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1日,建始磊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建始县漆树垭矿区柏腊槽3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建始县城北西312°方位,直距约3.1公里,行政区划属建始县业州镇所辖,矿山地理位置东经109°41′47′-109°41′28′,北纬30°38′35′-30°38′56′。矿区由4个拐点圈定。
项目生产规模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品30万吨/年,矿区面积0.027km2,采标高:由+1047m至+900m。矿山服务年限7.03年,矿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2016年4月,武汉工程大学编制完成了《建始县漆树垭矿区柏腊槽3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5月16日,恩施州环保局对《建始县漆树垭矿区柏腊槽3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恩州环审[2016]36号),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1月投入调试。项目自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事件。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23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3%。
目前采区及1#加工区工程内容已建设完成,先行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待2#加工区建设完工后另行组织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主要变动情况为:
1、办公区变化
环评阶段设置有1栋办公楼,办公楼(1f)位于矿区南侧,建筑面积约200m2。项目实际建设中办公区位于矿区西南侧原渣场位置平整土地,占地面积约150m2,建筑面积150m2。
2、废石堆场变化
项目环评阶段位于项目西南侧,占地面积约600m2,总容量6000m3,用于堆存建设期表土及运营期废石。
根据现场调查,由于试运营期废土石产生量较小,项目西南侧渣场已平整完成建成办公区。综合以上原因,本矿山排土场实际建设时调整至采矿区东北侧。该排土场合理利用地形及距离优势,基本满足矿区废土石的堆放要求,既将低于建设难度、降低了溃坝风险,同时又不会对地表植物造成破坏。
3、建设厂房对加工区进行遮盖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为了较小粉尘及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厂房对整个1#加工区进行了遮盖。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16年5月16日,恩施州环境保护局以恩州环审[2016]36号对本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该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和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四、验收调查效果
1、生态影响调查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业场地、进场公路的工程建设和施工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区内采石的过程中对表层土体的剥离,岩石的开采与破碎等过程,可能造成植被破坏、土壤破坏、水土流失、生物量减少。
根据本次验收调查,项目工程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采取的生态保护(恢复)措施有效,满足竣工验收条件。
2、水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项目为露天采矿,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处理后用作林肥;采矿作业区、工业场地、道路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排水沟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项目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满足竣工验收条件。
2、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开采、加工粉尘等。本工程在凿岩、钻孔过程中采用深孔配套除尘器作业,表土剥离、挖掘、铲装过程中,先采取洒水措施,产品堆场及排土场喷雾洒水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破碎加工区在主要产尘点设置粉尘收集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采矿作业、排土场、工业场地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最高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有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噪声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本项目场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本工程运营期间所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有效,矿山运行对区域的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4、固废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和厂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项目废石堆存于废石堆场;生活垃圾堆放至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综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地处置。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工程未发生重大变更,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建始县漆树垭矿区柏腊槽30万t/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一期)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做好工业加工场地及产品堆场粉尘防治措施;
2、定期对降尘措施进行维护。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24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建始磊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
联系人:张总(18986866444)
邮政编码:4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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