建材等新材料应用,鼓励节材包装。
第二节 全面建设低碳社会
实施重大低碳技术研发工程,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积极发展低碳农业,推进林业碳汇发展。鼓励和发展低碳设计,探索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等制度。鼓励碳金融市场发展,加快开展碳排放交易。继续开展低碳城区、低碳县、低碳乡镇、低碳社区、低碳家庭、低碳农村和低碳园区试点示范,加大推广发展力度。传播普及低碳文化,围绕衣、食、住、行、游等生活环节,推广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出行、低碳办公、低碳消费等模式,引导市民养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三节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主城区全域和三区四县(市)建成区全面建成“无燃煤区”,并逐步向外围扩展。以工业、服务业、建筑和交通领域为重点,制定实施能效提升计划,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强化移动污染源环保管理,全面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建设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相匹配、适度超前的充电桩网络。探索开展城市能源互联网试点,推进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智慧能源监测中心等建设。到2030年,全市煤炭消费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20%以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
第四节 强化资源综合利用
探索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研究。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对复合包装物、电池、农膜等低值废弃物逐步实行强制回收。制定完善资源分类回收利用标准。推动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推行绿色制造,限制一次性用品包装和使用。
第七章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一节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积极开展城市环境提升工程,重点加强城市道路、建筑立面、城市绿化、户外广告、灯光夜景等方面的设计和整治。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并积极推进三区四县(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持续推进“三改一拆”工程,完善违建防控长效体系,基本实现区、县(市)无违建。围绕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目标,优化城市社区和居住小区环境,实施危旧房、背街小巷等改善工程,完善洁化绿化亮化序化长效管理机制。
第二节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卫生创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评价标准,改进评价办法,采取约谈、通报、排名、黄牌警告等方式,加强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巩固扩大卫生城镇建设成果。到2020年,全市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20%,省级卫生乡镇比例达到60%,市级卫生乡镇比例达到100%;到2030年,全市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30%;省级卫生乡镇比例达到85%,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90%。
第三节 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发展
以中心镇、特色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推动乡村规划全覆盖,优化乡村建设布局,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按照“一镇一方案”的原则,积极引导卫生村镇向健康村镇发展,打造卫生村镇升级版,促进各地持续改善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和健康服务的可及性。研究制定健康城镇发展规划和建设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健康城镇建设工作机制,确定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和可行的阶段性目标,制定相应实施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分阶段、分步骤完成工作目标。到2030年,所有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开展健康城镇建设,50%以上的国家卫生乡镇、20%以上的省级卫生村镇开展健康村镇建设。
第四节 实施“健康细胞”培育工程
以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机关、健康企业等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为重点,深化实施“健康细胞”工程,筑牢健康杭州建设基础。坚持整体推进、个性发展原则,重点围绕居民关注的热点和需求,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各类健康有害因素预防,倡导健康生活行为方式,着力营造有益于健康的良好环境,探索创新“健康细胞”工程培育模式。以健身步道、健康公园、健康楼宇、健康主题文化楼道为重点,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和普及健康生活理念,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健康单位、健康场所建设。结合旅游国际化提升计划,将健康促进融入国际化街区创建计划,建设一批具有健康元素的国际化特色街区。
第八章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第一节 构建市场化生态保护机制
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和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谁污染、谁付费”的排污权市场化机制,实施以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基础的用能权有偿交易制度,开展以总量争取、配额分配为重点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深化东苕溪(杭州段)用水总量控制和水权制度改革试点建设。发展绿色金融,推广实施排污权质押贷款,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
第二节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完善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绩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全区域生态补偿,加大对钱塘江、苕溪两大流域上游地区生态补偿的力度,配合推进国家新安江水环境补偿试点。
第三节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坚持严格的“总量、空间、项目”环境准入制度,推进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行重点监管企业主要污染物刷卡排污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探索建立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区域联动机制。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管理体系的垂直管理改革。
第四节 探索生态文明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水流、森林、山岭、滩涂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台账体系,适时启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逐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继续推进淳安县“美丽杭州”实验区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四篇 构建健康社会
第九章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健全社会保险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设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2+2”城乡统筹社保杭州模式。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各类医疗保险制度统筹整合,健全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统筹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第二节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构建以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按需建设拆迁安置房,逐步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推进保障方式从以实物为主向实物与货币并行转变。大力推进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改造。加快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着力解决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求,力争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现保障房全面、规范和动态监管,提高住房保障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节 深化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到2030年,在实现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统筹的基础上,推进并完善精准救助体系。健全灾害、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体系,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建立完善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协查网络信息平台,实施救助家庭动态监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支持、法律援助等救助服务,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拓宽社会福利保障范围,加快推进杭州市救助管理站等福利设施建设。
