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开启检察工作新征程


检察长干晋左作报告
全院干警学习十九大报告
规范化建设年动员会
2017年,在榆次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榆次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大局,团结带领全体干警依法运用批捕、公诉、抗诉、公益诉讼“一捕三诉”手段,认真履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四大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打击刑事犯罪取得了新成效
打击犯罪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任务来抓,通过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依法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46件656人,批准逮捕286件379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635件921人,提起公诉530件702人,依法坚决办理了许某某等人强奸案、张某某诈骗案等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为维护榆次治安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力度,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察委员会,加强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打击犯罪的精确性,成功办理了郭某某等人抢劫案、陈某某等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类似案件的办理积累了经验。在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注意落实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对55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19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防止打击面过宽造成新的不和谐,较好地落实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首先是院党组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确定专人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安排专人任职网络评论员,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其次是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感化和犯罪预防,构建未成年人及在校生保护的“司法介入、社会支持、特殊关注”工作体系,推行亲情会见、诉前引导、案后帮教等制度,落实专人办理、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共受理审查未成年人及在校生犯罪提请逮捕案24件52人,审查批捕11件24人,不捕13件2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32件66人,经审查起诉23件40人,不起诉3件8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强制医疗1件1人,积极参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座,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有效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及在校生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对待群众信访和上级转办的各类线索,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坚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共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受理首次控告线索6件,全部予以依法办结,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3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严把案件质量又有了新提升
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坚持把质量作为重中之重,从内、外两个方面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案件质量,办好每一起案件,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收到了无撤回起诉、无无罪判决、无捕后判无罪、无捕后撤销案件的良好效果。在内部,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狠抓办案制度、办案程序、办案规范的落实。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严格按照“六强化六促进”的要求,抓执法教育、抓查纠整改、抓建章立制、抓信息化应用、抓监督制约、抓能力提升,进一步推动执法司法的不断规范,这项工作接受了省院的检查验收,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办案干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加强证据审查,做到案件证据件件复核,不留任何遗漏;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亲自参与研讨、审阅案卷、把握证据,确保办案质量。共依法以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逮捕185人、不起诉109人。对外,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提出问题、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安排办案能力较强的干警就重点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信息互动、会商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源头上提高案件质量。一年来,共开展引导侦查活动67余次,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针对公安机关查办的仲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等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安排人员同步介入,一边引导公安侦查活动,一边与法院沟通统一认定标准,收到了较好效果。
司法公信力得到了新提高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改进和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院视察和座谈,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特别是专题报告了侦查监督工作后,得到了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的充分肯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人大代表对该院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充分发挥案管中心的监督作用,强化对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全面推行案件流程信息查询、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办案结果告知等制度,保障诉讼当事人、辩护律师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开展了案件评查活动,对30件不捕、不诉的案件进行了评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程,将公开检务、释法说理落实到执法办案和诉讼监督的每个环节。采取外网设置、院内滚动播放、印发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公开检务,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77件,办理律师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133件,发布重要信息19条,公开法律文书549件。
司法体制改革迈出了新步伐
积极做好员额制检察官选任、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迈出了将优秀检察官资源集中到办案一线、培养精英化检察官队伍的关键性一步。在严格选任员额制检察官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目前,员额检察官20名、检察辅助人员34名、司法行政人员9名,不仅形成了各归其类、各展其才、各得其所的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而且已将85%以上的人员充实到了办案一线。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由原来的16个精简为6个,减少62.5%,减少部门负责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时也减少了部门内勤和综合人员,减少了审批层次,实现了扁平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着力建立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制定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向员额制检察官合理授权。明确了办案组织形式,转变办案模式。20名员额检察官组成了20个办案单元,每个办案单元配备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和书记员。新的办案组织模式改变了以往“三级审批”的行政化办案模式,体现了司法亲历性要求,明确了司法责任主体,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所有入额的检察官全部回归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得到了充实。院领导亲自办案,为入额检察官树立了榜样,调动了入额检察官的办案积极性,“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坚持权责相当,科学合理地确定司法责任。检察官对其决定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承担完全的司法责任,所有检察人员对自己承办案件的行为承担责任。将错案责任追究的情形,限定于检察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故意或重大违法失职行为。通过明确和落实司法责任,既促使检察人员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又确保依法履行职责、尽到注意义务的检察人员不受追究,保证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对案件作出决定。
