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地处吉林省西北部,是中国“三北”防护林建设重点县,全县有林地面积209万亩,草场面积21.6万公顷,是国家级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示范县,同时也是我省生态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生态的天然屏障。
民行部干警在向海核心区查看被毁蒙古黄榆情况。
以服务大局为中心,把握公益诉讼的总方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就开始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一全新职能,实现理念更新、倡导工作新方法。2015年7月,省院全面打响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卫战之后,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抓住这一契机,以法治方式,巩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成果。集中启动专项活动,推进监督和办案工作,相继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安全调查行动、食品安全问题调查行动、土地契税征管专项调查行动”。突出综合调研力度,寻求公益诉讼突破点,维护西部草原生态环境公益保护。仅2017年,通榆院就办理诉前公益诉讼案件8起,针对发现的非法毁林开荒、草原开荒等问题,对相关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得到法院支持。省院正在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件,约谈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3人,发出检察建议4份。目前,通过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被破坏的2000多亩林地、4000多亩草原已全部退耕复绿。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通榆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化监督,维护公益,创新发展”为总基调,坚持在监察与司法程序有序衔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检察改革、提升检察公信力方面两手抓,积极打造通榆“检察新公益”品牌。通过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工作,逐步把通榆生态环境资源等各项公益保护事业纳入法治轨道;以务实的态度,充分发挥作为公益诉讼主体的能动性,将公益诉讼与院内其他工作进行无缝衔接;做到工作目标明确、不盲目跟风、不生搬硬套。他们采取有效行动,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服务社会的大事来抓,通过积极作为担当,在实现公益诉讼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
法律监督永远是手段,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维护公共利益才是目的。“十三五”期间,通榆县委提出了建设“‘生态经济城市’,打造美丽富庶通榆”的工作目标,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城市建设理念,积极利用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职能,主动服务“生态经济城市”建设,突出环境保护公益核心,在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兴隆山蒙古黄榆区、瞻榆镇建立检察室,派驻精兵强将下沉基层开展工作。为把握好总体方向,用好“治标”利器,夯实“治本”基础,院内组织召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学习上级院有关文件精神,避免思想上的模糊和认知上的错位。为强化领导,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领导小组,为全院检察工作实现“品牌创建”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民行部干警在新华镇查看林地复绿情况。
以专项案件为切点,实现上下联动最佳效果
在公益诉讼道路上,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在保护国家自然生态资源,提升政府维护公共利益意识上下功夫,实现公益诉讼与政府职能发挥的上下联动,避免单打独斗、效果不佳的局面。
通榆县林业用地面积共17万公顷,有林地面积12万公顷,素有“通榆多种一棵树,长白少刮一粒沙”之说。经最新报告显示,目前被蚕食、侵占、改变用途的林地已高达26455公顷,保护与抢救林地资源刻不容缓。
2014年12月,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县林业局行政处罚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新华镇林业站站长秦某涉嫌滥用职权,村民刘某等13人涉嫌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种植农作物,他们随即对秦某等14人进行立案侦查。为扩大秦某等14人案件的社会影响,他们向通榆县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政府组织力量,全面清查新华镇及全县各乡镇林地,组织恢复被侵蚀的林业资源。通榆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首次召开了全县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全县10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到生态资源核查工作中来,成立了生态保护小组,制定了相关制度和规定,触角延伸至全县172个行政村。
通榆,一直是我国著名的优良草地之一,著名的草原红牛出产地;但随着近几十年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草原退化、碱化、沙化面积不断扩大。加之人为的超载放牧和草原开荒,这里的草场面积已经由解放初期的200多万平方公里,减少至如今的120万平方公里,减少的速度为每年2.8%。西部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迫在眉睫。
在维护公益行动中,通榆县人民检察院陆续开展了草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草原生态保护意识。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提升草原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执法水平。通过支持、督促起诉和检察机关起诉等方式,开展草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线索。2017年6月,他们查办了通榆县农业和畜牧业局草原某站原站长王某某涉嫌玩忽职守、贪污犯罪一案。办案过程中,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就案论案,而是根据“一案三查”制度,推动受损的草原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提出地方性立法的司法建议,建立完善的草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长效机制。通过排查,办案干警发现了另一个案件线索——瞻榆镇居民陈某某自2013年至2016年,非法开垦他人承包的113.1亩草原,种植葵花。查实这一线索后,通榆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陈某某最终买来草籽播种,对非法开垦的草原进行了修复。