第十章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形成政府总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首责的安全监管责任网。健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查、突击检查、行政约谈等监管措施,推动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动监管。加强药品动态监管和风险控制,建立药品质量定期抽验、监督检查和不良反应记录备案制度,加大对网络销售药品等新生业态的监管力度。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构建上下联动、区域联防、部门配合的监管执法体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节 建立风险防控技术支撑体系
健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构建“市级为龙头、县级保基本、基层重快检”的三级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确保各级政府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和现场定性速测能力。加快市级食品药品检验能力建设,使之成为能满足监管技术保障要求、特色检验检测能力明显、突发事件检验反应快速的具备较强技术研究、技术创新和指导能力的区域检验检测机构。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实施农产品检测室免费开放工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市、县两级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集收集、分析、评价、上报、预警等功能为一体的较为科学的监测体系,不断扩大监测覆盖面。运用大数据研究的方法提高数据综合评价能力,有效发挥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在药品、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中的预警作用。建立从生产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风险管理制度,构建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加快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和追溯系统建设,确保95%以上的城区农贸市场建成使用农产品追溯体系。
第三节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加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组织和应急指挥平台,构建指挥有力、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处置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评估、防控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舆情监测处置机制与信息共享平台,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加强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和专家咨询队伍建设,配备标准化应急装备,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
第十一章 完善城市交通体系
第一节 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实施“畅通西部”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加大轨道交通建设力度,规划建设现代有轨电车。优化路网结构,加快形成“二绕四纵五横三连十一延”快速路网。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推进公共停车场产业化发展。实施中心城区拥堵节点改造工程,科学布设人行立体过街设施,优化街坊路和住宅区内道路系统。打造人行步道、自行车道、沿江沿河绿道等慢行系统,倡导绿色出行。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公交快速通勤系统,优化轨道交通、公交车、出租车、公共自行车、水上巴士“五位一体”公交体系,提高换乘便捷性,有序推动市域公交一体化运营,建设国家绿色交通发展示范城市和国家“公交都市”。
第二节 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继续实行小客车“双限”政策。运用经济手段,制定实施更有力度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和主城区交通流量。推动交通管理资源整合,提高交通管理智慧化水平和交通运行服务品质,提升交通引导组织能力。加强交通需求管理,完善机动车单行道系统和公交专用道系统,改善非机动车、步行及残障人士的通行环境。规范设置各类道路的指示路牌。依法治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停车秩序,培育交通文明。
第十二章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第一节 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加强安全生产,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探索实施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加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矿山、输油气管网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的隐患排查,严格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加强全国个人辐射剂量管理和放射诊疗辐射防护。
第二节 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
第三节 预防和减少伤害
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开发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提高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
第四节 加强社会安全保障
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网格”建设,建设区县(市)、乡镇(街道)两级综合指挥平台。加强“智慧安防”建设,完善“电子围墙”信息监管服务系统,建立网上网下维稳联动机制。推行社区矫正执法标准化管理。加强城市安全、保密、禁毒等工作,做好市民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五节 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建立包括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海陆空立体化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到2030年,建立起覆盖全市、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提高救治效率。到2030年,力争将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比基本降低到发达国家水平。
第六节 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
建立全球传染病疫情信息智能监测预警、口岸精准检疫的口岸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种类齐全的现代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防控体系,建立基于源头防控、境内外联防联控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健全口岸病媒生物及各类重大传染病监测控制机制,主动预防、控制和应对境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持续巩固和提升口岸核心能力,创建国际卫生机场(港口)。完善国际旅行与健康信息网络,提供及时有效的国际旅行健康指导,建成国际一流的国际旅行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出入境人员健康安全。
提高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能力,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风险评估准入管理,强化外来动植物疫情疫病和有害生物查验截获、检测鉴定、除害处理、监测防控规范化建设,健全对购买和携带人员、单位的问责追究体系,防控国际动植物疫情疫病及有害生物跨境传播。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
第十三章 打造“信用杭州”
第一节 打造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标杆城市
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和推广应用为抓手,加快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的信用标准体系。全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行业和市场监管体系,全面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奖惩机制作用,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建设上取得明显进展。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激发信用产品需求,依法推进信用产品市场化运作。以“诚信有价、信用惠民”为主旨,探索打造“信用+城市”新模式。加强信用宣传、诚信教育和人才培养,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氛围和经济秩序,使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第二节 构建城市信用大数据平台
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互联、决策、服务、开放四大系统,构建城市信用大数据平台。广泛征集社会信用数据,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各相关企业组织信用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实现与国家、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信用大数据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建立区域信用评估模型,加强对城市和行业信用状况的监测、预测、预警,提升信用体系的决策支撑和风险防范作用。建立信用服务系统,增强平台社会服务和互动能力,推动全民体验、全民遵守、全民监督的城市信用应用创新。建立信用开放系统,合理有序开放信用数据,带动社会公众和专业机构开展信用数据的公益性、增值性开发。
第十四章 促进社会包容和谐
