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一批)
2018年6月19日
一、濮阳市濮阳县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120016、d410000201806120023、x410000201806120014
反映情况:
濮阳市濮阳县南关殡仪馆西侧,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没有在发改委备案,该公司是如何取得环评批复和经营许可,土地选址规划不合理,距离自然保护区较近。向当地环保局反映至今未处理,废气污染严重。(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16)
2018年5月16日,中国消费日报记者卢月、王鲁同濮阳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濮阳市濮阳县东南角的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实地调查,发现该企业废水池存在渗坑,环保部门未再进一步调查就让该公司停产整改,诉求人认为应该移交公安部门严格处理。(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23)
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濮阳县城关镇吉村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之前多次向有关部门及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卫生防护距离严重不符合规定(距离国家级湿地公园界碑不足100米)、无环保手续违法生产达10年之久、该项目无备案、规划、土地手续、污染严重等问题以及濮阳县环保局《验收监测报告》造假等问题。上级部门没有派员实地调查,均转办至濮阳回复。濮阳环保部门严重弄虚作假,联合欺骗上级,充当违法企业的保护伞。1、渗井:该企业废水池就是“渗坑”,废水池停止加注清水后,水位就会因渗漏下降。2、焚烧:十年来,烟囱经常在半夜排出很浓的黑烟和刺鼻的味道,周边农作物常年被黑色、黄色的东西污染,厂区周围经常散发出特别难闻的味道,村民经常有恶心感。3、废气排放:在线监测未使用。(2018年5月16日,中国消费日报网进行报道)4、烟气处理设备排放有旁路,布袋除尘系统是焊死的。这次2018环保部回头看行动,环保局害怕出事,通知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先避避风头赶紧停产,职能部门领导亲自挂帅协调,连夜把医疗垃圾运到了外市。这两天环保局已经安排企业抓紧把渗坑的证据毁灭掉。希望上级职能部门尽快现场调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分子,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还濮阳一片蓝天,还我们村民一个永续生存的空间。(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14)
调查核实情况: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濮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中央环境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为更好地完成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下沉濮阳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又成立了中央环境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调查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殿宇亲任组长。并成立了濮阳惠濮医疗垃圾处理案件专项调查组。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三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环保督察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务求实效。按照6月15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督办函(督字2018第05号)要求,我市对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基本情况
濮阳市惠濮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下称惠濮公司)位于濮阳县城南金堤北侧、市殡仪馆西,原法人代表王腊华(女,江苏人),2017年4月变更法人代表为韦秀华。该企业占地9.5亩,总投资1400万元。经营范围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计处理能力5吨/日,可处理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等5类医疗废物,工艺为:原料—热解—焚烧—热交换器—急冷—除尘—排放。
2004年8月,该公司项目获濮阳市发改委批复;2004年12月,原濮阳市规划处为其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06年4月,原濮阳县建委为其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8年7月,原省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批复。省环保厅于2011年11月、2012年3月、2014年7月三次批准项目试生产和延期试生产,省环境监测中心、濮阳县环境监测站先后于2013年7月、2015年4月、2015年9月三次对该项目进行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省环保厅、濮阳市环保局分别于2013年11月、2015年10月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因存在医疗垃圾处理量不足、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等问题未通过验收。2015年12月,濮阳市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并实施停产,待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验收。2016年6月2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后,该公司因环保问题被举报。
(二)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惠濮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举报件3件,主要反映:无环保手续、未通过环保验收、长期试运行,运输医疗垃圾使用普通货车、药水、血水渗流,排放浓烟、气味刺鼻、粉尘污染严重、影响附近群众生活及已下达查封决定书未停运等四个方面问题。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后,濮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转办,督促濮阳县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依法按程序进行查处,确保整改到位。
1、惠濮公司无环保手续,未通过环保验收,长期试运行问题。举报内容属实。因该公司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濮阳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23日对该公司下达了查封决定书(濮县环封〔2016〕01号);7月13日,针对该公司未经验收擅自生产环境违法行为,濮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濮县环罚〔2016〕02号),处罚款五万元;7月22日,濮阳县环保局又对该公司下达了查封延期决定书(濮县环封延〔2016〕01号)。
2、运输医疗垃圾使用普通货车、药水、血水渗流问题。举报情况不属实。据现场检查,惠濮公司运输医疗垃圾的车辆共3辆(豫j31245、豫j31246、豫j31247),均为省环保厅统一要求的全封闭箱式货车,车厢内装有防渗漏不锈钢底板,有医疗垃圾转运专用箱。
3、排放浓烟,气味刺鼻,粉尘污染严重,影响附近群众生活问题。据调查,2015年4月,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二氧化硫总量超标,说明惠濮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超标排放问题。2016年6月24日,濮阳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实施停产。
4、已下达查封决定书未停运问题。举报内容属实。2016年6月23日,濮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中控室配电柜、生产设备焚烧炉炉门进行查封,并于2016年7月28日依法对该公司2辆运输医疗废物车辆(豫j31246、豫j31247)予以查封(豫j31245因故障在汽修厂检修)。该公司于2016年7月31日在未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情况下擅自用维修好的1辆医疗废物专用车,将801公斤医疗废物运到滑县洁卫医疗处理公司处置。濮阳县环保局于2016年8月6日对该公司运输车(豫j31245)进行查封,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濮县环纠〔2016〕07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6年8月15日,濮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濮县环罚〔2016〕05号),处罚款一万元。