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考虑到所办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通榆县人民检察院的做法,让群众在公益诉讼过程中,真正感受到了依法治理的成效,拥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民行部干警深入兴隆山镇黄榆核心区查看被毁林地复绿情况。
以抢救稀有物种为抓手,全力构筑永久生态屏障
通榆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派驻检察室,与当地政府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就地就近与人民群众构建起公益诉讼网络。只要涉及到公益诉讼,检察室在第一时间就会得到来自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有效解决了以往在环境生态保护方面各行政机关多头管理、互相牵制、互相推诿、效率低下的难题。在公益诉讼网络框架下,通榆院将公益诉讼的触角延伸到其他领域。
蒙古黄榆是亚洲稀有树种,素有“活化石”之称,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兴隆山镇是通榆县专门设置的蒙古黄榆核心区,有亚洲仅存的最大一片蒙古黄榆林。2015年初,这个院派驻检察室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兴隆山镇黄榆核心区域内3块总面积共计400余公顷的蒙古黄榆林,共有伐根1607个,毁林现象十分严重。为此,通榆院在短期内,连续向兴隆山镇政府和通榆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兴隆山镇和林业局在环境保护方面有所作为,组织恢复被侵蚀的国家自然林业资源。接到检察建议后,兴隆山镇政府和林业局等相关部门马上研究部署拯救黄榆资源的措施方案。县政府将兴隆山镇作为天然林经营管理试点单位,制定了天然林清理方案;县林业局将景区内400多公顷黄榆林承包给兴隆山镇政府经营管理。兴隆山镇政府对黄榆林进行挖沟维护10000延长米,设立封闭围栏,由镇生态办雇佣专职人员进行巡查看护,买断了黄榆林内的50公顷机动地和承包地,有35公顷土地退耕还林,15公顷自然还林。
通榆县人民检察院以办理公益诉讼为抓手,及时发现和纠正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形成了互促互动解决问题机制,提升了通榆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治理能力。
民行部干警在乌兰花镇查看草原开荒情况。
以向海湿地为主打,打造通榆“检察新公益”品牌
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中十分注重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向海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以保护丹顶鹤等珍稀水禽及栖息地和蒙古黄榆等稀有植物群落为主的内陆湿地与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是吉林省西部生态脆弱区的重要天然屏障,总面积10.5万公顷,其中林地面积2.9万公顷,草原3.04万公顷;耕地及其他用地近10000公顷。核心区31190公顷,缓冲区11144公顷,实验区63133公顷,区内有丹顶鹤、东方白鹳等各类珍稀鸟类293种近6万只。但随着近年来农牧业活动的增加,受利益驱使,在向海自然保护区内毁林开荒、毁草开荒、围垦湿地、滥砍盗伐、乱捕滥猎、非法放牧、私搭滥建等不法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令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了极大破坏,数以万计的野生动物生存空间受到严重威胁。向海湿地生态继2005年的极度缺水后,再次亮起红灯。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深感担当生态资源保护的职责重大,在2017年2月办案过程中,启动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向通榆县向海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制定禁牧方案;及时启动生态修复项目,确保每个地块“清得出、还得上、管得住、不复耕”,使其逐步恢复原始天然林相,发挥其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的生态功能。实现核心区无人为生产经营活动,还向海湿地碧水蓝天。截至目前,该局已对217处私搭滥建窝棚下达了拆除违建通知,已经扒掉私搭滥建窝棚195处,牲畜圈舍117个,耙掉非法开荒种植农作物850公顷,收缴非法捕捞网具358件套,处理滥砍盗伐、开荒种地、天然林放牧、非法捕猎等各类案件61起,拘留4人,清收林地301公顷。同时,人工播撒榆树种子,恢复绿色植被。对于恢复的效果,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将进行持续跟踪监督。
他们通过办理公益诉讼专项案件、逐步推进、积极延伸触角,以网络为基础的公益诉讼触角延伸效果凸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为打造通榆“检察新公益”品牌做出了有益尝试。
以生态移民为重点,凸显延伸触角的重要意义
惩罚不是目的,通过打击不法分子,宣传公益思想,提升人民群众保护公共利益的意识,才是公益诉讼的宗旨。
向海湿地拥有鸟类173种,素有“百鸟天堂”之称。然而,核心区人鸟争地矛盾日益突出,内有1477户定居并形成村落,涉及耕地6700多公顷。2015年全省“两会”上,吉林省政府决定在向海保护区开展生态移民试点,为珍稀鸟类“让地”。这个院一方面成立服务“向海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建议向海保护区管理局对核心区内的损失程度进行评估鉴定,责令赔偿;一方面由派驻检察室与院车载流动检察室主动深入向海、兴隆山、同发3个移民点无偿提供法律帮助,到60余移民户家中了解诉求,全力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律宣传、对村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协调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化解移民矛盾纠纷。为确保移民工程的稳定有序进行,他们还对涉及移民非法占用农用地和移民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和犯罪线索移送,并全程跟踪监督移民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通榆县人民检察院正高举维护公益的旗帜,以“品牌创建年”为主题,让向海湿地重现碧水蓝天,让通榆成为原始自然的生态名片,打造吉林西部生态地标,开创通榆检察工作的新局面。(张水田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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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生态家园打造通榆“检察新公益”
——通榆县人民检察院维护公益工作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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