第一节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以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撤村建居”型社区、农村流动人口比较集中地区为重点,分类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推进网格化管理。夯实社会治理基层组织,制定推进基层参与民主协商的指导性意见,建立基层协商民主长效化机制。深入推进“我们圆桌会”、“湖滨晴雨”工作室、“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等基层协商民主形式,继续推行社区民情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情沟通日等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快修订和制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公共事务协商治理服务体系。
第二节 培育多元化社会组织
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规范运行、监督管理和评估评价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试行行政审批专员制,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对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实施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计划。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参与城市重大公共事务的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工作发展保障体系,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到2030年,全市社会组织专(兼)职从业人员数达10万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达15%。
第三节 大力推进智慧应用
强化市民卡、智能终端(机顶盒)、阿里云等载体作用,构建涵盖个人、家庭、社会等多层面、多领域的智慧应用平台,推进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推广集成应用模式,建设国内领先的智慧应用城市。推进数字杭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快城建城管、交通、环保、气象、管网、防灾减灾等智慧应用,推进城乡公共治理智慧化。围绕医疗、教育、养老、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加强智慧应用和示范推广,实施“物联网进家庭”计划,建设杭州市中小学生饮食健康大数据管理中心,努力建成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智慧民生服务体系。推进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促进信息消费,增强民生领域信息服务能力。
第五篇 优化健康服务
第十五章 优化医疗服务体系
第一节 优化医疗服务空间布局
根据杭州“中心提升、新区集聚,拥江布局、一体发展”的空间导向,合理设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布局。中心城区不再新建公立综合性医院,加快在建的市中医院丁桥分院和之江医院项目进程;鼓励和引导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向新区、产业集聚区延伸、转移;萧山、余杭、富阳三区根据融入主城区的实际进程,科学调控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床位、人员等资源指标,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其他四县(市)要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协调均衡医疗机构布局,完善区域医疗资源配套。
第二节 完善医疗服务功能设置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引导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规划其发展;对于功能定位不明确、发展前景不明朗的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其实施转型,鼓励向康复医院、专科医院方向发展。加强儿童、妇产、精神、传染病、肿瘤、护理和康复等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建设。市本级加快在建的市儿童医院新医疗综合楼、市老年病医院和市七医院精神科病房改扩建等项目建设,筹划并推进市七医院浙西分院、市三医院制剂中心和市西溪医院二期建设。
第三节 筑牢医疗服务基层网底
各区、县(市)政府在每一个乡镇办好一所乡镇卫生院,在每一个街道或3—10万居民范围为办好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地可以根据地理、交通、人口等因素,结合中心镇(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建设规划,选择三分之二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使之具备较为完整的中心卫生院功能,鼓励引导中心卫生院与县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县乡一体化发展。中心卫生院原则上按1.2张床/千人服务人口设置床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第四节 促进社会办医
合理控制公立医院的规模扩张,逐步减少公立医院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到2030年按每千人常住人口不低于2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力争到203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40%。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高层次、达到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建设标准的综合医院和老年病、护理、康复等有特色的专科医院,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提供公益性医疗服务,形成与公立医院的有序竞争,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第五节 推进医疗卫生国际化
实施推进医疗卫生国际化行动计划,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项目引进为载体,健全机制、多措并举,构建国际化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国际化医院试点,依托省、市重点医院,引入国外知名医疗机构和国际化医院管理团队,设立国际化医疗中心和国际化医院,促进临床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医药研究等领域国际合作。打造国际化院前急救服务体系,为120用户提供在线双语支持、医疗急救费用担保等全流程国际医疗保险绿色通道服务;探索建立国际医疗急救转运体系,加强与国际sos组织的紧密合作,提升航空医疗救援水平。积极推动市属医院与国际知名保险机构深化合作,建立与国际医疗保险机构费用结算相衔接的支付体系。建立国际赛事活动医疗保障机制,着力做好大型国际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第六节 培育发展医疗相关第三方服务
大力发展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卫生检测中心、影像中心、病理中心、制剂中心、消毒中心等医疗相关第三方服务。推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开展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支持医疗设备第三方服务、医疗信息化外包、健康云平台、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医药科技成果转让、专利信息服务等相关健康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利用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机遇,将健康产业的服务贸易纳入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总体战略,扩大健康服务的对外投资和贸易,打造国际健康服务贸易品牌。支持第三方服务上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通过资产重组、定向增发、吸收合并等手段,吸纳优质资产、优势项目,进一步做强做大。鼓励其他骨干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的技术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做大第三方服务市场规模。
第十六章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第一节 健全组织协调机制
强化各级政府在公共卫生体系中的领导职能和责任,强化公共财政对公共卫生工作的保障,建立公共卫生工作长效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卫生委员会的作用,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公共卫生职责,提高社会动员能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公共卫生政策和举措的成效。
第二节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加强市、区县(市)两级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原卫生部有关疾控、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装备、监测能力等标准和要求,重点加强支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的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达到标准要求并适度领先,确保监测检验和服务项目的正常开展。
第三节 强化院前急救体系
贯彻《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落实政府责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体制及管理运行机制。推动建德、淳安、临安建立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建设合理高效的院前急救空间布局网络,推进急救中心、急救站点标准化建设,按标准配置急救车辆设备;积极探索建立空中、陆地、水上相结合的立体化医疗急救网络。推动公共场所急救设施建设。
第四节 推动精防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以专科医院、仁爱家园工疗站为核心的市、区县(市)、街道(乡镇)三级康复体系,推动未设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的区、县(市)加快专科医院建设,在区、县(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妇保院均设立精神科(心理科);各城区至少培育1家具有精神障碍诊治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数街道(乡镇)建有1家由街道(乡镇)办事处(政府)举办的仁爱家园工疗站,或乡镇联合建立健全区域性仁爱家园工疗站,满足精神残疾人日间照料需求。
