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9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三亚市公安局进行了巡察。12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巡察反馈后,三亚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不找理由、不找借口,迅速行动,争取早改正、早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党委明确强调,市委巡察是对公安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建设性、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是在我局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推动公安事业跨跃式发展的关键时期送来的一剂良药,全局必须珍惜这些巡察成果,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推进我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在集中整改之初,我局采取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会和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的形式,分层次开展思想发动,统一全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着力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市委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运用巡察成果促进我局发展建设上来。同时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以张兆腾副市长任组长、陈国庆副书记、徐冰副书记为副组长,局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较为完整地构建起了公安局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执行和监督责任框架。
(二)迅即部署、强化措施。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局党委提出“主动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及时制定了《中共三亚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安局党委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针对巡察反馈的8方面、30大类114个问题,全局提出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各114条。明确要求全局各部门,都要主动认领问题,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对所有的问题都要建立整改台账,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切实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落实有标准,完成有时限。
(三)积极落实、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在巡察期间,为了对接巡察工作,我们先行先改,主动开展了“学讲话、强服务、促工作、保平安”活动,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积极深化公安改革,推出一大批便民利民措施;加大对交通、旅游市场和社会治安的整治,大力开展了禁毒三年大会战等相关工作;对我局拘留所存在的内部管理不严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顿。在巡察组提出系统的反馈意见以后,我们立行立改,坚持“公开”抓整改,按照张兆腾副市长的要求,大力推进“四个满意”建设,发布了《致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公布了局长热线和局党委成员以及部分中层领导的电话和微信号,在全市各居(村)委会设置了300个意见箱,派出多个工作组深入社区、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让全局党员干部和全体民警清楚整改事项,参与整改过程,监督整改情况,评判整改效果,坚决做到“五个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民警和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整改过程中,对反馈意见中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通过整改,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痼症顽疾。其中包括打掉了一个长年盘踞在交警支队办事大厅的非法中介(黄牛)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5人,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
(四)加强督办、注重实效。党委班子和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张兆腾副市长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具体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建立了整改销号台账,全程跟踪督办,各责任单位每个月汇总上报1次整改情况,对照整改销号台账,整改1个销号1个,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同时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聚焦问题,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情况
(一)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其中有11个具体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1、局党委政治意识不够强。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章党规、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不够重视。二是党委对政治建警、思想育人重视不够,个别班子成员丧失党性原则和规矩意识缺失。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加强局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一是制定了《三亚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章党规、党的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制定了《三亚市公安局党委成员下基层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表》,组织局党委成员深入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宣讲十九大精神。三是按照相关制度认真抓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全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树牢“四个意识”。四是制定了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政治轮训实施方案》对科级及以下民警进行全覆盖的政治轮训。
2、局党委决策职能弱化,以政代党。如2013年7月至2017年2月执行的《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将应由党委决策的经费预决算、警务装备、基建、工程项目资金安排和采购事项列为行政议事决策范围。2012年以来,共有“三重一大”议题822个,其中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决策的有371个,占45.13%。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已对原用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规定为:《三亚市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中明确了大额资金限额为50万元,但凡超过大额资金限额50万元的项目建设和经费支出等“三重一大”工作,均需由党委会议审定。
3、局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凝聚力不够。一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把手”说了算、不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2013年6月13日至2015年12月22日,党委会有304个议题,其中“一把手”先定调子、划定框架、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的议题221个,占比72%。二是党委班子成员没有站在三亚公安工作全局的角度想办法、提意见,存在不分管就不管的现象。2013年1月5日至2017年5月9日,党委会研究议题484个,有306个议题班子其他成员没有提出补充或者不同意见,占63.2%。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要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学习,使全体党委成员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基本原则和主要方法。要坚持从大局出发,不断强化民主意识,带头发扬民主作风,强化集体领导,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二是健全优化制度机制。坚持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统一思想,严格落实《局党委议事规则》,把扩大党务公开、建立沟通机制、转变党委作风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三是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强化按标准、按程序、按要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和能力。局党委成员自觉摒弃本位主义思想,以公安事业大局为重,积极换位思考,为全局公安工作出谋划策,坚持讲党性、不徇私情,将原则、敢于碰硬,讲团结、顾全大局,努力营造党委团结公示的良好氛围。
4、局党委决策事项议而不决。决策事项会前酝酿不充分、不成熟,仓促上会,导致出现只议事、不定事的现象,个别议题反复上会,甚至有的议题上会后才征求意见。如2014年选拔任用25名正科级领导的议题上了4次党委会,选拔副科级64名领导的议题上了6次党委会。2015年10月22日党委会5个议题中有3个因会前不征求意见,被要求征求意见后再上会,占该次会议议题的60%。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局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方案》,通过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学习、谈心、民主生活会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提升局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坚持“团结的民主和民主的团结”,经常以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嘉庆联络和沟通,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对会议事项,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在广泛征求和听取不同意见的基础上,充分酝酿、充分沟通、加深理解、达成共识之后再上回研究,充分发挥每位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能动性,集中集体的智慧,把班子成员平等参与决策的积极履行职责有机结合起来,达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目的,杜绝议而不决的现象发生。
5、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只停留在纸面,学习仅限于文件传达,没有互动交流,学习效果不好。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一是在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加入学习交流的内容,用专门的时间组织中心组成员进行学习交流;二是党委成员定期撰写理论学习调研文章,并在三亚市公安局《队伍建设简报》和公安内网《理论研究专栏》刊登,利用会议、网上的形势进行交流。目前,《队伍建设简报》和公安内网《理论研究专栏》已刊登了多篇局党委成员的理论研讨文章。
6、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基层调研指导不多,导致基层问题层出不穷。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已制定相关方案,根据各党委班子成员各自分管业务,每个月到分管的基层业务部门进行为期3天的调研和指导,各党委班子成员将严格按照排好的时间表开展工作,通过开展调研掌握基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解决。
7、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力度不够。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每周至少有2篇信息见报。二是深入学校、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幼儿园、中小学校上交通安全课,深入广大农村举办事故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三是利用自媒体微信、微博广泛宣传。期间,组织海南电视台、三亚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报道43次;推送微信、微博公众信息108次;深入幼儿园、中小学校上交通安全课7次,深入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3次、深入企业1次,举办图片展6次,发放宣传资料5.1万份;开展“110宣传日”活动和春运启动仪式。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效强化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遵法守法意识。
8、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程度较低,例如:亚龙湾派出所未设置办案区、河东派出所未设置停车场、拘留所没有足够的审讯室等。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吉阳分局具体负责,拟利用亚龙湾所后侧空地建设办案区,目前,吉阳分局已向区政府申请建设资金;二是由吉阳分局具体负责,该分局正协调市委市政府申请河东派出所划拨一块空地设置停车场;三是拘留所已重新调整办公、业务技术用房,拟在原基础上增加3间审讯室。目前正在落实中。
9、大部分派出所警车配备不足,有的派出所仅配备了一辆警车,严重影响工作开展。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在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公车改革后车辆保留数为196辆。为了切实加强基层警务装备的保障力度,我处以倾斜基层一线为指导思想,于2017年9月21日对我局车改后保留的车辆进行了重新分配,主要保障基层分局、派出所、交警、特警等一线单位,目前基层派出所均能达2辆警车。
10、有些民警工作态度存在简单粗暴、盛气凌人等问题,接待百姓上做的不到位。窗口部门服务群众态度有时不好、不热情,存在“硬横拖”和服务差行为。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四个满意”主题活动,我局各窗口单位以电话回访、调查问题卷、开设意见箱等形式,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窗口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找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找准问题,各个击破。在户籍管理方面,我局结合海南省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于2017年10月份又重新出台了“三亚市户籍服务窗口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户政窗口服务不热情,存在“冷硬横推”的现象;二是要求各户籍服务窗口单位深刻领会局党委关于“服务立威”的工作思路,我局设于政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利用周五下午开展经常性的户政窗口文明礼仪培训,转变公安户政窗口民警的工作作风,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文明礼貌,对前来咨询的群众有理有据、有度有节。在出入境管理方面,一是通过制度建设、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民警辅警日常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增强做好窗口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视群众如亲人,热情接待,以诚相待,优质高效服务。同时,加强对前来办事群众的宣传教育与引导,确保窗口秩序井然;二是强化上下班制度,加强警容风貌,切实加强队伍管理监督等措施;三是在办证大厅内主动公开公安、省厅、出入境管理支队举报电话,还兼顾政府热线12345和局长热线及市局门户网站留言等方式对窗口工作进行监督。
