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期间消费纠纷多 比其它月份增20%左右


25日,记者从市工商局消保分局获悉,2月以来,接到市民投诉案件62件,其中关于消费服务问题的投诉有明显增加,这些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通信服务、预付卡、餐饮服务等方面。
春节前夕,市民李女士到高新区某小区洗衣店清洗床上用品,取货时发现被洗花了,商家拒绝赔偿,李女士联系了相关部门帮助协商解决物品被洗花问题。根据《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洗染业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共同确认洗染前的衣物状况,并在服务单据中注明。造成衣物变形、损坏、串色、染色、遗失的,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工商部门协调,商家赔付李女士800元。而去年,市民王女士在某蹦床娱乐店办理会员卡,今年2月当她带孩子去消费时,发现该店停止营业,也联系不上商家,会员卡还有4次消费机会。接到投诉后,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对此投诉进行处理。
记者了解到,2月1日至今,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共接到市民投诉案件62件。相比其它月份增多20%左右,其中通信服务类投诉占比仍最大,共计36件,家具质量类投诉6件,商家服务类投诉5件,预付卡类投诉4件,其他类型投诉11件。
在通信服务投诉方面,消费者主要反映话费账单异常、未经客户允许开通收费业务、消费者发现后退订难等。在预付卡类投诉方面,主要反映商家擅自终止服务、“关门跑路”等。在餐饮服务投诉方面,主要反映结账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收取服务费、餐饮外卖服务中存在擅自取消订单、未及时配送等问题。对于这些投诉,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受理。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前要仔细了解商家相应的消费条款,以防出现纠纷,同时消费后一定要记得索要和保存好相应的票证票据,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可作为维权的证据。

治沙夫妻的幸福生活
家长们注意!水痘疫苗“一针”改为“两针”
规范市场计量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将开展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珠海市瑜伽协会会员晨练庆祝国庆30名瑜伽人手捧国旗展示“中国心"
25年终圆出版梦
过年期间消费纠纷多 比其它月份增20%左右
嘉善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所联合开展春运节前安全检查
坚持“宽容不纵容”治理校园欺凌
穿越冰天雪地医生进村接生
开阳县安监局召开煤矿安全生产暨驻矿安监员专题会
市质监局组织参与“红船面对面”节目录制
杜延安指导谯城区委常委会“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
未央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圆满完成第一季度孕检任务
乐业用“大培训”为脱贫攻坚“蓄势聚能”
聚焦聚力就业扶贫 创业创富归雁兴嘉
市人大代表李如喜深情讲述动人故事建议复建叶挺故居
“德阳造”产品亮相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
“一门式、一张网”:长春实现3天“办企业”
五华潭下镇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
因为它,宝鸡又上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