第五节 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健全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强化市职业病防治院技术支撑地位,重点强化县域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疗服务机构布局,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等工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范围覆盖至街道、乡镇。推进职业病定点救治医院建设。启动市职业病防治院迁建项目规划建设。积极发挥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行业和服务会员的优势作用。
第十七章 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第一节 提升中医服务能力
以特色优势明显、管理规范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以学术创新水平和临床服务能力领先的学科(专科)为载体,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综合实力。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标准体系。健全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研究,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突出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独特作用。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到2030年,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30个、基层中医药优势病种30个,争创国家、区域和基层中医药专科专病诊疗中心1—2个。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完善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
第二节 强化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以杭州市中医药优势病种项目申报工作为抓手,挖掘、培育、建设市级中医药优势病种。针对具有中医特色且有疗效,人才梯队相对薄弱或技术濒临失传的中医临床专科、专病和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等方面工作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挖掘、整理院内外名老中医的临床经验和特色方剂,优化完善临床诊疗技术和方法,鼓励开发和应用院内中药制剂,推广适宜的中医临床诊疗技术。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第三节 强化基层中医药能力建设
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规范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中医类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继续实施城乡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针对部分基层常见病种,推广实施中药验方,规范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章 建立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深入实施优生促进和优生“两免”政策,多途径加强出生缺陷干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立市级优生监测重点实验室,全面提高全市高危孕产妇救治水平以及妇幼保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继续深入实施“母婴保健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提高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水平。完善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检查网络,加大出生缺陷监测力度,规范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治疗、新生儿疑似残疾信息监测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定期开展城乡妇女妇科病普查,扩大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的覆盖面。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伤病残家庭扶助政策,妥善解决生活资料、养老保障、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问题。
第二节 培育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
鼓励和支持健康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发展。以健康教育与培训、健康咨询、心理咨询与辅导、精神康复为重点,培育一批专业化、规范化健康管理与促进机构。积极发展新型健康管理服务业态,支持社会资本运用健康信息技术提供合法的移动医疗、动态健康监测、网络诊疗咨询等新型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引进专业康复护理机构,筹划康复社区建设。加大专业康复护理人才培训机构招引力度,加强专业康复护理人员教育培训。
第三节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
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积极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形成完善的城市社区步行15分钟、农村社区步行20分钟的居家养老服务圈。健全家庭养老服务支持和养老评估补贴制度,到2030年,全市6%以上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立以医疗、护理、康复为基础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搭建全市统一开放的社会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到2030年,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70%以上。
第四节 保障重点和特殊人群权益
重视妇女、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健康,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扶助政策,建成并运行杭州市残疾人特殊康复中心(杭州康复医院),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鼓励来杭人员参与社区的公共事务和管理,创造条件促进来杭人员全面融入城市。
第十九章 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强化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加快配套幼儿园“三同步”建设,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加大等级幼儿园建设力度。强化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推进区、县(市)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促进特殊教育全纳型持续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和教育共同体建设,推进主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三区四县(市)延伸。
第六篇 培育健康人群
第二十章 全面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第一节 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制定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深入开展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重点解决微量元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食盐摄入过多等问题。实施临床营养干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配备营养师。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单位的营养工作指导。充分发挥中小学膳食营养专家委员会作用,制订并出台杭州市中小学膳食营养标准,研究并推荐200套以上适合中小学生的营养套餐。推进《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实施室内全面禁烟,加强公共场所控烟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戒烟服务,鼓励引导各类无烟单位和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饮用,减少酗酒。加强重点人群性教育,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加强居民毒品危害教育,健全戒毒医疗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危害。
第二节 加强心理健康促进
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积极推进临床心理护理服务。加强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推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积极探索创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机制的形成,在学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推广设立心理咨询室。关注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流动人口和不同职业群体心理健康问题,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加强青少年网瘾预防与控制。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加快组建专业化、社会化心理救援队伍,加强灾害和事故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建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立完善持证困难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政策。到2030年,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0%,社区心理咨询开设率达到100%,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规范开展率达到90%,重大突发事件心理干预水平显著提高。
第三节 普及全民应急救护技能