同时,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问责机制,对监管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惩处。2016年8月1日,濮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濮阳县人民政府办理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不力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濮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濮阳市环保局、濮阳市环境监察支队、濮阳县环保局、濮阳县环境监察大队进行了通报批评;中共濮阳市环保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污防科科长郑喜胜科长职务,调离环保工作岗位。2016年8月2日,濮阳市环保局对相关工作人员张静、常慧进行了约谈。濮阳县环保局对相关工作人员卢明忠、苏兆飞、张敏进行了约谈。2016年7月30日,惠濮公司对总经理张志勉予以免职,并解除了张志勉及副经理陈亮、副经理孙志强、车间主任肖顺其、维修工王合运劳动合同。2016年8月11日,对惠濮公司负责人张志勉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实施行政拘留5日。
(三)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6月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南开展“回头看”以来,交办涉及惠濮公司信访举报件4件,主要反映:项目未备案及规划选址不合理、废水池存在渗坑、烟气处理设备排放有旁路、在线监测未使用、环保部门弄虚作假等五个方面问题。对此,我市照单全收,即转濮阳县迅速查处。对重复举报问题,进行核实;对新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1、项目未备案及规划选址不合理问题。该公司在2004年8月获濮阳市发改委项目批复。按照当时城市总体规划,获得了濮阳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公司距现在的金堤河湿地公园边界约100米,金堤河湿地公园是2012年12月份纳入规划。该公司建设时符合建设规划条件和卫生防护距离。
2、企业废水池存在渗坑问题。2018年6月14日,在环保部门执法人员监督下将污水池内污水全部抽干(暂时存放在罐车内),显露出底部和侧面全部是混凝土浇筑面,未发现有渗孔、裂缝渗漏现象。废水池存在渗坑的问题不属实。
3、烟气处理设备排放有旁路、布袋除尘系统是焊死的问题。2018年6月15日,市、县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对该公司布袋除尘器旁路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场进行了拆除剖解,发现旁路管道内积存大量油状粉灰,证明旁路系统有长期使用迹象,该公司生产车间袋式除尘器检查口,螺丝生锈无法正常打开,收尘仓不能正常打开,收尘仓中有较少飞灰,大部分是铁锈渣,袋式除尘器废气进出口管道比较干净,显示长期停用,尾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举报情况属实。濮阳县环保局已立案调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濮县环罚责改〔2018〕06号),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濮县环告〔2018〕19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濮县环听〔2018〕19号),对企业拟处罚款100万元。鉴于企业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2018年6月16日,濮阳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濮阳县公安局调查处理。2018年6月17日,濮阳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对惠濮公司安全环保负责人陈亚强行政拘留11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4、在线监测未使用问题。惠濮公司自2016年9月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以来,一直没有与环保部门联网,目前该企业在线监控系统仍未正常运行。该公司医疗废物处理量很少(每天约120多公斤),设备时停时开,间歇性生产,在线第三方运维单位无法开展做数据比对监测工作,企业未上传数据。
5、环保部门严重弄虚作假,联合欺骗上级,充当违法企业的保护伞问题。濮阳市委、市政府已成立惠濮医疗垃圾处理案件专项调查组,正在开展专项调查。
6、督办函交办问题。2018年6月16日,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下发督办函(督字2018第05号),主要内容是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河南组)向我省反馈2016年濮阳市1个群众举报件的整改工作存在不严不实:濮阳市惠濮公司,2016年以停产查封作为整改手段,同年10月即恢复生产,之后多次以停产代替整改,媒体曝光无果,群众举报不断。目前,调查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并取得阶段性进展。一是对涉案企业进行了停产查封,专员驻厂,24小时盯守;二是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9条规定,对涉案企业顶格处罚一百万元;三是将此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濮阳县公安局对惠濮公司安全环保负责人陈亚强行政拘留11日;四是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开展调查。
处理及整改情况:为切实解决惠濮公司污染环境问题,市、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与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精准发力,层层压实责任,不断优化工作作风,在严、实、细、效上狠下功夫,向人民群众和中央环保督察组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问责情况: 目前,濮阳惠濮医疗垃圾处理案件专项调查组对该案件仍在调查处理中。
二、濮阳市工业园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2000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今年5月上中旬,濮阳天能集团被濮阳市环保局巡查到将含有重金属铅的废水利用下雨的机会偷排到附近的潴泷河中,市环保局检查人员当时说必须立案调查,厂子里的人说也的确立了案,要进行处罚。我们附近的老百姓要长期生活在这里,如不处罚,造成像南方城市一样的血铅事件就麻烦了。
调查核实情况:该信访举报件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全部查证后再行公布详细查处结果。
巴东绿葱坡滑雪场项目有新进展 力争今年底实验性滑雪
未央区城市管理局党委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固定学习日学习活动
现在还是荒地?安徽省立医院滨湖项目进展披露
2018环巢湖毅行大会1.5万公益名额正式发放
陶关锋在全区党建工作暨“党建全域提升年”活动动员会上强调 齐抓党建 狠抓落实 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一批)
与阿联酋签“阴阳合同”?李明博出面否认
每天一杯桑菊饮 让黄褐斑远离你
截至19时:金龙路友谊阳光城路段东往西拥堵
嘉兴市水产站赴海盐开展加州鲈、罗氏沼虾产业调研工作
张夏林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言
加快构建我省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
安全用气检查通知(20180207-20180211)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五次学习研讨会议
抱团共建宜居家园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灭火器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记者调查|教师公租房何时才能落实?
本市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工作机制
我区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下阶段工作
我市启动2018年城中村改造工作
专偷内衣?女子内衣接连失窃 监控助警方抓获“内衣大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