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争议调处机制快速化解了我们双方的争议,避免了来回奔波,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我要为你们这项机制点赞!”6月8日,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南通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介入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被告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李某致电案件承办人黄立威表示感谢。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我省首例利用庭审式调解成功的涉诉价格争议。
这是一起道路交通肇事案件引起的纠纷。原告叶某的奔驰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被追尾,叶某将肇事司机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诉至港闸法院,并委托了评估公司鉴定车损价值为40万元。但保险公司对这一鉴定结果不予认可,认为车损最多只有20万元,双方僵持不下。按照以往做法,该案只能由法院摇号确定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车损价值进行重新鉴定。价格争议调处机制运行之后,黄立威征求双方意见后将该案委托给价格认定中心调解,中心调解人员针对原被告各自主张的车损价值所依据的鉴定评估、保险公估报告进行了专业分析、评判,指出双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合理的损失计算方法和价格依据,最终顺利引导双方一致认可车损为33万元,案件快速结案。
记者了解到,港闸法院唐闸人民法庭集中管辖南通市境内所有高速公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这些案件涉及的车辆、货物、路产损失价格争议因其专业性强,往往需要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容易造成案件久拖不决,增加当事人诉累。今年4月初,港闸法院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协商共建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价格争议调处引入道交事故多元化解体系,发挥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在预防和化解民事诉讼纠纷中的专业优势。
市价格认定中心和唐闸法庭均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每周定期派员驻站服务,对于双方有价格争议且同意调解的,针对立案前后两种不同情形,法院采取委托或联合调解等方式,由市价格认定中心依托其开展价格认定工作积累的丰富技术经验,对争议事实进行甄别,在法律框架内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该机制在省内尚属首创。
“价格认定中心拥有专业优势,提出的价格意见当事人认可度高,同时开展调解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仅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缩短了审理周期,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机制运行以来,成效明显,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黄立威介绍说。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陶书林 范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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