加大居民生存与应急救护基本知识培训和技能演练,使社会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促进自救互救,及时有效挽救生命,降低、减少二次伤害。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针对主要致残因素、高危人群,实施重点防控,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处于全国各市较低水平。支持、鼓励居民家庭自备医疗急救包,有条件的地区可向居民免费发放医疗急救包。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群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到2030年,全市公共场所每万人自动化体外心脏去颤器(aed)配备率达到1—2台。
第二十一章 普及全民健身行动
第一节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并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有效开发利用城镇低效用地,积极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推进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合理布局大型体育场馆,大力发展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因地制宜建设便民基层体育设施,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构建 “15分钟健身圈”,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全面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100%向社会开放。
第二节 健全全民健身社会组织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改革,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的自我运转能力。大力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工程,有序推动政府职能向体育社会组织转移,健全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措施。加强体育社会组织骨干培训,引导鼓励体育类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到2030年,实现每万人拥有体育社会组织3个。
第三节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深入实施《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重点打造杭州国际马拉松、杭州(国际)毅行大会等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大力发展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体育运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推广普及,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等重点人群健身计划,推动职工、农民、妇女、老年、青少年、幼儿及残疾人体育活动开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基本实现青少年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积极推广健身跑(走)、骑行、登山、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实现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化、多样化、生活化。到203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
第四节 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不断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现代化水平。加强体育科研,加快推进“互联网+”全民健身发展。促进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完善运动处方库和健康风险评估制度,研制推广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加强卫生、体育、社保等部门配合,积极构建体医融合的杭州模式,切实做好市民体质测试服务,实现每年3‰人口的体质测定。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实现街道、乡镇体质测试网点及社区、行政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全覆盖。到2030年,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人以上。
第五节 提高体育赛事承办能力
深入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完善竞技体育项目布局,做强游泳、射击、皮划艇、体操等优势项目。办好2017年学生运动会、2018年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2022年亚运会等大型赛事。积极承办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和专业体育赛事,引导培育建立体育经纪人和经纪公司,加强与国内外体育组织等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提高办赛能力。通过全力办好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专业体育赛事,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热情。扎实推进足球改革,深化竞技体育职业化改革,促进竞技体育转型发展。积极创新体育赛事的开发和推广模式,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承办各类体育比赛。
第七篇 营造健康文化
第二十二章 建设历史文化名城
第一节 倡导社会文明风尚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以中国梦为主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以“道德健康”为重点,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化开展“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杭州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打造“最美现象”精神文化品牌行动计划(2015—2020)》。深入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明创建和道德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着力建设青少年德育平台。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倡导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传导正确价值取向。
第二节 着力打造学习型城市
巩固学习型城市建设成果,深入实施“满城书香”工程,创新学习载体,办好全国数字阅读大会、杭州学习节、西湖读书节等一批重点学习活动。围绕广大市民群众日常学习需求,加强杭州市悦学体验点、漂流书亭、学习地标、第二课堂等学习阵地建设。繁荣社会科学,深入开展“杭州市社科普及周”活动,充分发挥“市社科普及基地”在社科宣传普及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平台,推动与国际城市之间开展学习对话,积极投身于“全球学习型城市网络”建设与理念推广,努力营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城市学习氛围。
第三节 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建立多层次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巩固提升西湖、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健全文物古迹分级保护制度,打造“一河四遗址”五大传统文化名区。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工业遗存、文物、古树保护力度。实施“杭州城市记忆工程”,延续历史文脉。深入挖掘民间艺术、传统工艺和古老传说等非物质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对濒危项目实施抢救性保护。健全以国家级名录为重点的梯次结构名录建设体系,开展非遗乡镇级名录试点。加强文化生态保护,推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
第二十三章 加强文化阵地建设
第一节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完善市、区县(市)公共文化场馆布局,加快新城、新建大型社区等人口密集地区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文化公园、农村文化礼堂、高校文化校园、网上文化家园、特色文化小镇等建设,实施重大文化设施项目,打造一批省市级文化标志平台。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健康教育、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提升工程。推动智慧图书馆和智慧文化馆建设,开展数字资源推广计划,加快建设“市民文化书屋体验点”。
第二节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合理配置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打通“最后一公里”,传播健康理念和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制定实施《杭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积极开展“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方面的健康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推动城市优质文化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基层、边远地区倾斜,切实保障群众公平享受基本公共文化生活的权益。繁荣基层文化,实施万场文化活动下基层、健康教育进万家、社区文化行、全民阅读行、城乡电影行、送戏下乡、广播电视对农节目等工程,到2030年,农村有线数字电视实际入户率达98%以上。
第三节 促进文化艺术繁荣兴旺
深入实施地方戏曲振兴、美术书法创作、影视精品打造、基层文艺繁荣等计划,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加强创新型艺术团队建设,深入实施“名家、名团、名企”工程,加大青年文艺人才和创作型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精心办好新年音乐会、“西湖之春”艺术节、杭州国际戏剧节等重大文化品牌活动。积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艺。加强文艺评论和文艺研究,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评论体系。
