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20日
北海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7〕75号)及《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北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加快推进我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一体化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落实教育综合改革要求,坚持优质导向、专业引领、主体激发、创新驱动,创新办学体制机制,通过帮扶式、集团式、联盟式等办学方式,加强校际合作,均衡配置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构建合作共生机制,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学生享受更加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优质均衡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优质均衡、稳步推进”原则,通过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教育资源调配机制和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方法,实现学区内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教学评价的“六统一”,促进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协调发展,构建县域、城乡、校际深度合作的义务教育学校“同生共长”发展新格局。通过试点探索,逐步扩大优质学校覆盖面,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整体提升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形成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新机制。各县区在2018年9月底前相应出台本县区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办法),2018年底前全面实行学区制管理,将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学区制管理范围。
三、工作原则
(一)深化改革原则
在深化教育手段和方法改革的基础上,把解决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资源整合、教师转任交流和教师待遇改善结合起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更新办学理念,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探索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激发办学活力。
(二)区域统筹原则
统筹区域内教育整体规划与优质教育资源扩张,统筹不同发展水平、不同文化特色学校的发展策略,积极创新学区管理制的思路、办法和运行模式,实现区域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三)合作共生原则
立足教育的公益性、公共性、普惠性的属性,主动担当责任和义务,实现让薄弱校变优,促优质校变强。通过学区长学校输出先进办学理念、管理方式、教育教学方法等,带动成员学校内涵发展和提升。同时,确保优质学校自身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学区长学校、成员学校共同发展。
(四)特色发展原则
把实施学区管理制与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结合起来,注重优质学校文化在学区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学区教育品牌,力争形成学区化的办学理念、管理风格和文化特色,达到“一校一特色、一学区一品牌、一县(区)一风采”。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设置学区
1.学区设置原则。按照“城乡统筹、强弱搭配、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根据县域内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置、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学校分布、距离远近等实际情况,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个学区。市直学校可相应纳入所在区域的学区管理,也可在市直学校之间建立学区。
2.学区组建形式。学区设置可采取对口帮扶、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委托管理等多种组合形式进行设置。学区一般以1 所优质学校为龙头学校,与若干所同学段相对薄弱的学校组成教育融合发展共同体。一般按小学、初中学段分别设置学区,也可探索初中+小学的模式设置学区。每个学区学校数原则上不超过10 所。学区设置主要有以下形式:
(1)对口帮扶形式。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薄弱学校,建立“相对独立、资源共享、统一管理”的办学模式,坚持学校现行体制不变、法人代表不变、拨款机制不变的原则,统一教育教学管理,统一教育教学改革,统一资源共享;将帮扶学校纳入优质学校发展规划之中,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和校园文化的相互融合。
①城区学校+乡镇学校(村小学):由1所优质城区学校+若干所同学段乡镇薄弱学校(若干村小学),通过帮扶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②乡镇学校+村小学+教学点:乡镇中心校在参加与县城优质学校组成学区的同时,自身作为牵头学校与村小学、教学点组成学区,辐射村校、教学点,提升村小学、教学点教育质量。
鼓励初中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积极与当地优质普通高中结成对口帮扶关系。
(2)集团化办学形式。探索教育集团化办学,成立教育集团理事会,制定优质学校集团办学章程,优化内部组织结构,明确长远发展规划。探索适合集团办学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机制和环节,建立优质学校集团办学运行机制,提高教育集团管理水平。
①优质学校+薄弱学校:由1所优质学校+若干所同学段薄弱学校组成学区,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统一管理。
②优质学校+分校区:由1所优质学校(总校)+若干所分校区组成学区,可跨学段、跨区域组建,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统一管理。
(3)学校联盟形式。
①初中+初中+小学:1所优质初中学校+若干所薄弱初中学校+若干所小学组成学校联盟,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②优质学校+优质学校:若干所同学段优质学校结成联盟,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4)委托管理模式。政府投入新建的学校,委托优质学校管理。优质学校派出校级和中层骨干担任新建学校的管理人员及学科带头人,将优质学校教育教学理念、办学思想、管理模式、教育资源等引入新建学校,缩短新建学校品牌成长周期。
各县区可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对学区设置形式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
(二)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明确学区管理职责,创新学区管理机制。各县区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区长学校、学区其他学校的管理层级和关系,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学区长学校办学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育教学管理等职责和管理权限。明确学区长管理学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明确学区长学校与学区内学校的职能和相互关系,强化学区长学校管理学区内学校的统筹权。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区办学资源的配置、校长教师的调配、学区整体绩效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要将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从事的学区管理工作计入工作量,建立基于学区管理成效的激励机制。学区长学校负责对学区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示范引领和帮扶。学区内各学校校内行政、财务、后勤、安全等常规管理体制机制可维持自身特色或吸取先进经验不断完善。
2.建立学区运行机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按照“统筹协调、统中有分、分中有合、统分有序”原则,建立学区运行良好机制,统筹推进学区教育资源调配、教育教学管理一体化改革,制定学区工作计划和学区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教育教学、财务后勤、学校安全管理等协作机制,搭建学校管理交流平台,提升每一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按属地纳入学区制管理的学校,可结合实际同时作为集团化办学的龙头学校或组成学校,鼓励各县区逐步理顺管理机制,探索整合推进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的经验做法。
3.建立共同成长机制,推动可持续发展。学区内各学校要在优质龙头学校的带领下更新办学理念、提高队伍素质、注重内涵发展、推进均衡公平、大胆改革创新,实现共同发展。学区内受龙头学校扶持的学校要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和办学水平,在成长为社会认可的优质学校后,可脱离原学区自主办学或与其他学校重新组建新的义务教育优质学区。
(三)强化学区招生管理
1.因地制宜选择学区内划片方式。各学区可因地制宜采取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并举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要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原则上通过地段划片(单校划片)方式确定。地段划片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生源、学校学位容量等情况,统筹划分学校服务地段并组织学校招生。在个别人口密集、教育资源配置还不够均衡、适龄生源需求和学校学位供给变化较大的区域,可积极稳妥探索试行多校划片方式。
