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题为《交通部下令!即日起这些电动车全部要报废,新车旧车都一样》的文章在朋友圈热传。文章称我国交通部门下令严查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从即日起,最高时速超过25km/h、整车重量超过55kg、最大功率超过400w这三类电动自行车将全部强制报废,不管是新车还是旧车,只要发现一并处理。
这是真的吗?小编搜索发现,今年5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这一新修订的标准中确实提到,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也就是说,传言中所说的电动车规格要求属实,但截至目前,这一最新的国家标准还没有正式实施,现在还属于政策的过渡期。按照新规规定,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属于新标准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国家鼓励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和销售,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但并不存在“未达标电动车即日起就要强制报废”的规定。交通部网站近期也没有“严查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动”的相关通告,传言并不可信。
那么在过渡期结束后,已经存在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怎么办?还可以上路行驶吗?事实上,今年1月16日举行的电动车新国标新闻发布会上已对此进行了明确说明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地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记者向泰安市交警部门咨询,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何解决,交警部门表示,超标电动车经权威部门依据国标,一旦鉴定为属于机动车范畴,将被视为机动车来对待,并由车主承担相应的风险。《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车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类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法规,超标电动自行车性能接近摩托车,实质上属于机动车。如果驾驶人上道路行驶,会带来潜在法律责任风险。如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会承担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样的法律责任。
鄂旅投公司在荆项目建设推进会召开
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协助六家公共场所柜式X射线行李包检查设备的使用单位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注销工作
苏州又上央视了!这一回还一举拿下“双金”
我市对四地秸秆禁烧工作不力通报批评
宁波文创企业逐浪“互联网剧” 进军国内一线影视阵营
即日起不合格电动车全部强制报废?
济南地区十佳广告创意传播机构评选活动启动
光明菜市场:垃圾桶装商品 商贩地上摆摊
市四院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蚌埠监狱开展警示教育
黄蓉铁路货运班列正式开通
睢阳区: 民生工程突飞猛进 社会保障坚强有力
[新华社]安徽合肥:打破职称“论资排辈”激发教师活力
阜阳口岸通关迎来新变化
把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一论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2018年龙岩市家政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举行
疯狂的包子:黄梅一个包子的梦想
龙岩市林业局举办全市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暨权属纠纷调处业务培训班
卞建军会办宿连高速及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
2018年高考圆满落幕
2017年主城区交通发展报告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