第四节 创新文化体制机制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要求,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党政部门与其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推动政府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完善文化国有资产监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事业,支持投资兴办文化企业,切实保障不同所有制文化机构享有公平投资机会的权益。积极发展各类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创新文化管理机制,构建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探索筹建文化艺术品保税仓库。
第二十四章 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
第一节 健全学校健康教育体系
以中小学为重点,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课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大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在职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鼓励学校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持续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深入实施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全面推广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应用,加强学校师生食育教育。到2030年,健康教育按要求受训率达100%,学生基本健康知识掌握率达到100%。
第二节 共享健康科普传播平台
健全市、区县(市)二级专业健康教育体系,完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媒体协同的健康教育网络。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杭州科普大讲堂、科普下乡、杭州图书馆市民大讲堂等系列讲座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建立健康素养和行为生活方式传播、监测体系,推进全社会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充分发挥全媒体在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开设健康类栏目,加大健康类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完善新型公众健康教育平台。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教育居民对自身健康进行针对性管理和预防。全面实现全市科普基地的共建共享。加强对健康科普信息和医药广告的监测与监管,加大对虚假信息的打击查处力度。
第八篇 发展健康产业
第二十五章 培育发展康复护理及疗休养产业
第一节 加快发展康复与护理服务
合理布局、积极发展各类康复机构。重点培育神经康复、肿瘤康复、骨科康复、风湿性疾病康复、工伤类康复及残疾人康复等细分康复市场,构建由康复医院、社区康复、居家康复组成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等辅具服务,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发展,提升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举办各种类型的康复机构,探索建立社会资本举办的康复机构与大型公立医院之间的转诊机制。鼓励康复机构以连锁经营方式输出技术、管理和品牌。鼓励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月子护理、“三瘫一截”成年重度残疾人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引入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大康复与护理人才培养力度。
第二节 支持发展疗休养产业
利用优美的自然环境资源,结合中西医医疗技术和传统康复养生手段,为人们提供保健养生和休闲度假相结合的场所和服务,打造具有杭州特色的疗休养行业,满足不断增长的高端疗休养需求。着力在三江(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三湖(西湖、湘湖、千岛湖)规划布局一批特色疗休养机构,形成特色疗休养产业群,形成集湖滨疗休养、风景疗休养、山地疗休养、森林疗休养于一体的多元化疗休养行业发展格局。创新思路,突破体制障碍,探索军民融合发展疗休养产业模式。
第二十六章 加快发展养生养老产业
第一节 支持发展健康养老服务
推进医养结合和护理型养老体系建设。以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为载体,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建立以市和县(区)级医院为技术支撑的“1+1+x”模式的紧密合作医养结合联合体,即一家市属医院(县域是县级医院)+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辖区内x家养老机构,由结对的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护理、康复等医疗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或支持;支持100张床位以上、5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提供医疗服务。支持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置独立的医疗机构。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推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加快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建立适合我市发展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需要和护理型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行;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资源整合利用闲置低效医疗床位开发护理型床位。到2030年,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养老床位的60%;每百名老人拥有护理型床位2张,其中80%为以长期照护为主辅之以医疗护理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不少于20%为以医疗护理为主兼顾长期照护的老年护理机构床位。
提升居家健康养老服务水平。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为自愿签约的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健康体检、保健咨询、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中医保健等服务。重点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引导城乡医疗机构将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延伸至家庭,推动为签约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设立“家庭病床”。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大养老服务领域智慧应用,加快构建安防急救、主动关怀、亲情通话和生活服务“四位一体”的智能养老服务网络。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养老服务业。支持社会资本以新建或改扩建形式举办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增强养老机构的医疗、康复、护理、保健等服务能力。支持和规范老年地产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设施建设。
第二节 推广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推进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实施“治未病”健康计划。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打造清河坊历史街区、桥西历史文化街区等中医养生特色街。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
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快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规范和标准,推进各类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形成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服务包)。推动传统型中医师培养项目,培养一批读经典、跟名师、勤临床的中医临床骨干力量。
丰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产品。运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开发智能化中医健康服务产品,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第三节 加强健康食品开发及生产
重点围绕增强免疫功能、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脂等功能类型,开发新一代功能保健食品。支持“浙八味”等地道中药材种植栽培和加工炮制。加强传统保健食品品牌建设,做大做强铁皮石斛类、蜂产品类、保健酒类和维生素类等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发展特殊膳食用食品市场。
第四节 促进健康旅游业融合发展
以十大特色潜力行业培育、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和省级运动休闲、老年养生示范基地创建为抓手,促进旅游业与农、林、牧、渔、中医药、体育、养生、养老、化妆、婚庆、摄影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旅游。鼓励优质医疗机构、疗休养机构和旅游服务机构、旅游休闲基地(目的地)加强合作,开发多种类型的健康旅游产品和服务,推出杭派养生之旅、中医养生之旅、智慧养生之旅、生态养生之旅等特色体验活动,大力培育富有我市特色的健康旅游品牌,不断拓展国内外健康旅游市场。鼓励针对不同消费需求,积极开发温泉养生、中医药养生、游乐养生、美食养生等特色养生产品。重点开发针对老年人和亲子的健康旅游细分市场,打造一批老年和亲子健康旅游优质品牌。加快建设一批健康旅游特色小镇、街区、主题酒店、示范基地。
第二十七章 积极发展多样化健康管理服务
第一节 加强健康体检、监测和综合管理