强化法律监督创出了新业绩
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业。在注重协调配合的同时,他们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坚持敢于监督、擅于监督,不断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特别是注重延伸监督触角,建立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定期深入公安机关,了解发案、立案和侦查活动情况,建立和完善信息传输与常态联络机制,提高发现监督线索、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努力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一是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热点问题和诉讼监督薄弱环节,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应当逮捕、起诉而未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监督。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1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5件,纠正漏诉22人。加强对非法取证、不文明办案等严重侵犯人权和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加强对刑事审判的监督,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8件,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加强对刑事裁判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共发出量刑检察建议389件,法院采纳286件。二是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19个司法所社区矫正的缓刑、管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派出所监管的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类监外执行罪犯开展专项检察2次,对重点人员开展专项检察4次,对特殊对象抽查检察7次,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35份。对矫正人员开展以“学习传统文化、扎好守规矩的根”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5次,对社区矫正人员家庭教育1次。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法院财产刑的执行。开展2次死刑执行临场监督5人,确保了死刑执行的公正有序。依法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和罪犯漏罪刑事案件33件78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人,提出建议9人,办案机关采纳9人。三是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5件,已办结25件,分别是生效裁判文书监督2件,其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法院跟进监督6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3件,提请抗诉3件;民事执行监督9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7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6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3件,息诉1件;支持起诉1件,督促履职1件,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严格把握案件范围。共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3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0件。
推动过硬队伍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不断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立足检察实际,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一是抓班子,努力带好队伍。坚持配齐配强,坚持以上率下,坚持“一岗双责”,着重抓好中层以上领导班子建设。内设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16个精简为6个,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把政治强、品德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同志选配到了部长岗位上来。在此基础上,抓好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的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委员会,机关党支部由原来的11个相应调整为7个。二是抓教育,着力提升素养。特别是注重理论武装,着重在学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上下功夫。坚持领导带头,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学习形式,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有力地推动了区院的各项工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导示范带头学、全面部署普遍学、围绕主题深入学、灵活方式创新学、突出重点延伸学,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实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全覆盖。与此同时,从基础实务着力,落实实训练兵、案例研讨、庭审观摩、外出学习等人才培养举措,加大干警理论和实战技能的教育培训力度。该院选派1名检察人员,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荣获优秀组织奖;代表市院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又获得“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的称号。通过培训练兵,促进了检察人员业务素质的整体提高。三是抓管理。通过修改、补充和完善,建立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体系,形成依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用制度促廉的长效机制。特别是紧紧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和学习贯彻《总则》《条例》,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责任制的分解、责任制的追究和责任制的考核等工作,建立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学习赵怀林同志先进事迹和参观廉政警示基地等活动,用正面典型激励人,反面案例警示人,不断提高全体党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干部廉洁档案、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推进源头防腐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廉政责任体系。在制度落实上,坚持从严执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勤政清廉,严防腐败现象发生。四是抓党建,有力促进队建。特别是认真抓好党支部的“三会一课”的落实。创新教育形式,由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采取组织学习、个人发言、集体讨论、观看专题片和分享学习心得等多种学习方式,切实增强党员教育效果。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的考勤、会议记录等制度,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督促指导组织生活正常有效开展。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谈思想、谈认识、谈体会,不仅提升了干警的理论素养,而且使干警政治信念更加坚定。积极开展支部成员和党员、党员和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沟通思想,加深感情。在此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生活会成为交心会、团结会和鼓劲会。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补齐制度短板,狠抓制度执行,进一步解决了党员干警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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