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 行政拘留10天罚1200

  唐山新闻网消息(李跃安 张怀平)近日,滦南县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案,违法当事人陈某(男,30岁,滦南县人)被交警依法处12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天。
  2018年5月15日15时许,民警在滦海公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白色无牌小型越野汽车。当执勤人员欲拦截检查时,驾驶人掉头逆向逃窜。前方执勤人员将该车截停。当场检查并信息比对,驾驶人陈某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滦南交警大队依法进行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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