深化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服务项目,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支持引进国际高端健康体检机构和品牌,培育高端健康体检市场。鼓励和支持专业健康体检机构开展加盟连锁经营和拓展健康管理服务产业链,并积极向综合性健康管理机构发展。发展以商业保险机制为支撑,以健康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健康管理新型组织,提供形式多样的健康管理服务。制定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相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中医健康管理新模式。将国民体质监测与市民体检相结合,整合体卫器械与技术力量,深入推进国民体质测试“两报告、三处方”试点工作,探索可学、可推广的“体卫合作”新模式,构建完善的居民健康管理系统。
第二节 支持发展健康咨询、教育与文化产业
培育专业化健康教育、培训以及营养、疾病等方面咨询机构,深入社区和单位开展各类健康咨询服务。重视市民心理健康,鼓励举办各类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治疗诊所、门诊部。支持运用智慧健康技术开展在线健康教育、健康知识宣传、网络诊疗咨询等新型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健康文化传播与交流,支持创作健康文化精品,举办健康促进论坛、群众性健康文化活动,培育发展健康文化产业。加强各类社会公益性健康教育平台建设。积极挖掘、利用中医药文化资源,加强中医药文化基地、宣传网络建设,采用讲堂、论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中医药文化和科普知识宣传。
第三节 推动健康金融业加快发展
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健康保险机构,并引导其加强与健康服务机构合作,鼓励重大疾病保险、特定疾病保险等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健康保险产品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医疗责任险等多样化保险产品供给。探索建立由政府、社会、个人多方筹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有序推进并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招标等方式,鼓励探索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或参与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
第四节 培育发展健康信息产业
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创新发展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等新型业态,探索线上线下结合发展模式。积极发展网上预约挂号、在线咨询、交流互动、网上支付、健康监测等健康信息服务业态。鼓励签约医生利用所在单位的云医院、网络平台、健康咨询热线、手机及电视终端等多种途径,为签约居民提供便捷的健康咨询互动服务。整合联通海量数据,大力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挖掘、分析和应用产业发展。以提供智慧医疗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核心,以数字化健康产品的研发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数据处理和存储、数字内容服务为关键环节,积极构建健康信息服务产业链,打造健康信息产业集群。
第五节 加快发展体育健身相关产业
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良性互动作用,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富阳、淳安、建德、临安、桐庐、余杭等地的水上运动、山地运动、户外拓展运动设施,加快完善市域健康步道体系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一批特色运动休闲基地,促进体旅融合、康体结合。运用“互联网+”体育场馆资源,提升体育健身服务智能化水平。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健身场馆及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增强复合经营能力。促进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行业发展。
加强体育健身活动的推广和宣传。立足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参与面广、操作性强、喜闻乐见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以绿道骑行、跑步、水上运动、广场舞等为重点,加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品牌的塑造和推广。通过优势项目、大型赛事和知名运动员带动,鼓励开展符合群众需求的游泳、球类、轮滑、滑冰、登山等体育项目培训,培育一批品牌优、效益好、信誉佳的体育培训机构。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含业余体校)、社会组织、俱乐部等开展社会足球、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培训活动。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太极导引功等中医传统运动。
大力发展赛事经济。以成功申办亚运会、2018年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及世界游泳大会等大型国际体育比赛和国家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为契机,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各类体育赛事。
大力发展高端体育用品制造业。以赛事活动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的运动器材装备,重点发展可穿戴智能运动装备、健身器材、体育训练竞赛器材、运动服装、水上运动产品、船艇等用品和装备。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打造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打造特色体育用品产业集群。
第二十八章 创新发展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第一节 加快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坚持“仿创结合、以创为主”战略,重点推进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现代中药、生物技术等药物领域的创新研发和产业化推广,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管理能力。围绕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需求,积极研制符合国际药品标准的化学药及其高端制剂,重点推进靶向抗肿瘤创新药物和新制剂的产业化。积极发展用于重大疾病和多发性疾病治疗的重组蛋白质多肽药物、单克隆抗体药物、核酸药物、防治疫苗、联合疫苗等药物。发展个性化治疗和精准治疗药物,开发精准靶点筛选技术,建立从基因检测到个体化精准免疫治疗技术体系。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加强传统名优中成药和具有中医临床特色疗效的名医名方、专病专方的开发。围绕重大疾病领域,推进一批临床优势突出的创新中药研发和产业化。发挥胡庆余堂、方回春堂等老字号品牌效应,扶持发展优质中药饮片。加快中药国际化步伐,争取部分中药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医药市场。提升中药工业装备制造水平,加速中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智能化、现代化。加大化妆品行业的资源整合力度,增强创新能力、培育自主品牌。
第二节 培育发展医疗装备及器械制造业
主动适应智能化、数字化、精确化、多元化发展趋势,围绕预防、诊断、治疗、手术、急救、康复等需求,加快医疗装备及器械产业链培育建设,主攻产业链短板,招引一批现代医疗设备龙头企业,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制约,研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尖医疗设备。加强多学科技术集成创新,开发超声影像、核磁共振、ct、数字化x射线机、生物分子核医学显像等大型医学诊断设备。顺应智能化、便捷化发展趋势,积极开发可穿戴设备、家用便携式诊疗与康复设备等新型设备。鼓励开发人工关节、牙种植体、植入性智能假肢、人造皮肤、人工骨等组织工程产品。进一步做强内窥镜、注射器、微量泵、医用导管、护理设备等特色产品,打造完整产业生态链。
第三节 创新发展医药流通业
鼓励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和企业内部资源整合等方式,打造面向全省、辐射全国的药品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推动药品流通企业物联网系统建设,建立智慧物流体系,提升药品物流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完善医保定点药店布局,鼓励医药零售业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经营。支持老字号药店、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开展网上交易。发展健康产品会展服务,打造健康产品会展平台。整合医药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资源,规范发展b2b、b2c、o2o等形式的医药电子商务,推动药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和互联网金融有机结合,不断创新医药流通商业模式和业态。
第九篇 健全保障支撑体系
第二十九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第一节 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健康杭州作为一项系统社会工程,需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多个部门的共同推进。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各行业的沟通协作,形成多主体协同促进健康的合力。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第二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落实非营利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办医等政策。引导社会办医特色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深化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加快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推广医养护一体化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集中采购和自主采购相结合的药品采购新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公立医院和医疗服务全覆盖。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体系完善、功能健全的医疗卫生制度。
第三节 创新健康促进筹资机制