11、没有严格按照《辅警管理办法》加强辅警队伍建设,导致少数辅警人员违法乱纪,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形象。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加强了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教育,并持续开展了“两学一做”活动。二是计划待省公安厅出台《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后,在我局已经制定的《三亚市公安局辅警人员手册》的基础上,再制定操作性更强的《三亚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下发执行,确保辅警队伍管理有章可循。三是针对区政府等招聘的协警人员管理上一直存在的“执法主体不明、使用管理不清、工资薪酬不一、素质水平不高、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实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等五部办《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政府下发的《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将区政府等招聘的协警纳入市公安局辅警序列统一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10月份圆满完成了区政府等招聘协警接收工作,为今后全局辅警队伍规范化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加大了对辅警队伍教育整顿的力度。2017年度,我局针对辅警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共组织开展了两次教育整顿活动,时间分别是2017年1月15日至2月28日和2017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教育整顿活动期间,共计辞退13人,收到了较好的成效。12月上旬,我局通过查处交警支队车管所长期存在的“黄牛党”问题,对5名辅警人员进行立案调查,进一步纯洁辅警队伍。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情况,其中有13个具体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1、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常驻户籍吸毒人员呈逐年上升趋势,戒毒康复中心的改造建设、康复劳动模式没有达到省委的要求;禁毒支队及各分局禁毒大队民警配备低于公安部要求;戒毒所各级班子配备长期不到位,警力配备也低于公安厅要求。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强化禁毒保障,完善体制机制。按照严朝君同志“给足人员、给足保障,坚决打赢禁毒三年大会战”的指示精神,市委政法委成立“禁毒督查办公室”,各区分别调整财政预算,总计增加禁毒工作专项经费,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示范点,配备禁毒专兼职人员,并纳入网格化管理,形成了市、区、社区(村)三级禁毒工作机制。(2)常驻户籍吸毒人员呈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从2014年以来数据统计,新增吸毒人员总体上升趋势变缓。(3)一是市委副书记徐亚辉,副市长张兆腾和时任副市长陈晓昆高度重视多次深入戒毒康复工场进行调研,已完成宿舍楼和食堂改造,可安置劳动康复人员达200人吃住。从政法预留资金中及时拨出资金205万元用于基础建设,新建好近400平方米的可容纳200人劳动的耳机半成品加工厂房,累计安排戒毒康复就业人员247多名劳动生产,目前有124名,现正在对强制隔离戒毒所将有50多名符合评估条件的强戒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待培训合格,通过批准后转入戒毒康复工场。正在洽谈适合工场的高效益、劳动密集型的企业项目。4、为缓解禁毒民警编制不足造成的日常工作警力不足原因,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我市公安编制、内部调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的情况下,特别为禁毒部门招聘了200名辅警人员充实到我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三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工场、各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有效解决禁毒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
2、贯彻落实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不够,刑事案件立案数逐年增加。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关于严打、管理、宣传、服务“四个并进”、“四个立威”“四个满意”的整体工作思路,坚持“命案必破”方针,坚持以各种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缉枪治爆”、“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据统计,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2月1日,我局共破获刑侦部门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92起,其中盗窃47起、故意杀人案1起、抢劫5起、抢夺2起、伤害9起,强奸2起、诈骗4起、敲诈勒索3起、寻衅滋事3起、赌博2起、妨害公务1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1起、扰乱公共秩序2起、非法经营7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2起、其他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9名。据统计,全局端掉各类涉赌场所135处,查处破获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130起;抓获涉赌违法人员221人,其中刑事拘留30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70人、罚款8人、其他处理8人;缴获涉案现金159708元,捣毁赌博机、私彩、麻将、扑克牌等涉赌工具一批;收缴各类枪支49支。全局铲除各类涉黄窝点8处,查处治安案件8起;抓获涉黄违法人员123人,其中刑事拘留36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62人,缴获避孕套等涉黄工具一批。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7起,其中特大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缴获毒品共1041.05克,其中海洛因0.2克、冰毒611.84、k粉333.28克、神仙水95.73克,抓获吸毒人员8个,其中强制戒毒6个、行政拘留2个。二是从2018年1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冬季攻势”专项行动,以“六个专项行动”(即深化扫黑除恶、命案侦破及追逃专项行动,深化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整治社会治安热点问题专项行动,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专项行动,推进禁毒三年大会战“秋冬攻势”专项行动)为载体,采取“三深化两整治一推进”等强有力工作措施,切实做到“三个严防”和“三个压下去”(严防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重大持枪、爆炸案件、事故,严防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把盗窃案件高发势头压下去,把刑事案件发案数压下去,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压下去),全力确保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平稳,为冬季警卫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我市建设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保驾护航。三是坚持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出台了“三亚市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加大群众奖励力度,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打击违法犯罪。四是成立了“飞鹭支队”,进一步加强社会面防控打击,形成“全警动员、全民参与”的警民共建勤务模式。飞鹭支队共出动警力13014人次,车辆6518辆次,盘查人员4082人次,盘查车辆3442辆次,接受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先期处置警情352起(治安类299起、交通类57起、火警6起、涉旅类1起、求助类12起),巡逻防控发现处置警情329起(治安类20起、交通类184起、求助类122起、涉旅2起、火警1起。),先期控制、处置各类案(事)件92起,移交审查147人。我局制定了《三亚市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目前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即将向社会公布,该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违法犯罪的积极性。
3、落实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外地及周边地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向我市快速蔓延的趋势。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犯罪工作,最大限度遏制全市电信诈骗犯罪的多发态势,我局站在保障民生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抽调专门警力,主动作为,创新打法,深度研判,突出打源头、打窝点、打技术平台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警协同,形成打防管控合力,打击了电信诈骗犯罪的嚣张气焰,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2018年1月,我局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7起,与去年同期46起相比下降了41.3%。
此外,我局进一步深入推进“三打击一整治”行动,加大群众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知识宣传,有效联合外地和周边地区,采取串案、并案等多种形式,重点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2018年1月8日至1月18日,我局组织各分局在公共场合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活动,共发放传单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防骗意识,进一步遏制电信诈骗蔓延的趋势。
4、落实“一地两岛”警务战略、“雪亮工程”、“双修”、“双城”等省市专项任务进度不快、基础不扎实、方案不够严谨。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1)我局于2017年3月份采购了2台4g布控监控球机,安装在警卫车队的前导车和后卫车上,可以将现场实时视频图像回传到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方便指挥中心实时无盲区掌握警卫路线情况,打破警卫路线固定监控摄像头存在监控盲区的传统模式。下一步,交警支队将继续创新发挥科技在警卫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改进警卫工作模式,不断积累和打造“三亚警卫”工作品牌,确保警卫对象绝对安全。(2)我局于2017年9月份,结合三亚市746条道路的长度和道路交叉口的数量,以及三亚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经调研估算,做到全市覆盖约需1000套卡口系统,由于考虑到政府财政负担、工程建设周期、设备维护管理等综合因素,交警支队拟对该项目进行分期建设。其中,第一期计划在全市重要路段建设200套卡口,根据市财政局的意见,将第一期建设的200套卡口纳入市公安局警令部主导的“雪亮工程”项目中建设。(3)紧紧围绕张兆腾副市长提出的“保障通行、促进安全、做好服务”的交通管理工作目标,以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为依托,加大道路交通整治力度,疏堵保畅,确保三亚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5、落实2015年2月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不到位,窗口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效率较低。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户籍管理方面,我局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中涉及到公安户籍管理方面的各项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已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稳步推进2016年9月26日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取消暂住证制度,在全市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开通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含省内省外);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尽最大可能方便群众,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事效率。
在出入境管理方面,我局在已推出的办证免填表、为60周岁以上申请人免费邮寄证件、降低收费标准等便民利民惠民举措的基础上,又推出了免费照相、免费复印、往来台湾签注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签注次数自助查询、为符合条件的外籍华人签发5年期签证或居留许可等新举。同时,放宽外省居民在三亚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条件,即凡三亚市居民的外省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三亚办理出入境证件。在办事程序上尽量简化,实行“一站式服务”,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资料齐全的一次性办结,资料不齐的向群众解释清楚,补齐资料及时办结,对不能办理的说明情况,指明办理渠道,绝不让群众跑空路。强化窗口服务场地建设,建立完善的窗口服务标牌,公开办事指南,让前来办事群众有方向、有认识、有住坐、有水喝,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在交警方面:(1)针对近期车驾管业务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交警支队在车管所“朝九晚五”、窗口中午持续受理业务上班模式的基础上,实行提前一个小时上班和延时服务,确实方便群众。(2)推行免费导办。在车管所、交通违法业务办理大厅,设立业务导办咨询台,设置导办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业务咨询、业务导办等服务。(3)落实警务公开。在车驾管、违法处理等办公场所和公安外网公示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的最新规定,公布各类业务需要的申请资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公开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4)落实值日警官制度。认真解答群众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加强对车管、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大厅的日常巡查,打击非法中介,维护良好办公秩序。(5)严格执行“一窗式”业务受理,“限时办结”、告知服务等措施;实行一号办结制,业务受理时因手续不齐全退办的,当天可以凭排队号码凭证回到原窗口办理,做到交警多用心,群众少跑路。(6)开通绿色优先窗口。对特殊人群如军人、警察、残疾人、老人和孕妇优先办理。(7)推广宣传公安部手机app(交管12123),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足不出户,实现网上缴费。(8)在海棠区增设了一个便民服务点,让偏远区域群众,实现区内办理交通违法业务,避免群众来回奔波,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9)组织快赔服务中心、各路面事故处理中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针对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要快速出具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对外来游客在三亚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严格依照事故处理程序办理案件的前提之下,联系司法鉴定机构,对事故车辆的检验快速出具检验报告,将原本20个工作日期限的车检时限,压缩至2天内出具,将原本是28个工作日期限的事故责任认定,压缩至5天内出具,方便群众。
6、落实省公安厅《关于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不到位,网上警务工作改革滞后。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落实《关于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①加大网络以及硬件设施建设,实现了我局数据中心机房核心万兆交换,设备之间千兆交换。通过统一搭建云平台计算中心和存储阵列的模式,对机房相关应用服务器进行统一管理。整合了原一楼、五楼机房的设备,大大节省了设备空间,增强了系统稳定性,加强了设备管理效率。②建设了无线图像传输系统,我局已建设完成350兆警用无线图像传输网络1套,含8个基站,2部图像传输车。确保在应急任务期间,能将视频监控盲区的视频图像,实时传输回指挥中心。③建设pdt数字集群系统,在公安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建成无线通信指挥“全国一张网”总体要求的大背景下,为了响应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号召,不断提升通信保障水平,增强可视化指挥、协调作战和响应能力。在征求省公安厅意见后,完成了pdt数字集群系统建设工作,并该系统已投入使用。④积极开展边界接入平台建设。为打破信息壁垒,引入各行各业数据资源,并打造公安数据和互联网数据交互安全通道,为下一步开展互联网网上政务平台建设和使用提供强大数据支撑以及安全的信息交互环境,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开展互联网边界平台建设,目前该项目资金到位,设计方案正在完善当中。⑤我局投资一千多万建设更新电子警察系统改造项目,项目主要更新15套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11套测速卡口系统、1套逆向行驶卡口系统,搭建集成指挥平台、数据研判平台两大平台,升级改造交通视频监视系统,该项目预计2018年竣工。项目建成后将现有的各类涉及到警务工作系统集合为一,统一接入一个系统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大数据”研判应用。
(2)网上警务方面:①开展网上群众办事预约系统建设。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业务警种未理清和优化群众办理业务流程的情况下,我局先行推出了出入境互联网、微信和电话的群众办事预约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向社会开放使用一段时间,解决群众到窗口单位办事排队难、等得久的问题。②我局计划于2018年升级完善交通流信息采集系统,收集交通流数据,实现更新电子警察系统改造项目所建设的数据研判平台功能,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的应用。
7、改革创新步子不大,攻坚意识不强,“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较为严重,主动作为和担当精神不够。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在张兆腾副市长的指示下,我局在交通“路长制”管治警务模式机制创新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推行“路长制”是三亚市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解决行车堵、行车难、通行乱及街面治安、刑事突出问题的积极探索,通过将有限的警力资源动态调整、按需调配,实现了警力跟着警情走,适应了现阶段三亚市城市道路交通、治安管理的需求。截至2017年底,三亚市在机动车保有量较前年增长3.8万余辆的基础上,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全部下降,接报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8.75%。高峰时段交通有序,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明显减少。特别是见警率的提升,做到了“堵路不堵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据统计,自“路长制”施行以来,三亚市主城区高峰时段交通延误时间平均下降5%,解放路、凤凰路、新风街等主要路段下降4分钟,各主干道车辆通行时速保持在26公里以上。在“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中,实现了“三个不发生”的目标,我局交警支队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三亚市因“路长制”工作成效显著,被评为2017年“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城市”。各级领导对三亚公安“路长制”给予高度肯定,人民群众、中外游客更是对公安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同时路长制工作被省公安厅肯定,并在全省公安机关范围推广,万宁、文昌、定安、乐东、琼中和昌江6个市县公安局均派员前来我局交警支队学习“路长制”。此外,为配合警务模式创新,我局还成立了“飞鹭支队”。下步,我们将继续开展支队派驻城区派出所和反恐支队与国保支队整合、部分派出所合并等设想,为“大警种、大部制”改革积累经验。
