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数据说话,去年以来:
全市查处“四风”问题202件,处理24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3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追究领导责任的28件30人,分别比2016年上升47.4%、42.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增量比2016年下降了14.1%;党内问责130件13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4人,分别比2016年增长23.8%、15.4%、18.3%……
2017年,沈阳市纪委按照中、省纪委部署,着重围绕落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工作重点,通过“监督网络化、目标精准化、问题具体化”,进行全覆盖的党风政风大排查、“大检修”,不断增强“正风肃纪”的广度、深度和精准度,为沈阳经济发展、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织密“检修”网络
提高监督的覆盖率
市纪委立足监督常态化,围绕重点领域,坚持纪检监察机关和业务部门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同发力,架设立体化、全程化、无盲区的党风政风监督网络。
织密纠正“四风”问题监督网。沈阳市建立了由市、区、乡三级纪委,市直部门纪检组和审计、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组成的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监督检查体系,全方位开展明察暗访。去年以来,抓住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市共组成52个检查组,先后349次对全市152个单位和489个景区景点、商场超市、餐饮娱乐、高速路口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与此同时,整合公安、财务、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专业力量,通过查发票、看轨迹、筛数据等形式筛查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公款吃喝、违规购卡、滥发节礼、公车私用等问题,强化了对“四风”问题监督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检查的效率和质量。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四风”问题202件,处理24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3人,通报曝光136起214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追究领导责任的28件30人,分别上升47.4%、42.8%。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纠正“四风”不手软,对各类违纪问题发现就查,露头就打,警示震慑效果不断强化,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据统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增量比2016年下降了14.1%。
织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监督网。市纪委立足抓常、抓长,不断探索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新路子,在全市开展了正风肃纪监督工作。在乡镇、街道建立正风肃纪监督小组、聘请正风肃纪监督员,对所有涉及百姓的政府投入资金、项目、物资等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做到“五清”,即:政策法规清、资金来源清、管理部门清、职责权限清、受益对象清。在首批确定的市农经委、市民政局、沈北新区和康平县试点单位的基础上,现已向全市13个区县市和市直单位推开。全市在乡镇、街道设立了正风肃纪监督组323个,在村、社区选聘正风肃纪监督员4068名,编织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据统计,13个区县市累计排查2016年以来中央、省、市投入的项目4505项,涉及资金326亿元。目前,共发现问题8445个,整改6405个,涉嫌违纪问题线索1528件,立案4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8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挽回经济损失5463.56万元。
织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监督网。围绕净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沈阳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和“五严查”举措,认真受理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警示震慑教育,建立了周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在市级新闻媒体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重点违纪问题,市纪委及时筛查进行集中会诊,联动实施纪律审查。如,对沈河区房产交易所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推诿扯皮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追究区房产局主要领导和区相关领导的失职失察责任。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违纪问题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其他处理16人;市纪委通报破坏营商环境问题46起73人,引起强烈反响。
强化风险“检修”
增强监督的精准性
市纪委通过对全市各类党风政风案件数据全面汇总,开展综合分析,不断“检修”细小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小事衍生成大事,个别事蔓延成普遍事。
加强分析研判。针对以往党风政风数据“串联”程度不高,信息存在“孤岛效应”,缺少综合研判等问题,去年以来,市纪委与软件公司联合开发“沈阳党风政风监督平台”,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案件信息录入系统,实现案件信息月度更新,形势分析季度更新,重要案件信息实时更新,数据横向、纵向比对,破除了以前“就事论事”的单一模式。通过“检修”是否存在“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较直观准确地分析出各单位或某领域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阶段性、倾向性问题,为各级党委(党组)研判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了依据和抓手。
开展约谈提醒。在专项工作中,抓住关键环节,从被动听汇报到主动约谈问题,引起各级党委、纪委的重视,从而达到强思想、促工作的效果。如,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中纪委“7.03”会议后,市纪委主要领导分别约谈财政、审计、民政和农委等4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开展调研,又约谈了13个区县(市)纪委书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督促各地和各部门强化职能作用,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市纪委分管党风政风副书记和常委,针对一些部门在检查中工作不力,迟迟没有发现问题线索的具体情况,专门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市纪委近期查办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事实进行提醒谈话,使其深受震动,立即聘请专业审计人员对70个项目进行重新检查,发现了一批线索,收到较好的效果。
强化风险提示。围绕沈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际,市纪委结合监督执纪问责中发现的问题,深入研判形势,认真分析原因,准确掌握情况,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出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给地区和部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下发《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提示函》,督促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出具体对策,限期进行整改,不断压实两个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及时“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在此基础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予以问责。去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党内问责130件13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4人,分别比去年增长23.8%、15.4%、18.3%。
实施专项“检修”
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去年以来,市纪委根据党风政风工作要点和上级工作部署,区别不同领域工作特点,积极创新工作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的指向性和实效性。
实施定向监督。市纪委立足于尊重地区差异和基层创新,制定党风政风监督立项检查制度。督促各区县(市)每季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确立2至3个监督工作重点,季初立项、季中督办、季末反馈,以开展立项检查为抓手,探索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着力点、切入点。通过立项专项检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和解决地区各自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去年以来,市纪委组织各区县(市)纪委围绕基层单位私车公养、中小学校克扣学生餐费等问题查处一批违纪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和诫勉谈话114人。通过定向立项监督工作,极大激发了基层积极性,提高了实效性,也促进了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开展专项问责。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部署,去年我市集中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工作,通过强化“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目标要求到位”三到位;实行“案件同时交办、调查同时取证、问题同时处置”三同时,推进“同步指导、同步督办、同步审核”三同步,扎实推进问责工作,切实解决了各级干部环保意识淡薄、环保履职不到位、环保工作不担当等突出问题。共问责627人次,给予党纪处分102人次,组织处理等525人次。通过环保问责,不仅惩处了违纪主体,治理了职能部门人员庸懒散浮,还有效拔除了污染源,促进了生态修复。据统计,全市责令整改违法企业1027家,查封扣押72家,关闭取缔66家,行政处罚491家。
强化专项督办。按照上级部署,沈阳市先后开展了破坏营商环境、“村霸”及宗族恶势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一系列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督办工作。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以自办、交办、转办等方式逐个逐条进行调查核实,快查快结。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访谈、专题汇报、随机检查等方式,常态化进行督查指导,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3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09人,市纪委对71起113人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形成强大震慑。
正风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肖春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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