健全政府健康领域相关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促进领域投入力度,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责任。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推动健康杭州建设发展基金、健康促进项目发展基金的建立和运作。积极推广健康促进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加快实施一批健康促进ppp项目,形成多元化健康促进筹资机制。
第四节 完善公共政策支持体系
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探索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健康影响因素前置审查机制,健全健康领域标准规范和指南体系,在依法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前列。依托“互联网+”政务建设和政务云平台,实现健康信息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和业务协同,打破“信息孤岛”。按照事前指导、宽进严管、全程服务的要求,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加大环境保护、公共安全、资源开发利用、能源消耗、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监管力度。
第五节 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逐步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环境健康风险沟通机制。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第三十章 推进智慧健康管理
第一节 整合和推进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整合和完善现有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建成包含杭州市居民健康服务综合信息网门户、医养护业务服务平台和医养护技术支撑平台的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信息平台。80%以上的杭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医养护信息平台。建成市、区县(市)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立平台实时数据交换系统,全面实现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构建支持区域医联体的分级诊疗信息平台。
第二节 深化智慧医疗便民应用
进一步拓展深化杭州市智慧医疗在优化诊疗流程方面的项目和内涵,到2020年,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同城同质的智慧医疗服务项目,政府办医疗机构智慧医疗全覆盖。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通过云技术和平台技术相互结合,全面建成区域his、区域影像、区域临床检验、区域体检等区域化新型医疗服务模式,促进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
第三节 发挥智慧医疗决策支持作用
强化信息互联和共享,加强技术研发和大数据应用,进一步探索信息化技术在提升医疗技术水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处置、卫生计生事业管理上的决策支持作用,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智慧医疗的内涵。
第四节 加强标准和信息安全建设
开展区域卫生和医院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推进信息标准应用落地。构建健康医疗数字认证服务体系和身份识别管理系统,按需开展执业医师和执业机构的ca认证服务。强化信息安全,保持卫生计生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常态开展,加大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确保自主、安全、可控。
第三十一章 推进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慢性病作为医疗服务业供给侧改革的重点突破口,通过出台相关激励政策,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促进社会办慢性病服务机构,提高医疗服务的有效供给。在此基础上,加快推动健康养老产业人才和机构升级发展,进一步加大对生物技术与生命科学的扶持,积极推动国产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
第三十二章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欧美及亚太地区的健康城市先进国家和地区间的交流,采取高层论坛、市长论坛、健康城市对话、健康城市联盟等形式,探索建立相对固定的沟通交流机制,分享经验,提高健康杭州建设水平。同时,加强与国际健康城市机构和组织的联系,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特别是要针对健康杭州建设实践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健康城市指标体系等,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健康城市建设实施路径、规划、环境、交通、人口、教育、社会保障、城市安全等领域的合作机制。
第三十三章 加强监测评估
进一步完善健康杭州建设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完善健康杭州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市民健康行为监测系统,市建设健康杭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监测,全面、科学、公正地评估规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和存在问题。注重对健康杭州建设过程中相关前沿理论运用和重点项目实施的课题研究,深入分析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监测评估数据的利用,为健康杭州建设后续工作提供依据与指导。
第十篇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章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卫生与健康工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改善居民健康水平、保障居民健康权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加以贯彻落实,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构建健康杭州“6+1”平台,建立大健康共建体系,统筹推进本地区健康杭州各项工作,形成信息交流通畅、问题共研共商、工作推进有序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凝聚各方共识和力量,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十五章 制定规划,加大投入
各地要科学评估本地居民健康状况,明确影响健康因素,将健康杭州建设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情的健康城区(县、市)建设专项工作规划,坚持将健康理念纳入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领域,研究制订推进健康杭州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阶段性、系统性、科学性推进健康杭州建设,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健全稳定可持续的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优化财政支持结构,重点加强公共财政向薄弱地区、薄弱领域、薄弱环节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城市建设,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投入机制。
第三十六章 科学评价,强化考核
坚持科学评估原则,全面建立健康杭州评估指标体系和居民健康行为监测系统,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健康杭州建设效果评价,全面、科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建立健康杭州督查考核制度,把健康杭州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建立评估考核奖惩制度,健全日常督查评估制度,加强健康杭州建设工作督查,每年选树健康杭州工作先进典型,调动不同主体开展建设健康杭州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健康杭州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十七章 舆论引导,全民参与
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类媒体、健康类媒体及政府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舆论引导、健康科普功能,积极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核心理念,引导社会公众以各种方式支持、参与建设健康城市行动。坚持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理念,兼顾不同群体的健康权益,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建设健康杭州行动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营造人人参与健康杭州建设、人人共享健康杭州成果的浓厚氛围。探索建立公开听证制度,在制定和完善健康杭州相关政策过程中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注重兼顾不同群体的健康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的诚信机制和互动模式,引导和支持公益资本参与健康城市建设,形成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健康杭州建设的良好格局。
第三十八章 创新发展,示范引领
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全面加强健康领域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夯实健康科技条件支持体系,鼓励多部门、多学科联合开展科学研究,积极探索交叉学科科研人才培养模式。借鉴国际健康城市经验和水平,不断创新健康杭州建设的策略、方法、模式,总结推广健康杭州先进实践经验,循序渐进推动健康杭州持续发展,确保健康杭州建设继续在全省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确保继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打造“健康浙江新标杆”和“健康中国示范区”,为建成具有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打下更加坚实的健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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