2.科学划定学区内招生区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及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科学确定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片区和招生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与安全的关键要素科学划片,确保适龄少年儿童整体上相对就近并安全合理地入学就读。招生范围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审慎论证,提前公告,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预留合理的预期时间。
(四)建设和共享学区资源
1.全面改善学区学校办学条件。各县区要按照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学区学校体育场地、实验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等场所建设,配齐配足教学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学校信息化,配套建设教师周转房,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2.共享学区学校教育资源。要着力构建学区办学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和仪器设备在学区内学校开放共享;促进学区教师资源、教学成果、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的共建共享;促进学区内学校校外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家长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的共享。
(五)加强学区队伍建设
1.打造学区管理团队。加强学区管理人员配备,每个学区设学区长1 名、副学区长及管理人员若干名,均由各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兼任,学区长由龙头学校校长兼任。定期组织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学习和交流。加强学区管理后备人才储备,从学校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重点培养一批优秀学区管理人才。
2.配齐配足学科教师。根据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实行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配齐配足各学科合格教师,重点向村小学、教学点倾斜。全面推进各县区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调配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等问题,实现学区师资配备基本均衡。
3.促进学区教师内部交流。探索教育集团内实行定期教师双向交流制度,优质学校派出管理人员或骨干教师到成员学校参与管理或任教,成员学校组织管理人员或骨干教师到优质学校进行跟班学习,逐步实现教师资源均衡优质分布;建立健全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逐步建立学区内校际间校长、教师交流常态机制。通过跨校兼课、支教、走教、轮岗等方式促进教师交流;支持学区统一调配教师,使教师从“学校人”转化为“学区人”“系统人”。
4.加强学区教师培训。探索教师培训经费以学区为单位拨付、核算、考核的机制,支持学区开展以学区为单位的教师培训、校本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和水平。学区要统筹培养薄弱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通过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工作坊等方式,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的带头引领作用;探索建立教师培养基地模式,将优质学校打造成教育集团内部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孵化基地和名师培养基地。
5.努力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称评聘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标准,并按距离远近、艰苦程度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补助。
(六)全面提高学区教育质量
1.统一学区课程实施。学区要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协作机制,加强课程教学实施的统筹,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扎实推进教学常规统一管理,要统一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提升课程实施效果,要基于国家课程标准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建立必修、选修与社团活动相统一的学科课程体系,共建特色课程教学资源,共享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2.统一学区教学研究。学区要实行学区联合教研制度,统筹开展学科备课、教学研讨、听课观摩、课题研究等活动。加强学区内学生差异化研究,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科教学与德育、美育的融合,发挥学科教学综合育人功能。有条件的学区要协同高校、教学科研机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教学研究新格局。
3.共育学生核心素养。学区要统筹组建德育工作团队,共同研究和推进学区德育工作,共享德育资源。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整合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艺术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协作,组织协调开展学区内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科技、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4.培育个性办学特色。学区要大力推进文明校园和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戏曲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童子功1+n”计划,着力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和学区文化。在传承、提升学校原有文化底蕴的同时,从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拓展延伸,加快融合,构建互励共进的学区文化。借助优质学校的深厚文化底蕴,着力培育成员学校办学特色,实现学校特色与传承有机统一。尊重成员学校的个性特色,形成“一校一特色、一学区一品牌、一县(区)一风采”的良好育人环境和格局。
5.统一学区质量评价。学区要统一开展教学质量监测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加强学区内学校教学质量监测、综合分析与整改提高。注重发展性评价,发挥评价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把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主动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协同抓,完善领导和决策机制,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及时研究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要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保障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推进的工作经费。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加强对全区各地实施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
(二)加大经费投入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义务教育相关经费、项目。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教学科研、教师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等经费项目安排要充分考虑学区内学校间及学区间的相对均衡。学区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学区内薄弱学校的发展。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学区评估奖励机制,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每三年按属地对学区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对办学效果显著、社会评价较高、综合评估评为先进的学区,增核适当比例的奖励性绩效增量至学区内各个学校。
(三)强化督导检查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与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评估制度。各学区和各学校要认真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推进学区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及媒体的监督。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督学责任区工作,对学区制管理改革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科学合理运用督查结果,提升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广大群众更多教育获得感。
(四)深入宣传动员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动员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积极参与和投身到学区制管理改革事业中,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要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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