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统筹推进我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着力解决“城镇挤”和“乡村弱”问题,为2020年我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基本消除,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显著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城乡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重要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情况,结合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及流动人口变化趋势,调整完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做好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加快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积极发展特殊教育,3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要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确保特殊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
   (二)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严格执行城乡新建居住区(楼盘)配套学校建设教育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依法落实城乡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确保配套学校与开发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居住区,由县区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交钥匙”工程,完善学校配建模式,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以县区政府为主导、部门协同推进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三)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全面改薄”工程建设,确保2018年高质量完成我市“全面改薄”任务。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逐步提高,对农村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启动实施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着力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结合实际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方法,探索实行“捆绑评价”,将乡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学校考核。推进学区制和集团化办学改革,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鼓励通过城乡结对、举办分校、兼并、托管、联盟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缩小校际教育差距,推动区域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统筹推进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制定完善2018—2020年大班额防控规划,加快全市解决大班额问题规划项目建设,2018年全市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全市基本消除大班额问题。建立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依托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建立班额定期监测、通报制度,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学校深化小班化教育改革,推行小班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五)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建设。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结合智慧东营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教育。加强教育网络安全和网络带宽基础保障,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打破宽带网络“校校通”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班班通”的应用瓶颈,推进智慧教育学习终端普及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应用。提升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教育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教育大数据应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六)统筹城乡师资配置。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的原则,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量和职称岗位总量,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具体情况分配到学校,统筹学校间人员调配。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需求逐步建立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使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拓宽短缺学科教师解决渠道,新增教学辅助和工勤人员一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空出的编制用于补充教师。建立特色活动课程向社会购买制度,借助社会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融入教师准入、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大力培养“四有”好老师。(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七)保障城乡教师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绩效工资总量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各县区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在统一规定标准基础上向农村学校可核增10%,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通补助、短缺学科教师走教补助政策,逐步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健全完善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津贴补贴。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有条件的可由同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建立教师荣誉制度,继续开展功勋教师、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对有突出贡献的校长、优秀教师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东营助学基金建设,充分发挥东营助学基金的作用,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按规定予以奖励。落实县域统一的义务教育岗位结构比例政策,完善职称评聘政策,乡村学校教师和城镇学校教师分开评审,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予以倾斜。加大对乡村教师培训倾斜力度,市、县区统筹安排资金,积极支持乡村教师培训。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将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纳入同级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支持乡村教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在城区购买住房。深入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健全校长激励机制,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八)提高义务教育治理水平。完善控辍保学协调机制,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落实县级教育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控辍保学责任。实施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实施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加大校外教育基地(场所)建设力度,加快东营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2018年投入使用并启动续建工程建设。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施青少年学生“法育工程”,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严格学生日常管理,密切家校沟通,及早发现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苗头,及时处置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市教育局、市改革发展委、市司法局负责)
   (九)维护和促进教育公平。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学校保证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关爱保护留守儿童,落实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属地责任,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学校要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加强沟通交流,提供电话、视频通话等工具方便学生和家长联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外出务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不低于在校寄宿生的30%。(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重视校园及其周边安全管理,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学校安全保卫设施配备,落实安全保卫专职岗位设置,适当提高校方责任险保额,妥善化解和处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健全“校园110”制度,加强校园安保力量和警务室建设,强化警校合作、信息联动和快速应急处置,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探索建立由教育、司法、公安、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涉校涉生人民调解机制,妥善解决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大风险排查和整治力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依托区域中心学校,按照学生和卫生技术人员600:1的比例设置学校卫生室,覆盖区域学校。强化校车安全管理,2018年完成校车公司化运营改革。(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级要认真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高度重视中小学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学校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全面提升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注重从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学生德育工作,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二)强化经费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城乡统一、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和保障县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重点保障“全面改薄”和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等工程建设。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资金分配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
   (三)严格监督问责。把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县级政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县区落实有关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工作情况。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对新型城镇化规划、脱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等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认真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和参与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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