(2)2017年9月5日,交警支队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公安交警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专项调研小组,对交警支队机构设置及警力编制情况开展调研,编写专项调研报告《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支队内设机构设置及增加人员编制的调研报告》,为提高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效能,进一步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三亚市经济社会建设大局提供决策依据。2017年12月6日,交警支队根据“对职责相同、任务相近的机构进行合并”的工作思路,将综合保障大队文秘室划入支队指挥中心,磨合试行,以此提升办公效率,畅通警令政令。
制定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业务岗位责任和勤务制度,该制度致力于改变三亚目前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如处警不够积极主动等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8、市第二看守所违反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关于禁止看守所为在押人员自费加餐的通知》“一律禁止为在押人员自费加餐”规定。2013年上缴给市局收入中含有给在押人员加菜所获利润12万余元。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市第二看守所于2013年4月至9月曾给在押人员自费加餐,自2013年10月份开始,三亚市第二看守所就停止给在押人员自费加餐,并把所获加菜利润121048.00元全部上缴三亚市公安局基本户。此后从未出现过为在押人员自费加餐等类似情况。
9、未严格执行省公安厅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关于干部回避制度的规定。仅对科级以下干警的父母、配偶、子女在同一支队、分局任职的情况进行统计、清理调整,未统计调整处级干警;仅统计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未统计旁系亲属与近婚亲;仅统计在职公务员,未统计近亲属担任文职、协警的情况。未能全面真实掌握干警亲属在公安局系统工作任职情况。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民警、文职、协警等人员上报直旁系亲属在局里任职情况,下一步将筛选统计情况,发现违背干部回避制度的人员,将做出调整。2017年12月26日,我局专门制定和下发了《关于统计上报辅警亲属在公安局系统工作任职情况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统计上报相关辅警人员的直(旁)系亲属(三代)与近婚亲情况。目前已经统计完成,但统计完成后正值春节警卫安保工作以及博鳌论坛警卫安保工作期间,不宜对人员进行调动,故待警卫安保任务结束后再进行调整。
10、对改革思路认识不足,改革具体措施不跟进,虽然制定了方案,也进行了部署,但是遇到困难就停滞不前,如“雪亮工程”推进缓慢,决心不足。海棠区雪亮工程未发挥作用,大多数路段监控至今未能使用,由海棠湾管委会负责投资2000万元建设的监控工程,大多数路段监控因无电无法使用,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以赴推进“雪亮工程”项目建设。我局负责建设的“雪亮工程”项目分为雪亮工程一期和大雪亮工程,其中雪亮工程一期原名为数字化城市综合监控系统二期。项目规划新建视频监控2400路视频监控,投资约1.3亿元。目前,项目已经通过了评审和概算评估,2017年7月份向财政局申请经费开展项目建设,财政局认为我市已被列入2017年“雪亮工程”重点支持城市,建议将数字化城市综合监控系统二期纳入到“雪亮工程”中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根据2017年12月19日“雪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十二月份工作推进会议的决定,把原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收回,先报市科工信局调整审核资金后,再行请示市政府。二是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海棠湾城市监控一期维护工作,并全力推进海棠湾城市监控二期建设。海棠湾城市监控一期为海棠湾管委会负责投资2000万元建设的监控工程,目前管理以及维护权限尚未移交至我局;我局在尽可能保留监控一期目前能用的视频监控的基础上,开展建设了海棠湾城市监控二期项目,目前已经招标完毕进入建设施工阶段,该项目预计今年上半年建设完成,建成后将整合一期能修复使用的视频监控,会极大提升海棠湾地区警卫安保、交通管理、社会面治安防控水平。
11、市交警支队未按照省交警总队要求及时将事故数据全部录入。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针对此项工作,我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组织各辖区路面事故处理中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部署,严格要求办案人员在24小时内及时将案件信息等相关业务数据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确保大数据平台作用的发挥。
12、交通监管存在漏洞,如“天网”系统中亚龙湾一带80%的摄像头故障。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已经对“天网”系统中亚龙湾一带故障的摄像头进行修复,目前“天网”系统摄像头有专人进行排查维护,在线通信率达到95%以上。
13、黑旅馆、黄赌毒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经走访了解,干部群众反映,临春社区存在涉赌问题,大东海花园小区存在涉赌问题,凤凰路一代佳人夜总会楼上存在涉黄问题,河东路凤凰保利公馆酒店存在涉黄涉赌问题。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1)我局自2017年以来,在临村里共计取缔赌博摊点7处,查处行政案件5起,刑事案件1起(为治安支队查处),抓获涉赌人员13人,其中取保候审1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0人,罚款2人。对于反映的临春社区、大东海小区存在涉赌问题,因未掌握情况无法给予打击处理。我局将继续对临春社区、大东海小区等地区进行摸排暗访,一旦发现存有涉赌现象,将予以严厉的打击处理;(2)2017年10月,我局对三亚市凤凰路一代佳人夜总会旁的御指仙境进行查处,查处到2人存有涉黄现象,已对2名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对凤凰路一代佳人会所进行过突击检查,也采取暗访摸排的方式对该会所进行摸排,均未发现该会所存有涉黄现象。(3)2017年7月,我局对保利凤凰酒店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酒店实际经营客房达300余间,未有发现涉黄现象,但该酒店未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存在无证经营现象,辖区派出所一直以旅租形式对其进行治安管理。我局依法取缔了该酒店,同时关闭了该酒店旅馆业信息系统。(4)截止目前我局已在全市共处罚旅馆(旅租)113家,其中罚款112家,拘留22人,取缔22家旅租,吊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1家。
(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其中有7个具体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1、少数局党委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不正常。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三亚市公安局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办法着重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预告、公示和通报制度。一是建立预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所在的党支部在开展组织生活前,提前3天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妥善安排工作,按时参加组织生活。通知明确组织生活计划开展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支部根据反馈的情况,确定组织生活开展的具体时间、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有时间集中精力参加。因故确不能参加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说明情况并请假,党支部根据组织生活内容,视情安排“补课”。二是建立公示制度。党支部建立公示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包括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计划及落实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向本级党员中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各基层党委每年对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汇总,对组织生活程序规范、主题突出、内容充实、效果明显的进行表扬,对但党员领导干部不落实计划安排、基本环节不到位、活动流于形式、党员有不良反映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2、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1)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的形式提高班子成员的集体决策意识;(2)修改完善党委议事制度,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3)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严肃追究问责。
3、大部分单位存在以党代政现象。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1)修改完善了党委议事制度,更好地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的议事和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2)组织局党委会对党委议事制度进行学习,避免在日后工作当中出现以党代政、以政代党的现象。
4、部分单位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1)修改完善了党委议事制度,保证局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2)在局党委会议上明确“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3)我局自张兆腾副市长上任以来,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5、个别党支部以支委会代替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给予党员处分。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对各党支部进行指导、培训,2018年3月结合我局政治轮训开展了2轮对《党章》、《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培训人数达2218人,规范对党员处分的流程。
6、部分单位民主生活会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辣味不足。个别单位民主生活会未开展互相批评,民主生活会开完才在会上征求意见,违反民主程序。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在今年的民主生活方案中提出了专门要求,并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督促整改。一是加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使各级党组织成员明确民主生活会是正确解决党内矛盾、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有效方式,是实行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途径。通过提高认识,自觉解决好班子以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二是增强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出重点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单位主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正式自己的不足,以自己的模范作用带动、引导和影响大家,创造一种畅所欲言、以诚相见的民主氛围,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效果。
7、“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走过场,整改问题重复出现、未按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要求各单位贯彻“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精神,对于问题要建立台帐、切实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由局机关纪委督促落实,目前已经整改销号十余条。
(四)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其中有15个具体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1、局党委2012年以来没有召开党建专题工作部署会,没有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选定2017年年终党建工作汇报时间,届时向局党委汇报2017年党建工作情况;已制定2018年度党建专题工作部署会议计划,将按照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汇报党建工作。
2、党务队伍建设滞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直到2017年7月才配备,长期以来只有2名兼职人员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正从根据机关党委实际编制情况,从全局范围内选调优秀民警充实和优化党务队伍。利用巡察契机,及时成立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已经选拔2名年轻民警充实到机关党委工作。
3、局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力,基层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堪忧。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未做专题调查研究,也未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和指导。2012年以来,全局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102人次党员干部中,有61人次是基层的,占59.8%。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经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自2018年起,局机关党委每年将使用1/4的精力投入到基层党建工作当中,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调研,对突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指导。
4、局机关党建工作无计划、无检查,机关党建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经制定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规划好了2018年度党建工作方向,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党建工作,并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5、局政治部2012年以来没有制定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计划,也没有开展年度党建专项考核,对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经制定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于2018年定期进行年度党建专项考核。
6、多数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如政治部党支部2012年至今未召开支委会、2012年至2015年未上过党课;网警支队党支部2015年未召开支委会,2012至2016年未上过党课。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经制定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加大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进行监督指导,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培训,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7、一些基层党支部书记不懂党建、不抓党建,基层党建工作弱化、虚化。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已经开展检查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工作,提高认识;已经整治开展各党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培训计划,让党支部书记对于党建工作有系统的学习;正在制定相关制度,对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进行改选和追责。已经组织两轮对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培训。
8、欠缴党费问题严重。局党委未执行市委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要求,全局没有开展2008年以来补缴党费工作;老干部党支部2012年以来有84.9%的党员不交党费;特警支队党支部王维敏、杨志雄一年交一次党费,警令部党支部吴家琪预备期不交党费。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已开展2008年至2016年离退休干部党费收缴工作,共收缴到63200元,已上交市直机关工委,完成率100%,有14名老党员因家庭困难,申请减免。
当前我局正开展2008年至2016年在职党员党费补缴工作,已逐月核算约7000人次党费标准,正在要求所属党支部逐年逐月进行核算。
9、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缺失材料多。有1名党员从确定为发展对象到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只相差1个小时,中间程序没有按规定履行;3名党员接收预备和转正程序均未采取票决方式表决,都缺少入党培训证书、个人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等材料;多数党支部发展党员以举手表决替代无记名投票。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经对各基层党支部进行党员发展工作培训,对于中间程序严格按规定履行,局机关党委加大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力度,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逐人进行审核指导;已责令缺失材料的党员,将缺失的材料按规范予以补齐。
