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2018年度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近日,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下发《关于对2018年度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的通知》,对我市(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
  我市(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2018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8033.99元,下限调整为3606.80元。
  此项调整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各参保单位,请于每月22日后登录长春医保网站查询征缴通知单,按征缴通知单金额,按时足额缴费。参保单位应按照长春医保网站公布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认真填写缴费备注信息。缴费金额和备注信息填写准确无误的单位,3至5个工作日到账后,参保人员可享受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按照长府办发﹝2003﹞92号文件规定,201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金额为3634.66元(含100元大额医疗费)。
  此项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参保人员需在参保日期之前,按要求足额缴费。参保人员的缴费日期,在2018年7月1日之前的(不含7月1日)按照原标准缴费;参保人员的缴费日期,在2018年7月1日之后的(含7月1日)按照新标准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单建统筹,不设个人账户,不含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如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应一次性补齐。补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每年应按时交纳100元大额医疗费。

我省推动绿色发展专题研讨班在蓉开班
沈阳人“抢”光高铁纪念币 争求外地人代预约
崇阳县万庆纺织赶制订单
首场创森演出走进如东
“襄阳文明20条”解读之十:爱护绿化,不摘枇杷,不摇桂花
我市调整2018年度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康桥·恬园”:留下片片云彩
睢县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求实效 -- 突出问题导向开展大讨论活动
错峰乘机有便宜机票 4月30日去三亚只要670元
市第八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启幕
又一起!女教师遭“人肉”后自杀 网络暴力何时休?
为赖饭钱称饭店提供假酒 男子仗酒劲打伤民警获刑
点赞!经开区“美化绿化”让环境颜值大提升
多付三五百,车险8月份起“涨价”了?
说两句就断水,岂能如此任性
昌飞公司“全省通”新余站活动圆满成功
常州成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全域先进市
杨柳青镇全面推进“大棚房”治理
郑州国际街舞大赛总决赛开战 世界级顶尖团队助阵开幕式
用音乐为盲童编织艺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