10、党务培训严重缺失,阵地建设要求不落实。局政治部2012年以来只组织过两次政工干部培训,有的党支部书记反映,从2007年任职至今从未参加过党务业务培训。经问卷测试,大多数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全面”的内容不清楚,少数党员干部不知道“两学一做”的内容;多数基层党委、支部没有设立党员活动室和党务公开栏,市局机关党务公开栏最新内容还是“2014年度的党费收支情况”。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已制定2018年度党务培训工作计划,加强对政工干部党务业务的培训,计划于2018年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务工作培训,加强党课教育;督促没有设立党员活动室和党务公开栏的单位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党员活动室并定期开展党员活动,对党务公开栏进行监督,定期进行党务公开,不流于形式。同时,局党委已在想方设法,挤出活动场地,加强阵地建设。在2018年3月开展了两期政治轮训,在轮训过程中,进行了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和党务基础知识进行了考核,成绩全部合格。
11、党组织不按时换届。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支部2004年以来未换届,警令部党支部2010年以来未换届,政治部党支部2013年以来没有换届。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制作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提醒台帐,局机关党委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摸排工作,对于期满未换届的党组织及时进行督促换届;目前,全局各党组织已全部按期换届。
12、大部分单位支部会议、支委会议和办公会议混记。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对各基层党务工作者开展两期培训,对于各项会议区别开来,分开记录;局机关党委将按照方案定期对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开展检查,对于出现的问题的单位进行指导解决。
13、个别党支部没有健全,只有支部书记。戒毒所即将成立党总支,但目前还未按照党总支的要求配齐相关人员。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正在协调市委组织部和市局党委,配齐各单位班子成员,充实党支部;已经指导督促戒毒所,对党总支成员进行选举。
14、大部分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记录逐一表态的情况、全年会议均只记录支部书记讲话、参会党员不记录姓名、记录内容过于简单、会议记录簿多处预留空白页。个别党支部会议记录事后补造迹象明显。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制定培训计划,对基层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规范党建工作记录;已制定制度,定期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台帐进行检查,有发现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15、个别党支部“七一”从未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正对2018年度“七一”党员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并制定方案,制定方案完成后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方案内容,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活动,最后各党支部将开展活动的情况上报机关党委。
(五)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其中有17个存在的具体问题及表现。
1、2014年通过基层推荐+市局推荐+党委委员推荐+面试的方式选拔干部,完全通过票数、分数选拔干部,违反了“干部选拔任用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的规定。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将情况通报各党委委员,并组织政治部的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从2015年起我局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任用干部。
2、局党委2014年规定:基层所队领导干部年龄在45周岁以下,违反了干部选拔不唯年龄的原则。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当年,局党委考虑到基层派出所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长期熬夜,所领导年纪不宜太大,所以考虑选用基层派出所领导干部年龄偏向45岁以下,保证派出所战斗强、队伍年轻化。但这违反了干部选拔不唯年龄的原则。市局政治部已清理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违反原则的“土规定”、“土政策”,坚决遵守中央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3、执行动议程序不规范。平级交流干部的任免事项没有上书记会酝酿。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局所有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都执行动议程序,上局党委书记会酝酿。确保干部任用程序规范,缓解不漏。
4、没有严格执行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一些干警对在“李锡璞”案件中受处分的某科长不做组织处理表示不满,普遍认为某科长是通过行贿被调整为科长职务,明显属于买官行为,但只给予轻处分,至今仍在科长岗位上任职。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经2017年12月15日局党委研究决定,已将在“李锡璞”案件中受处分的人事科科长作出岗位调整,将其调离人事科岗位。
5、个别领导干部的任用违反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中关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的规定,如交警支队某支队领导的表弟在交警支队吉阳大队任大队领导。
整改进度:未整改完
整改情况:根据干部任职回避规定,我局已下发统计近亲属在公安局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每位民警如实汇报局里近亲属的关系情况。针对交警支队某支队领导的表弟在交警支队吉阳大队任大队领导的情况,经查发现我局当时上报巡察组关于领导干部近亲属工作的情况有误,将经侦支队政委林骏同志的职务写成交警支队政委,导致体现与其表弟交警支队吉阳大队副大队长林华健在同一个单位工作。2017年12月26日,我局专门制定和下发了《关于统计上报辅警亲属在公安局系统工作任职情况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统计上报相关辅警人员的直(旁)系亲属(三代)与近婚亲情况。目前已经统计完成,但统计完成后正值春节警卫安保工作以及博鳌论坛警卫安保工作期间,不宜对人员进行调动,故待警卫安保任务结束后再进行调整。
6、干部任用统筹性不够。2012、2013年局党委要求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才可以报名竞岗考试选拔,偏重年纪较轻的干部,年纪偏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受到较大影响。2015年11月以后,提拔45岁以下的干部97人,45岁以上的只有20人。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吸取之前干部任用唯年龄的做法,今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遵循《条例》规定,不搞一刀切做法,激发全体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7、长期存在岗位空缺现象。全局现有科级领导职数410个,截至2017年7月14日,有60个科级领导岗位空缺,占14.6%。有的岗位空了5年4个月。2015年10月份新增设了27个岗位,但至今一个未配。
整改进度:未整改完
整改情况:我局将制定工作计划,迅速筛查岗位空缺情况,针对岗位的特点和需求,将合适的人员选拔到相应的岗位,做到人齐装满员、人岗相适。
8、干部培养机制不健全,偏重警务实战培训,针对领导能力、心理健康、信息化等内容的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几乎没有。专业警种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和相关专业警种的业务培训不够,致使部分警种专业干警青黄不接。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健全和完善干部培养和专业警种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制定民警培训长效规划。按公安部和省厅的要求,选派人员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海南省政法学院、海南省高级人民警察学校学习深造;继续加强东西合作素质强警警务交流活动,2018年力争使全局民警到大连、常德、烟台、厦门、拉萨、昆明、贵阳、哈尔滨、佳木斯、乌鲁木齐等10市公安局进行跟班学习;市局力争组织2-4期民警警务实战技能、外语、消防集训,各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相应组织本分局民警进行业务技能训练和理论知识的学习更新;市局各支队组织本支队的民警进行相应的技能和理论知识的学习。
(2)进一步加强干部领导能力、心理健康和信息化等提升综合素质方面的培训。组织处级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十九大报告的集中学习;组织全局科级干部和民警参加本局组织的十九大报告的学习;2018年力争建一个心理辅导站为民警进行心理辅导,请心理辅导师为全局民警上1-2堂心理辅导课;与市局科通科协作分期分批组织全局民警进行信息理论和技能的学习训练。
(3)有针对性地加强各专业警种的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公大、省政法学院、省警校的专业优势,组织各专业警种人员参加学习和训练,以提高素质和能力,打造我局警种精英力量。
9、部分干警长期不轮岗。全局在同一岗位上任职10年以上的有62人,时间最长有25年(交警支队10人、看守所6人);任同一单位班子成员10年以上的有7人,最长达16年。
整改进度:未整改完
整改情况:我局已经筛选出部分干警长期在一个岗位上工作的情况,下一步将根据人岗相适应等原则提出轮岗计划,同时研究制定全局民警交流轮岗计划。
10、干警职级待遇问题突出。全局任职时间长、职级待遇未解决的干警94人,其中科员满12年46人,副科满15年有3人,正科满15年有45人。
整改进度:未整改完
整改情况:由于我局职级晋升范围受限,只有在派出所才符合实行职级晋升的条件,而派出所工作相对特殊,一时间无法交流置换出太多的民警,所以计划分批解决符合职级晋升年限的民警,重点偏向于即将达到退休年龄的同志。
11、2012年—2015年选拔任用干部的考察文书档案,只有考察材料和任免表归档,而纪委、计生征求意见表等材料丢失。局干部人事档案室现有221本档案没有装订成册,有241本档案没有目录。目前尚有6名干警的全套入党材料丢失,有1名干警的人事档案整体丢失。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建立选拔任用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工作制度,查找和补齐2012年以来选拔任用干部所形成的考察文书资料;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设立干部档案管理科室,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学习干部档案管理方法、目录设置、装订造成等工作,落实干部档案完整有序。之前由其他部门移交我局时存在的入党材料丢失、人事档案整体丢失等问题,正在与上级部门联系,尽快予以审查补齐。
12、全局核定编制数1286个,截至2017年7月,配备干警1218名,缺编68名。凤凰机场公安分局编制数85个,实有干警63人,空缺率25.8%;育才派出所编制9人,空缺4人,空缺率44.4%。但全局聘用编外人员达4097人,民警缺编、编外人员队伍膨胀。
整改进度:未整改完
整改情况:目前,我局各单位普遍存在警力紧张问题,为确保市中心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安全,警力大部分向市内倾斜。针对凤凰机场分局、育才派出所空编情况,将计划逐步解决。2017年12月25日,市局给育才派出所分配一名新民警;给凤凰机场分局分配一名新民警,同时调剂交流一名民警到凤凰机场分局工作。
13、局党委会议中个别人事任免问题违反议事规则,未由政治部汇报人事议题。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进一步组织局党委成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人事任免等相关的规定,同时在局党委会议室内悬挂“人事议事规则流程”,明确今后的人事议题均由政治部汇报。
14、存在违规在社会团体兼职现象。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某大队长,没有履行报批手续,2013年起兼职三亚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21日,国保支队王少飞大队长向三亚市美术家协会提呈辞去副主席职务。12月25日,三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批复,辞去王少飞同志市美协副主席职务。
15、由于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调研力度不够,仅限于调研各自分管包点的单位,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偏差。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制定选人用人调研计划,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从全局方面对优秀人员进行遴选,做到公平公正。
16、领导对下属缺乏关心,未对被处分的干部开展谈话谈心工作。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纪委及时将处分人员情况反馈至所在单位,并提醒各单位开展对被处分干部的谈话谈心工作,鼓励被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改正错误、积极工作;二是将被处分干部谈话谈心工作纳入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以考核促落实。根据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全局各单位均已按要求及时对受处分人员开展谈话谈心工作,没有出现应谈未谈情况,谈心谈话工作已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
17、公安局队伍缺乏交流,结构不合理,民警和协警、辅警比例严重失调,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主动性不够,民警结构老龄化较为严重。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下一步将计划队伍交流工作方案,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确保队伍老、中、青结构合理。同时,加强辅警队伍管理,一是在省公安厅出台《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后,我局将根据上级“总量控制、编制合理”的要求,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对我局辅警人员的编制数量再进行深入调研,然后再进行相对固定。二是12月13日至15日,我局党委副书记陈国庆同志带领政治部相关人员、各分局领导、政治处主任等,深入到我市四个区委、区政府,对区政府移交协警管理工作进行了走访调研,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三是计划从2018年开始,采取分期分批、轮值轮训的方式,对新接收的2811名区招协警人员进行集中的教育培训,政治部教育培训基地已经做好了相关方案。四是进一步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进一步提高辅警人员的工资和待遇,积极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其中共有21个存在的具体问题及表现。
1、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未将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实到下级。没有局“一把手”约谈下级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谈话记录,党风廉政建设上级约谈下级制度不落实。局党委2016、2017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基本一致;2016年,局党委未按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送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落实局“一把手”定期约谈下级部门、单位负责人制度,并对约谈情况记录在案,对需要“一把手”进行约谈的人员由机关纪委、警务督察支队及时提供名单给局“一把手”进行约谈;二是2018年已结合上级部署和本局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有针对性、时效性,杜绝责任书内容年年一致,流于形式;三是严格按照《中共三亚市委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向市委、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2017年已按时向市委、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抓廉政教育不到位,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缺失,一些干警执法犯法。局党委未将局党委原副书记、政治部原主任李锡璞一案组织开展全系统警示教育,没有起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法违纪现象频发,2012年以来共有102人次因违法违纪受处理,有1名党员5年内受到三次处分,有12名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通过组织开展廉政知识学习、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日常提醒谈话等方式切实加强干警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2017年12月组织全局民警集中观看了《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常鸣。下一步,我局还将结合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对原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李锡璞一案及其他民警违纪案进行梳理,并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3、执纪问责力度不够。2012年至2017年7月,局纪委受理举报件418件,其中立案查处的57件,仅占13.6%;未开展“一案双查”的案件6件,占10.5%。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纪案件坚决立案查处。二是严格执行问责机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倒逼“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
4、对违法违纪问题“轻拿轻放”。如看守所原科员王某以合伙投资为由,欺诈某人18万余元,2012年12月立案,拖到2014年1月才处理,局党委会建议王某办理提前退休,局长办公会以王某脱岗、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本是涉嫌违法,却以违反工作纪律轻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从严治警原则,加大对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如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检察机关进行查处,禁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近期我局一举打掉了两个长期盘踞在交警窗口部门的“黄牛”团伙,目前已对涉案的内部人员进行立案侦查,下一步将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二是选取一些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对全体民警进行警示教育,避免再次出现违法违纪情况。
5、监督执纪不敢动真碰硬,各分局、支队纪检监察室未发挥监督执纪职能,2013至2016年,各分局纪委接收群众举报信件共计664件,无一宗移交立案。交警支队、特警支队纪检监察室自2012年成立以来尚无一宗案件立案;凤凰机场分局、海棠分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2014年至今没有配齐纪检干部。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分局、支队纪检监察工作,督促分局、支队纪检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能,加大违法违纪问题查办力度,确保违法违纪案件应立尽立。目前,吉阳分局已移交一起待立案案件。二是加强分局、支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编制人数遴选出一批业务过硬、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纪检监督部门,发挥基层纪检队伍作用。
6、部分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追责力度不够,针对辖区内出现的黄赌毒问题,既未追究负责该辖区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也未核实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多种形式的市公安局举报方式,架设警民连心桥,设立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和队伍存在问题。目前,我局已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公开主要领导的电话和微信,并承诺热线24小时开通,将以“零距离”为群众服务,在三亚市各村(居)委会办公地、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服务群众意见箱”。2018年1月16日,我局承制经报市政府同意印发了《三亚市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
二是我局根据按照《海南省公安机关禁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修订稿)》、《三亚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三亚市公安局禁赌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各分局和派出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容易发生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每一家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的责任民警。对为涉黄、涉赌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或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因打击“黄赌”措施不力,被上级公安机关查处或媒体曝光的,将启动问责机制,由督察部门介入进行追责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严肃惩处、决不姑息;吉阳分局采取由主管治安副局长吴多钊为组长,治安大队牵头派出所成立黄赌毒工作小组,要求及时发现线索及时打击,做到一露面就打击;天涯分局召开会议进行有关黄赌工作的部署,并要求各部门落实工作要求,传达至各个派出所对黄赌问题进行自查;海棠分局针对黄赌毒问题及监管责任和“保护伞”的情况,组织各派出所开展摸底调查,暂未发现黄赌毒违规违纪行为。警务督察部门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88868800和设立投诉举报邮箱sygajb@163.com,由专人值守受理群众对队伍存在问题的举报。
三是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2月1日期间,警务督察支队、吉阳、天涯、崖州、海棠四个分局均未发生追责问题,也未发生存在“保护伞”的情况。四是进一步加强分局、支队纪检监察工作,督促分局、支队纪检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能,加大违法违纪问题查办力度,确保违法违纪案件应立尽立。目前,吉阳分局已移交一起待立案案件。五是加强分局、支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编制人数遴选出一批业务过硬、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纪检监督部门,发挥基层纪检队伍作用。
7、市公安局信访室案件资料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根据出台的相关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认真按照标准整理信访案件档案。二是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将通过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学科理论学习,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专门技能和素质,使其熟悉档案工作的每个环节和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三是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建设,完善档案管理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严防泄密。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建设,做好档案工作的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工作,增强单位各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依照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文件材料收集和鉴定销毁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使我局信访案件档案管理更趋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
8、部分单位的分管领导未对受处分民警开展挽救谈心工作。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三亚市公安局民警谈心谈话制度》,下一步市局将统一印制民警谈话记录本,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民警谈话制度落到实处。
9、个别单位未按规定对新入警、新提拔、新调整的民警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纪委及时提醒各单位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及时对新入警、新提拔、新调整的民警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二是将各单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情况纳入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未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的单位将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扣1分。责任制考核时予以扣分。2017年所有单位均已按要求对新入警、新提拔、新调整的民警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增强了民警廉洁从警意识。
10、部分单位未按局纪委要求按时报送工作总结、信息或其他材料。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纪委督促分局、支队纪检监察室按时上报纪检工作总结、信息或其他材料,对不及时报送的纪检监察室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部门表彰的依据。二是将分局、支队纪检监察室信息报送情况列入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不按时限报送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予以扣分。根据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各分局、支队纪检监察室基本已按要求进行整改,所有纪检监察室均能及时总结纪检监察经验,大部分分局、支队纪检监察室都能及时按要求上报纪检工作信息,为全局各项纪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11.部分单位党委(党总支)成员未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听取一次情况分析,年底带队进行一次检查。
整改情况: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纪委督促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年初听取一次情况分析,年底带队进行一次检查。二是将党委(党总支)成员年初听取分管科室一次情况分析,年底带队进行一次检查列入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分管领导未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予以落实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每少落实1人扣0.5分。根据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大部分单位的党委(党总支)成员已按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个别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我局已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通报中对其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跟踪问效工作。
12.个别单位党委(党总支)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包括研究案件)未达到2次。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纪委及时提醒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将党委(党总支)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要求列入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未达要求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每少一次扣1分。根据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所有单位党委(党总支)均能做到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13、个别单位未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分局教育培训材料。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分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分局教育培训内容,并按计划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二是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分局教育培训材料纳入分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未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教育培训内容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扣1分。2017年,全局各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警务培训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了民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增强民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14、部分单位党总支成员未落实提醒谈话制度。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纪委提醒和督促各单位根据组织人事变化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二要督促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及时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三是将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意见内容纳入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未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单位,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扣0.5分。对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意见的单位,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扣1分。根据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所有单位均已根据领导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所有单位均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15、个别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调整支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纪委提醒和督促各单位根据组织人事变化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二要督促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及时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三是将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意见内容纳入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未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单位,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扣0.5分。对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意见的单位,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扣1分。根据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所有单位均已根据领导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所有单位均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16、部分单位至今未按职数编制配齐本单位纪检干部。
整改进度:未整改完
整改情况:我局将根据工作实际的需要,尽可能配齐部分单位纪检部门的纪检干部。
17、部分单位未按要求组织民警观看《拒腐防变每月一课》警示教育片。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已集中组织各单位观看《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拒腐防变每月一课》已停止制作)。
18、部分单位未落实党总支书记或纪检监察室主任给民警上集体廉政党课规定。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制度,对没有开展集体廉政党课规定的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廉政党课学习计划,并将上课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进行存档。
19、大部分基层派出所主官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不敢动真碰硬。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纪委督促基层派出所主官严格按照《中共三亚市委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由分局党委和分局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派出所主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三是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不敢动真碰硬的派出所主官将予以严肃问责,巡察反馈以来已对1名存在队伍管理松懈,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的派出出主官予以全局通报批评。
20、局党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未能真正履行“一岗双责”。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局党委根据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每年年初局党委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党委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党委成员的责任以及局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等职责和基层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责任;明确了我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明确了局党委成员每年专题研究、检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1、部分单位其他党委成员未对分管科室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纪委督促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定期开展对分管科室所队的廉政谈话;二是将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扣1分,并予以通报批评。2017年大部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能按要求对分管科室开展廉政谈话工作,但仍有个别单位的个别领导班子成员未严格贯彻落实。我局已根据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对未落实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跟踪问效工作。
(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二十条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其中共有6个存在的具体问题及表现。
1、部分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公款报销个人开支,超标准报销出差费用。2013年6月12日至19日,市公安局某领导带队前往重庆、成都、西安等地考察学习,在报销的费用中含有购买糕点费用4730元、快递费317元、旅游公司发票8000元和商贸百货公司发票624元,违规报销个人开支;2013年6月22日至6月29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某领导带队前往辽宁、山东等地考察,其妻子王某及其下属干警周某的妻子杜某都全程参加考察,王某及杜某均不是公安工作人员,另外,该次超标准报销食宿费与公杂费、机票费和车船票费共计25167.5元;2013年1月13日至1月15日,市公安局警令部某领导带队前往海口考察学习,报销的费用中含有茶叶发票12800元、钢笔发票3150元等非报销范围内物品。另外,超标准报销餐饮费和住宿费两项合计9059元;2013年6月2日至6月8日,市公安局警令部某领导带队前往湖南、福建、广东等地考察学习,超标准报销餐饮费6819元;2013年7月19日至28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某领导带队前往西宁、敦煌、银川、太原等地考察,超标准报销食宿费与公杂费两项合计36105元;2013年7月25日至8月1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某领导带队前往济南、青岛等地考察,超标准报销餐饮费和公杂费两项合计10212元;2013年3月6日至3月17日,时任市公安局警令部某领导(现任刑事技术支队领导)带队前往武汉、天津、沈阳等地考察,报销的费用中含有陈某(领导同学的亲戚,非公安局工作人员)机票费,共计5430元;2013年7月8日至12日市监所管理支队某领导带领周某(戒毒所领导)、邢某(戒毒所协警)等共3人考察吴忠市、兰州市等地,但出差审批名单只批准两位领导出差,没有协警。另外在报销凭证中没有监所支队领导报销的机票凭证。旅行社收费标准也不一致,监所支队领导1人旅行社开票7890元,其他2人共计开票7480元。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1)我局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报销经济事项进行了全面核查,并与责任单位进行了核实,目前涉及到的责任单位均已将违规款项退回至我局基本户,同时提供了书面说明。其中出入境管理支队退款6991元,经侦支队退款25167.5元,警令部退款37258元,国保支队退款36105元,刑警支队退款10212元,监所支队退款8750元。
(2)市委巡擦组指出的问题均为2013年间发生,即八项规定刚刚下发不久时所产生的报销事项。近年来,我局已先后完善制定了各项经费支出的内控管理制度,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均能严格按照内控规定进行审核。特别是2016年以来,我局先后派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计从业、初级会计、中级会计的专业学习和培训,有效提升了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确保在今后工作中能够更加严谨、规范并按照市财政局的具体要求开展日常经费支出审核工作。
(3)2018年1月29日,我局在公安内网印发了《三亚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的通知》(三公通[2018]25号),主要针对全局日常经费报销领款、办公经费及公车运行维护经费开支、误餐(夜餐)补助开支、报销单据的填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消除财务隐患,切实杜绝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同时我局还将加强对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定期的开展财务稽查工作。
2、个别干警违规兼职、吃空饷。交警支队李某从2013年起长期无故旷工,但是长达4年的年度考核依然评定为合格等次,工资照发吃空饷,今年8月才将其辞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某大队长,没有履行报批手续,于2013年起兼职三亚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针对干警违规兼职、吃空响的问题,我局已下发通知各部门开展自查清查工作,严格遵照组织规定,如发现还存在违规“吃空响”人员,严肃处理,坚持从严治党,保持党的纯洁性。2017年12月25日,三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来文函告我局,三亚市文联已辞去王少飞同志市美协副主席职务。
3、超标准配备打印设备。崖州公安分局人员编制共计76人(不含南滨派出所),分局内设10个机构,人员编制46人,下辖4个派出所,人员编制30人。经核实,至2016年止,崖州公安分局共购置打印机114台,按编制人数每人一台也只能配备76台。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经核查,截至目前崖州分局购置的打印机共计139台,其中105台打印机为市局2016年12月26日统筹利用崖州分局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装备(业务)费为全局各派出所购置的办案业务设备,采购及配发均由我局办理,因购置经费为崖州分局支出,所以这105台打印机暂时计入崖州分局固定资产系统,实际上崖州分局并没有超标配备打印设备。目前,我局已协调市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会计核算站,并已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对计入崖州分局的这批打印机设备按照实际使用单位进行了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待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4、超标准配备电视机。2012年至2016年,强制隔离戒毒所共购置电视机80台,违反了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三财[2016]1408号)的要求,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经了解,戒毒所购置的85台电视机是配备给戒毒人员宿舍的。2004年成立戒毒所时由三亚市广播电视台赞助的电视机因使用时间过长,已全部损坏,无法维修和使用。为了给在戒人员宿舍安装上新的电视机,确保在戒人员能够收看电视节目,以丰富在戒人员的文化生活,经市财政局同意后,戒毒所利用2012年预算办公设备购置费10万元和生产创收经费4.025万元,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以协议供货的方式采购了85台电视机,并全部安装在戒毒人员宿舍,并非给该所工作人员使用的,不存在超标配备办公设备的行为。
5、交警支队对交警的路面出勤补助实现“一刀切”,没有根据实际出勤情况进行发放,而是每人每月都发放相同的出勤补助。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进行自查后,将清查出违规发放的误餐补贴进行退回。同时,为堵塞漏洞,明确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加班人员的登记,并建立台账,加强补助发放的内部审核,坚决杜绝“一刀切”情况的出现。
6、加班补助报销异常,各部门除个别人外,几乎所有人加班天数、发放加班补助基本一致,个别人员报销加班补助无加班明细。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1)我局通过三项整治工作,各单位已对超标报销的误餐补助、差旅补助、公务油料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涉嫌违规报销的款项退回市局基本户。2018年2月5日,我局已将局本级收到的违规金额3,413,860.70元统一上缴国库。
(2)2018年1月29日,我局在公安内网印发了《三亚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的通知》(三公通[2018]25号),主要针对全局日常经费报销领款、办公经费及公车运行维护经费开支、误餐(夜餐)补助开支、报销单据的填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消除财务隐患,切实杜绝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其中有24个存在的具体问题及表现。
1、现金日记账管理不规范。一是账实不符:2013年雅亮派出所现金日记账中登记的现金收入与实际取得的现金收入不符,现金日记账中登记的现金收入为393320元,而实际现金收入为343410.73元,存在差异49909.27元;2013年雅亮派出所在报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时注明的案件名称为“王平支被盗三轮摩托车案侦办经费”8200元,“龙成福被盗三轮摩托车案侦办经费”8200元,报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后,实际发放给民警时,登记为“办理高小来故意伤害案费用”7200元,“办理韦加红故意伤害案费用”9600元。二是现金日记账登记不规范:2013年雅亮派出所部分现金日记账摘要登记不清楚,如:办案费开支登记不清楚,涉及金额47293元,该项支出现金日记账摘要均为“办案费”,未注明何人办理何案发生的何种费用;车辆维修开支不清楚,涉及金额13000元,该项支出现金日记账登记为“车辆维修”,未注明业务发生日期和具体开支明细;2013年雅亮派出所现金日记账只登记业务日期、摘要和借贷方发生额,未登记上年结转余额,未登记每日余额,也未在每一张账页上登记本页合计数及余额。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经核查,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该项问题为2013年度发生的事项,当时由于全局财务管理制度尚未完善,各派出所除了财政预算经费以外,其他收入经费均自行管理。由于派出所内勤不是专业财务人员,因此,大量其他收入的往来造成了各派出所现金日记账登记不规范的问题。原我局纪委审计室已于2013年至2014年间对雅亮派出所等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时任的派出所领导及责任民警进行了处理。
2014年9月16日,经我局2014年第23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我局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全局范围印发了《三亚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了各类财务行为,要求各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以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等方式处置收入款项,不得设账外账或私设“小金库”,特别是各派出所的其他收入,必须拨入分局账户,由分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目前,各派出所所有经费全部由分局管理和核算,派出所不再需要进行现金管理,无需设置现金日记账。为了更好的掌握公务开支情况,各派出所及其他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公务开支台账。下一步,我局还将加强对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定期的开展财务稽查工作。
3、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方面存在重大风险。一是育才派出所现金管理不规范。2013年内勤李某在现金支出过程中,除制表发放补助和协警工资外,其他日常现金支出均未要求现金领取人签收。二是雅亮派出所“一把手”直接管理财务。2013年所长林某作为雅亮派出所资金支出审批人,在已配备内勤的情况下,仍亲自管理现金及登记现金日记账,且未将现金收支情况向其他民警公开,更未进行公示。三是高峰派出所现金管理不规范。2013年高峰派出所现金收入和支出管理不规范,存在漏洞:取得现金收入的过程中,流转经手三人,流转过程中未办理任何签收手续,存在管理风险。根据协警周某和内勤黄某的问询笔录,协警周某托将从凤凰镇报销回来的现金收入大部分先转交给所长陈某,再由所长陈某转交给内勤黄某,中间未办理任何签收手续。所长陈某在收到周某托转交的经费时,偶尔还存在先使用其中一部分经费然后再将剩余部分经费转交给内勤黄某的情况;内勤黄某在现金支出过程中,除制表发放补助和协警工资外,其他日常现金支出均未要求现金领取人签收。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经核查,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该项问题为2013年度发生的事项,当时由于全局财务管理制度尚未完善,各派出所除了财政预算经费以外,其他收入经费均自行管理。由于派出所内勤不是专业财务人员,因此,大量其他收入的往来造成了各派出所现金日记账登记不规范的问题。原我局纪委审计室已于2013年至2014年间对雅亮派出所等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时任的派出所领导及责任民警进行了处理。
2014年9月16日,经我局2014年第23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我局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全局范围印发了《三亚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了各类财务行为,要求各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以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等方式处置收入款项,不得设账外账或私设“小金库”,特别是各派出所的其他收入,必须拨入分局账户,由分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目前,各派出所所有经费全部由分局管理和核算,派出所不再需要进行现金管理,无需设置现金日记账。为了更好的掌握公务开支情况,各派出所及其他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公务开支台账。下一步,我处还将加强对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定期的开展财务稽查工作。
3、未设立专门明细科目核算收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扣押款及涉案财物。2012年银行的年初数只有141.3万元,至2016年底余额达到了5709.7万元。公安局没有设立专门科目来核算资金明细,无法准确提供各项资金的来源状况。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我局涉案资金账户原管理员退休,基于历史原因该账户一直未设立明细辅助账核算。自新任账户管理员接手管理该账户后,我局已要求为该账户设立明细账进行辅助核算。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涉案资金账户收入1952393.13元,支出407037元,账户总余额58242306.03。资金发生的明细情况如下:涉案资金收入1097572.3元,退回当事人或上缴国库304610元,余额792962.3元;保证金收入680000元,退回102000元,余额578000元;利息收入174820.83元,付手续费427元,余额174393.83元。目前,我局已协调市财政局第八会计核算站,该站也同意自2018年1月开始,为我局涉案资金账户设立明细科目进行辅助记账。
同时,进一步规范全局涉案资金及保证金的管理,我局于2018年1月23日在全局范围内印发了《三亚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涉案及保证金专户收支手续的通知》(三公通[2018]28号),该通知针对全局涉案资金及保证金的依法存入和支出等手续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化的要求。
4、干警个人借款存在长期不归还的现象。2012年年初借款余额783.26万元,借款人数205人,经过冲销和集中的清理,至2017年5月底借款余额341.14万元,借款人数71人。根据海南鹏林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三亚市公安局历史债权债务清理报告》反映,事务所清理的时间截止时期是2015年12月底,经核实,市公安局在职的干警存在借款时间长、未及时冲销的人数有54人,至2017年5月底借款余额233.40万元(具体人员和借款金额详见明细表),这些人当中最长的借款时间是1998年,绝大多数的借款都是在2015进行清理后,才开始冲账或者通过扣除工资来归还。借款还款意识簿弱,由于时间过长,未及时清理,造成有的借款由于时间过长,无法取得准确的财务信息。部分借款人员现在拿来冲销的凭据的真实性有待怀疑,部分人员通过扣除工资来归还,有的人员已经调离、退休、甚至过世,财政资金的回收存在风险。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我局分别于2014年、2015年1月5日以及2015年6月17日,对截至2014年10月底个人拖欠公款人员名单共进行了三次公示并开展了清理欠款工作。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办理还款冲账人员70人次,扣发55人的工资,两项合计共清理个人欠款金额3,311,520.51元。
2017年11月28日,我局印发了《三亚市公安局关于要求各独立核算单位加大个人借款清理力度的通知》(三公通〔2017〕399号),该通知要求吉阳、天涯、海棠、崖州分局等独立核算单位立即开展本单位了借款清理工作,并限期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同时将清理情况上报市局。
截止2018年1月18日,崖州分局、天涯分局、凤凰机场分局、第一、第二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七个单位的个人借款清理工作已顺利完成,剩余海棠分局、吉阳分局、交警支队三个单位因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尚有部分个人借款仍未归还,但也确定了借款清理完成的时限和整改强制措施。下一步警保处将继续加大对海棠分局等三个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海棠分局等三个单位在清理方案确定的时限内完成借款清理工作。
同时,我局根据清理工作需要,在市财政局文件精神指导下,于2016年7月聘请了海南鹏林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对我局截止2015年12月31日财务账面记录的历史债权债务继续开展清理工作;2017年11月,该事务所正式向我局出具了《三亚市公安局历史债权债务清理报告》,下一步我局拟根据该报告向市财政局发函要求更正因历史会计差错造成的债权债务账面记录错误。
5、市局财务信息核算不准确。2013年11月,市公安局收到由三亚市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转入的拍卖涉案车所415.4万元,同年12月已上缴财政,但是至2016年底仍然挂在账上。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通过核查2013年度相关原始凭证以及2017年11月我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所出具的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三亚市公安局历史债权债务清理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确认了这笔会计差错。《报告》指出:“基本账2013年11-288#收拍卖涉案车所得款415.4万元时记入“一般暂存款-拍卖涉案车款”科目,2013年12-408#上缴车辆拍卖款时误冲销“一般暂存款-取保候审押金”,应调减“一般其他应付款-拍卖涉案车款”余额415.4万元。”2017年12月27日我局已向市财政局去函(三公函〔2017〕562号),要求根据我局提供的相关原始凭证和资料,尽快对该笔账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6、三亚市第二看守报销的单据不规范,报账未附相关验收清单、发票开具方与供货收据所盖名称不一致和不按规定转账及刷卡支出,而是现金支付给供货方。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经看守所自查,该单位于2016年2月份之前代购点进货款为现金支付方式结清,自2016年3月份起,代购点每一笔近货款均改为:银行转账支付,附发票、验收单及相关数据,并经财政局第八核算站审核。自巡察组巡察后,第二看守所积极全面整改,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程序,财务报销必须依附相关验证、发票和供货收据并对公转账或刷卡支付,规范了财务管理和报销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下一步,我局在财务稽查工作中将重点检查看守所的报销单据是否规范问题。
7、部分单位报销车辆维修费用时,未写明车牌号码。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2018年1月29日,我局在公安内网印发了《三亚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的通知》(三公通[2018]25号),主要针对全局日常经费报销领款、办公经费及公车运行维护经费开支、误餐(夜餐)补助开支、报销单据的填写等方面(包含车辆维修需注明维修车辆号牌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消除财务隐患,切实杜绝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8、部分单位报销的油料费开票日期早于实际用油日期。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2018年1月29日,我局在公安内网印发了《三亚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的通知》(三公通[2018]25号),主要针对全局日常经费报销领款、办公经费及公车运行维护经费开支、误餐(夜餐)补助开支、报销单据的填写等方面(包含车辆维修需注明维修车辆号牌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消除财务隐患,切实杜绝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9、窗口部门存在“中间人”、“黄牛党”现象。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经过近2个月的缜密侦查,掌握了分别以蔡某帅、王某雄为首的两个“黄牛”团伙的情况和及其活动规律,于2017年12月7日一举打掉了两个长期盘踞在交警窗口部门的“黄牛”团伙,抓获各类嫌疑人35名,其中包括两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18名,三、四线“黄牛”12名,以及交警支队文职辅警人员5名。现场还缴获物资电脑台式机2台、复印机5台、新旧车牌59副、记账本28本、机动车上牌业务单57套、机动车登记证书71本、机动车行驶证44本,身份证91张,手机34台,现金人民币99500元,以及用于“临时办公”的改装面包车一辆。
10、车管所办理车辆年检收费不合理,复印资料收费一张纸2元,“黄牛党”办事比群众容易。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经查,复印资料收费一张纸2元的现象,为原设于交警支队负一楼的太平洋、大地、阳光等保险公司业务办理点,将其购买的复印机用于复印收费,目前,交警支队已对此问题进行整改,并将上述保险公司业务办理点清出交警支队办公楼区域。车辆年检收费的情况,一是由我局办理的6年之内7座以下(不含7座)的非营运小客车办理年检,该项业务是免费的。二是超过6年的车辆年检由具有企业性质的检测站收取检测费用,该项费用由市物价局进行定价。我局经过近2个月的缜密侦查,掌握了分别以蔡某帅、王某雄为首的两个“黄牛”团伙的情况和及其活动规律,于2017年12月7日一举打掉了两个长期盘踞在交警窗口部门的“黄牛”团伙,抓获各类嫌疑人35名,其中包括两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18名,三、四线“黄牛”12名,以及交警支队文职辅警人员5名。现场还缴获物资电脑台式机2台、复印机5台、新旧车牌59副、记账本28本、机动车上牌业务单57套、机动车登记证书71本、机动车行驶证44本,身份证91张,手机34台,现金人民币99500元,以及用于“临时办公”的改装面包车一辆。
11、三亚强制戒毒隔离所存在的问题:一是80万元国有资产联营合作利润金未能按时收缴。2011年7月5日,市戒毒康复中心和三亚海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办厂协议,共同成立有限公司,由市戒毒康复中心将4000平方米的厂房作为合作资本,三亚海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生产材料、设备、技术、流动资金,合作期限18年,约定海惠装饰工程公司每年支付利润80万元人民币给市戒毒康复中心,截止巡察前,海惠装饰工程公司欠缴利润金120万元,巡察开始后,该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缴纳国有资产出租收入40万元,截止目前仍欠缴80万元;二是2016、2017年,市戒毒所违反规定为在押人员自费加餐;三是戒毒所支付该所小卖部的进货款时未取得正规的发票,而是使用收据来作为报销支付凭证。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1)80万元国有资产联营合作利润金未能按时收缴问题。2017年8月23日,三亚海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市财政局账户缴纳2016年度拖欠的40万元厂房利润金,2017年11月10日,三亚海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市财政局账户缴纳2017年度上半年拖欠的厂房利润金40万元。
戒毒所于2017年12月25日向三亚海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了催缴拖欠交厂房出租利润金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前缴清2017年度所拖欠的40万元厂房利润金,同时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的利润金应在每年的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分二期付清,不得拖欠。该公司在收到催缴通知书后已于2017年12月29日向市财政局账户缴清2017年度所拖欠的40万元厂房利润金。
2018年1月10日,三亚海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市财政局账户缴纳2018年度上半年厂房利润金40万元。
(2)2016、2017年戒毒人员自费加菜的问题。2017年12月26日,经戒毒所党支部委员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立即停止给戒毒人员自费加菜行为,从今以后严格按照公安部的《关于禁止看守所为在押人员自费加餐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制定印发关于停止对戒毒人员自费加餐的通知87份,在所监室内发放及家属接见室内张贴。
(3)三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支付所小卖部的进货款时未取得正规发票,而是使用收据来作为报销凭证问题。
2017年4月28日,经戒毒所党支部于会议研究决定,对所小卖部(代购点)货品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规范报销凭证。并于2017年5月16日委托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三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小卖部(代购点)货品供应商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经公开招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在三家参与投标供货单位中选定海口乐友华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戒毒所的小卖部(代购点)商品供货单位。根据中标通知书,2017年6月6日,戒毒所与海口乐友华贸易公司签订商品供货合同。从2017年6月份开始,戒毒所支付小卖部(代购点)的进货款均是正规发票进行报销支付凭证,已提前自行整改完成。
12、部分单位报销油料费金额明显超出正常范围。每月除了有油料分配外,放在各项开支油料数额巨大,个人每月加油数量也很大。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1)我局通过三项整治工作,各单位已对超标报销的误餐补助、差旅补助、公务油料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涉嫌违规报销的款项退回市局基本户。2018年2月5日,我局已将市局本级收到的违规金额3,413,860.70元统一上缴国库。
(2)2018年1月29日,我局在公安内网印发了《三亚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的通知》(三公通[2018]25号),通知中对我局公车开支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市局本级公车油料的日常使用采用预存油料方式,根据实际油卡充值情况进行实报实销,坚决杜绝公务油料私用和油卡套现的情况发生。市局本级所有公车(含警用摩托车),必须一车配备一张油卡,且报销时油卡余额应少于3000元,超过3000元的暂不准予报销。加油卡由公车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充值以保障公务车辆的日常运行,按月实报实销本单位油料费,报销时需提供油卡充值发票、刷公务卡小票、加油明细清单。通知中还明确要求各单位应确保所报销的公车油料和维修费用完全用于公车使用,并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的台账登记工作。
13、市崖城公安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未执行代建制。二是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该项目已于2015年10月30开始动工建设,2015年12月28日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是施工单位涉嫌转包工程。该项目预拌混凝土的采购由海南澳泰实业有限公司实施,与实际施工单位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不一致。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2011年12月3日海南省发改委批复崖城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立项(琼发改投资〔2011〕2440号),2014年12月4日海南省发改委批复崖城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其中项目建安工程费2336万元。根据海南省和三亚市颁布执行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建安工程概算投资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30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业主通过谈判的方式从代建单位名库中选择一家代建单位进行代建)。但三亚市代建单位名库2013年7月份才建立。而崖城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于2013年5月24日就开工建设。故此,崖城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无法由市公安局通过谈判的方式从代建单位名库中选择一家代建单位实行代建。崖城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开工至2013年7月时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各级党政机关禁止楼堂馆。至此,崖城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就被责令停止施建,要求建设规模必须进行调整。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后,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5月29日在琼中县召开的关于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督办会精神和吴岩峻市长2015年6月6日主持召开的市长办公会精神,于2015年9月23日复工建设。复工施建前,2015年6月9日,市公安局根据三亚市2013年7月印发的代建制管理办法(三府[2013]113号)规定(建安工程概算投资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对代建项目进行统一打捆,由项目业主通过谈判的方式从代建单位名库中选择一家代建单位进行代建)。特致函咨询市发改委(三公函[2015]162号)《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崖城公安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代建工作的函》,该项目继续建设时,是否实行代建制,如实行代建,从何节点实行代建。2015年6月12日市发改委复函(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崖城公安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代建工作的复函《三公函》[2015]162号),鉴于崖城公安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审批手续并已开工建设,建议不实行代建。(2)国家“十二五”建设期间(2011年至2015年),海南省发改委以三亚市公安局1196人员编制计算,批复三亚市公安局应建业务技术用房面积39834m2,总投资10357万元(琼发改审批〔2013〕217号),列入“海南省‘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预算内和省配套、市县地债组成。因机场、天涯、吉阳、海棠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无建设用地,2011年,市公安局先进行崖城分局和市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其中,崖城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于2013年5月获得市住建局施工许可,在崖城创意产业园区控规地块内开工施建,新建的综合楼面积为10140.2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9层。但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明确各级党政机关禁止楼堂馆。至此,崖城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施工初期就被责令停止施建,要求建设规模必须进行调整。在调整建设规模期间,崖城分局业务综合楼与市局业务技术用房、第一、第二看守所及拘留所四个建设项目不具备开工施建的条件,作为项目业主,深知前期22项审批手续未办结,绝不会轻易开工施建。2015年5月2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在琼中县召开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督办会和吴岩峻市长2015年6月6日主持召开的市长办公会精神,要求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开工。在此情势下,三亚市政府所有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先开工,相关的前期审批手续以“绿色通道”的形式限时审批办结,不能限时办结的,由业主单位向审批部门承诺,待申报材料齐全后及时补办手续。2015年9月23日至29日,崖城分局业务综合楼、市局业务技术用房、第一、第二看守所及拘留所建设项目相继复工和开工建设。其中,市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内居民房屋天涯区政府尚未征收完成,先进行附属办案备勤楼开工建设;第一、第二看守所及拘留所建设项目先进行场地平整工程施工。
目前,崖城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5年12月28日已取得。三、经查,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崖城分局业务综合楼项目施工期间,因施工工期紧,且海南澳泰实业有限公司欠贵公司款项,因此,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海南澳泰实业有限公司代购崖城分局业务综合楼预拌混凝土。
14、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该项目已于2015年11月9日开始动工建设,至今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无法向审批部门提供所需的材料,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内2户居民(陈永亮、朱建东)拒绝征收拆迁,与天涯区政府“打持久战”。现在,天涯区政府委托海南中贯律师事务所全权办理征收拆迁事宜,若仍未能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再向市政府呈请强制征收决定,按此程序计算,最快在2018年6月底才能执行,项目建设用地2018年6月后,天涯区人民政府才能移交市公安局,方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再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细察项目建设进度之状况,市公安局和天涯区人民政府,均处在两难境地。一来,此项目属海南省“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有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二来,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既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政策,又怕引发群众上访或过激行为。因此,加快2户3栋房屋征收拆迁步伐,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唯一之举。
15、市公安局ip数字电话系统项目涉嫌设定倾向性招标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该项目投资额为99.9万元,在招标文件中设定了本省项目经理和本省业绩作为评分条件。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我局积极查阅该项目资料以及与项目相关公司了解,并切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如下:三亚市公安局ip数字电话系统项目于2013年委托海南中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项目招标工作,当时考虑到该项目数字电话维护量大,需求响应时间需要很快并且能高效率处理故障,所有对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较高。为符合当时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规定又能实地解决我局实际需求情况下,为此在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第五条中加注了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本省化服务能力,非本省投标人应在海南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提供本省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资料,提供投标前三个月缴交社保记录),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在海南设有投标设备的售后服务机构,以便于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条例》正式印发实施后,我局多次组织了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条例条规吃透学透,进一步加强自身法律水平。在此后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了类似2013年我局ip数字电话系统项目涉嫌排他性条款再次出现。
16、投标保证金收取存在漏洞。市公安局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均交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在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能够准确了解投标人情况。该做法存在漏洞,易造成投标人信息泄漏,有助于各方互相串通投标行为的发生。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取,目前,在我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项目,一直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17年10月份开始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网广联达系统后,也改由三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在此之前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中约定均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因此,我局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不存在漏洞或违规行为。
17、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及场地平整工程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该项目已于2015年9月开始动工建设,至今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二是合同签订不规范,无合同签订日期。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第一、第二看守所及拘留所3个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完成22项审批流程及材料上报,剩余《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的正在办理。尚未办结的原因是,由于该项目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与办理土地农转用资料有误差,需要重新办理《测绘报告》及土地农转用征收手续。其中《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征收、回收土地补偿完的证明;被征地单位权属证明;“两公告一登记”。均由当时的吉阳镇政府出具的,撤镇设区后,原负责的部门和征地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以致上述的资料一时无法查阅,导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进程非常缓慢,现由吉阳区政府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重新办理上述手续,目前测绘成果已取得,征地手续已经入告知阶段,预计2018年1月底完成征地告知手续,2018年3月份完成《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手续,2018年6月份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目前项目土地证办理已完成重新办理征地告知手续,报送市国土局,可能需要重新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相关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社保局,预计五月底完成国土证办理。施工许可证,部分手续已办理,待国土证办理后,即可完成办理。
18、48个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项目主要存在的个问题:一是未办理直接发包备案手续。该48个项目均为单位自行发包,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直接发包手续。二是化整为零,规避政府结算审计。2012年11月,市公安局将同一时间段内施工的看守所ab门工程项目(合同价款49.85万元)和看守所民警休息室工程项目(合同价款19.68万元)拆分成两个项目,造成施工合同金额小于50万元,规避政府结算审计。三是未收取质量保证金。戒毒康复中心兰花组培室防水补漏工程等44个项目已完工,39个项目在办理结算手续后,直接将全额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未留取一定数额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1)根据所反馈的问题,我局咨询市发改委、市住建局业务科室对于直接发包的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市政项目未有相关审批备案依据。下一步,按照本次精神我局将加强对接市发改等住建部门联系,认真学习市政工程项目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发包、结算、审计等程序。
(2)由于原工程管理人员对市政工程管理业务不熟,造成看守所ab门项目和看守所民警休息室工程项目存在规避审计。下一步,按照本次精神我局将加强对接市发改等住建部门联系,认真学习市政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政策和依据,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发包、结算、审计等程序,避免存在违规违纪的情况再次发生。
(3)由于原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管理及合同制定业务不熟,造成2014年前的合同未留取质保金。2015年后我局工程项目合同审核已形成制度,由专业的律师和我局法制部门审核,并严格执行留取工程质量保资金制度。
19、免签管理办法出台时,处罚上没有具体裁量标准,存在自由裁量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制定方案,明确各项整改措施。结合59国落地免签检查验收工作,我局已经于2017年12月25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措施及完成时限。(2)加强学习,扎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案理念,增强民警严格执法意识,规范各类行政案件办理程序,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二是制定《外国人免签来琼旅游团服务和管理办法》内部的处罚裁量参考,按照过罚相当、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以此约束自由裁量空间。三是积极探索完善免签政策的管理办法,推动出台《外国人免签来琼旅游团服务和管理办法》配套的相关细则及裁量标准。目前,因《外国人免签来琼旅游团服务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故该办法配套的相关细则及裁量标准应由省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制定并发布,且2017年12月,我省已制定新的免签团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在博鳌论坛2018年年会安保工作结束后将正式公布实施,届时《外国人免签来琼旅游团服务和管理办法》将被废止,我局计划在新的免签团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后向省公安厅报告,推动出台相关细则及裁量标准。
20、我局于2014年10月开设特费银行专户,目前特费户已设置单独会计人员进行核算和账务处理。同时为了切实加强我局特费的管理和使用,我局于2018年1月根据公安部、财政部、省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草拟了《三亚市公安机关特别办案费管理规定(试行)》,主要针对特费日常管理、开支范围、业务审批、财务审批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目前该《规定》已充分征求了省公安厅和各相关业务单位意见,正在进行完善和修订,下一步将呈报市局党委会研究审议。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我局于2014年10月开设特费银行专户,目前特费户已设置单独会计人员进行核算和账务处理。同时为了切实加强我局特费的管理和使用,我局于2018年1月根据公安部、财政部、省公安厅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草拟了《三亚市公安机关特别办案费管理规定(试行)》,主要针对特费日常管理、开支范围、业务审批、财务审批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目前该《规定》已充分征求了省公安厅和各相关业务单位意见,正在进行完善和修订,下一步将呈报市局党委会研究审议。
21、经抽查66个固定资产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均由中标人支付,影响招标的公平公正。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政府采购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已明确招标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支付,因此,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年857号)的精神,我局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支付,也符合相关精神。但为了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公平公正性,我局将按照市委巡察组的指示精神按照年度需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预算。
22、崖州分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实际招标内容为货物采购,应缴纳增值税,供应商却按服务类完税,只交营业税,少交税款11万多元。涉嫌偷税。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1)经核查,该项目招标由崖州分局按规定委托海南省菲迪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招标项目品名为监控设备。并采用综合总价包干的形式进行承包施工。(2)根据市国税局相关规定,2018年1月2日供应商已主动按相关规定开局海南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缴纳增值税120767.71元。
23、一些干警执法犯法,徇私舞弊,吃拿卡要。谈话走访中反映:有的民警为了达到个人升迁目的,向领导干部行贿,花钱买官;有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收受贿赂,办“金钱案”;有的民警索取收受辖区赌场、网吧、宾馆、歌舞厅等场所老板财物,甚至指派协警定期收受财物,为其充当“保护伞”;有的交警路面执勤人员以查扣违章车辆为名公然索取收受车主钱财;有的民警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扰案件,违规处置涉案财物;有的民警对辖区黄、赌、毒问题失察失管;有的民警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甚至开套牌黑车;有的民警驾驶车辆在不执行紧急警务情况下,肆意闯红灯、走逆行;有的民警为在押人员传递违禁物品,甚至提供通讯。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过程、重点环节及警风警纪的督察,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及时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来信,严肃查处民警违规违纪问题;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大力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近期我局重点查处了交警部门“黄牛”问题,打掉了二个长期盘踞在交警窗口部门的“黄牛”团伙;四是对纪律作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开展专项整顿。2017年12月13日,我局对纪律作风问题突出的交警支队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顿。下一步,还将结合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局进行一次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重点整顿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9个方面的问题。
24、三亚市公安局民警住宅及安置楼建设项目(金盾公寓)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管理混乱。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缺项漏项多,2010年主体工程招标后,由于缺项漏项、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造成原计划工程估算投资2.84亿元上调至4.59亿元。另经核实,上调的工程预算中未计营业税。未制订工程成本测算方案,盲目建设,该项目成本费由9栋可售住宅楼、561个可售地下停车位和不可售会所及幼儿园组成,该局仅按造价公司测算平均价3662元/平方米向购房户收取购房款,所有项目建设所发生费用从收取的购房款中支付,地下停车位、会所和幼儿园的建设费用成为盲点。施工合同签订不合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规划调整,建筑面积增加,缺项漏项等原因,造成造成工程造价增加,原签订的合同造价无法满足施工要求,且未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不便于工程结算。二是未公布购房款收费明细标准。市公安局分二次收费,第一次为估算价,第二次为造价公司预算价,最终按预算价向民警尽收取房款,未列明详细清单,民警意见大。三是未通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该项目于2014年11月竣工,2015年2月交房,目前入住率达90%,项目至今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四是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涉嫌规避招标。2013年11月,市公安局通过补充合同的形式将该项目所有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直接发包给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签订补充合同,合同造价1835万元。实际上,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仅承担3#、4#、5#、6#楼的施工任务。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
整改情况:(1)金盾小区项目于2010年7月签订施工合同,2011年12月正式进场施工,由于规划调整,建筑面积增加,缺项漏项和物价上涨等原因,当初2.84亿元是规划单位的估算价,4.59亿元是后来造价公司按2005年《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制定的预算价,合同采用可调价格合同;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8110㎡,可售面积为125579㎡,即用可售面积125579㎡,按3662元/㎡的价格出售收入的资金,建了148110㎡的面积的金盾小区。也就是说金盾小区561个地下停车位和幼儿园、会所是用小区业主的房款建设的,其所有权属全体业主,不存在可售和不可售情形。关于工程预算成本未计营业税,这是当时工作中的漏项,但在《购房合同》中已明确房款不含税费。由于该项目从报建到现在有近十年的时间,领导和工作人员换了一届又一届,基建办现正积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下步的审计结算作好准备。(2)金盾小区业主按3662元/㎡的标准交纳购房款,是造价公司按当时的政府定额标准制定的预算价,房款总价最终以房屋竣工后结算部门核定的房屋单价结算,多退少补。这点也在《购房合同》中进行了明确,最终价款明细届时会向广大业主公布。(3)金盾小区项目于2014年11月竣工,2015年2月开始陆续向业主交房。主要原因是当时的交房时间比向业主承诺的预期交房时间推迟了近半年时间,广大业主要求交房的愿望很迫切。另外,由于规划部门在金盾小区项目通过审批后对部分市政规划进行了调整,导致竣工验收部分项目一时还不能通过,因此局里决定边交房、边验收。下步基建办将积极沟通规划部门,尽快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4)在我局与金盾小区三个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承包范围为:土建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安装工程、地下室工程及所属区域室外工程等。即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是包含在总包工程之内的,无需再进行招标。为统一品牌、统一规格和材料,经业主单位与其他两个施工方口头协商同意后,决定由一个施工方负责整个金盾小区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
三、长抓不懈,加强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问题整改标准不高,制定的措施还需进一步抓紧落实;二是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进展不快,还需进一步坚定决心,全力推进;三是有的责任单位持之以恒抓整改的力度有所衰减,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久久为功,决不能有松松劲、歇歇脚的苗头和倾向,决不能让已整改的问题反弹。下一步,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局党委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担起分管领域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以“钉钉子”精神认真严肃对待,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坚持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局党委将紧紧揪住巡察整改工作不放松,坚持出实招、较真劲、求实效,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将把巡察整改督促责任落实到局机关党委、整改办、机关纪委,坚持不懈地抓,确保巡察整改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每条措施都能落实到位、每个问题都能有效解决。针对易反复、难根除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整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一抓到底、持之以恒,下大力气解决,不留后患,加大推进力度,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通过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要用好巡察成果,注重解剖麻雀,以点带面,针对共性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要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为制度规范,构建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制度体系,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发展夯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868288;邮寄地址:三亚市公安局,邮政编码:572000。
中共三亚市公安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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